㈠ 父母為子女還房貸有何法律保障方法
我國暫時沒有專門來調整父母為子女換房貸的法律法規。
不過現在一般認為是贈與,即父母贈與子女財產。
如果害怕產生糾紛,可以簽訂贈與合同,或者簽訂借款合同。
㈡ 貸款人是父母,但是還款的一直是子女,怎樣證明呢
如果是經常在櫃台現金還款,可以請熟悉的銀行工作人員作證,還有每次存款入帳你簽名的存根也可作為一種證明,但全部收齊估計難度較大。
最好是銀行卡轉帳,可到銀行打出詳細記錄,用來作為還貸的證明。
㈢ 房產證是孩子的名,父母幫還房貸,首付父母付,孩子住、怎麼證明房產是父母那的款
父母付首付,還房貸,應該是父母的同一張卡,到銀行打流水就能證明了。
㈣ 父母幫子女還房貸離婚時怎麼確認
法律分析: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父母出資為已婚子女購買不動產,贈與客體實質上是出資本身,若該贈與客體被認定為出資,則法律事實中存在兩個法律關系:其一為父母與子女的贈與法律關系,其二為子女與賣方之間的不動產買賣法律關系。在贈與的法律關系中,出資的所有權變動為交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㈤ 父母幫還房貸怎麼證明
證明是父母幫忙還的房貸 ,如果不是現金歸還的就很好證明,從父母卡里支取出來用於還款,支取與還款的時間差不多、金額相同的就是證明
㈥ 如何證明父母還房貸
這個需要看看錢從哪裡來的
到哪裡去的,這些都是可以用認證的方式
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
㈦ 用孩子的名義買房,貸款由父母還,父母住房,怎麼證明房產是父母的
可以做公來證。
根據根據《中華源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以乙方名義購房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基於客觀真實的情況共同作出以下約定:某年某月某日,甲方以乙方名義購買集資房 一套,乙方同意甲方以自己的名義購買以上房屋。
2、甲方以乙方名義所購房屋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7)怎樣證明是父母為子女還的房貸擴展閱讀
父母用孩子的名義買房的方式:
1、父母申請貸款,以孩子房產做抵押
如果說孩子還是未成年,那麼父母是不能用孩子的名義去貸款買房的,需要等到孩子成年,父母就可以用抵押的方式,用自己的名義去做抵押貸款幫助孩子買房。只是這種方式的貸款成本比較高,但優點是操作性強。
2、與孩子聯合購買,貸款還完後可以除名
如果孩子剛剛成年,還沒有自己的收入,這個時候父母可以嘗試和孩子一起聯名購買,等到貸款還完,就可以進行除名。這一種做法,比較適用,只是很費時間,也會產生較高的稅費。
㈧ 房貸怎麼證明是父母還的
讓你爹媽列印銀行資金流水證明,上面有時間,金額,轉讓對方賬戶等信息,這是最好的你爹媽出資憑證!
如果每次都是你爹媽拿著現金給你,你去還貸,這個不太好證明實際出資人是你爹媽。
㈨ 如何證明父母幫還房貸
父母要是有公積金就可以
未使用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使用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後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後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㈩ 如何認定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償還購房貸款行為之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7條第1款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回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答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
從審判實踐來看,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的情形主要分為兩種:(1)父母全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2)子女以自己名義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由父母繳納部分出資款。
其中第(1)種情形屬於典型的贈與行為,根據上述第7條之規定,該不動產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第(2)種情形,也可規避新婚姻法中夫妻共同財產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