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獨生子女證一家幾個本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證一家一個本。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會獲得國家發放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可以按照規定享受獨生子女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⑵ 《獨生子女證》一家有幾個本
獨生子女證一家只有一本,《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2002年9月1日前稱《獨生子女證》(有地區稱《獨生子女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但從 2016年 國家開放二孩政策開始,停辦《獨生子女證》。
拓展一些城市獨生子女相關政策
上海市--《上海市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若干規定》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持有《光榮證》的本市戶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滿16周歲以前,領取每月3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按照下列辦法支付:
(一)有用人單位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二)無用人單位的,由其戶籍所在地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支付。
獨生子女父母年老時的計劃生育獎勵持有《光榮證》的本市戶籍公民,按照下列規定領取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
(一)按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時,在按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規定計發養老待遇後,再給予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即原計劃生育一次性補充養老金)5000元。
(二)不符合前項規定的人員,女年滿55周歲或者男年滿60周歲的,由其戶籍所在地的區、縣政府給予5000元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
北京市--《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九條已經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三)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五)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第一胎生育雙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享受前款第(三)項規定以外的獎勵和優待,但只享受一份獨生子女獎勵待遇。
第二十條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致使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所在區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每人不少於5000元的一次性經濟幫助。
廣州市--《廣州市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辦法》
第四條2015年12月31日以前生育(含依法收養,下同)子女,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以下簡稱到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市戶籍居民,可以申領獎勵金:
(一)符合生育政策終身只生育了一個子女(該子女沒有同胞兄弟姐妹或者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兄弟姐妹)的夫妻;
(二)終身沒有生育只在婚後依法收養了一個子女的夫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參照前款申領獎勵金:
(一)符合前款條件,婚姻狀況發生變動後沒有再婚再生育的一方;
(二)再婚前沒有生育子女,再婚後生育一個子女且沒有與繼子女形成撫養關系的一方;
(三)終身沒有生育子女,再婚後與一個繼子女形成撫養關系的一方;
(四)再婚前符合政策只生育了一個子女,再婚後沒有再生育的夫妻;
(五)雙方均在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符合政策曾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現存活唯一子女且其他子女均在生育子女前死亡的夫妻。
符合計劃生育特別扶助條件且納入計劃生育特別扶助范圍的對象,不適用本辦法。
第五條獎勵金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標准發放。
本市財政供養人員獎勵金按照經費供給渠道由市、區財政分別負擔解決;其他人員獎勵金所需經費按照戶籍所在地由市、區兩級財政按照財政體制規定比例分擔。
獎勵對象在申請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困難家庭認定、醫療救助等社會救助時,獎勵金不計入其家庭收入。
市政府可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適時調整獎勵金標准。
⑶ 獨生子女證有幾本
獨生子女證光榮證是以家庭為單位發放,每個獨生子女家庭只能有一本獨生子女證光榮證,並不是父親一本母親一本。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夫婦合持一本;如果夫婦不在同一個工作單位,《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夫婦各持一本
⑷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有幾本
只有一本的,由獨生子女的父母共同持有。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
第二條《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夫妻的憑證。
第三條夫妻雙方或一方戶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自願終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即可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第四條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自願終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包括雖然離異或喪偶,但其獨生子女是在婚姻存續期間生育或收養的);
(二)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山西省境內戶籍;
(三)女方年齡在20周歲至49周歲之間。
第五條具備第四條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亦列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發放(或換發、補發)范圍:
(一)未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生育一個子女的家庭,男女雙方按有關規定繳清社會撫養費,且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的;
(二)只有一個子女,該子女死亡之後,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過一個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
(四)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離異或喪偶又再婚,其現配偶未生育或收養過子女且不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
(五)《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遺失、損毀的。
本條第(四)、第(五)項可不受年齡限制。
⑸ 獨生子女證有幾本
獨生子女證一家一個本。
法律依據:《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⑹ 獨生子女證是家長男女雙方各一本還是只有一本呀
我兒子的1979生人,我和丈夫各辦一證,因每個月得交兩元,我倆都有證,只是時間太長了 幾年前就找不到了不知怎麼辦
⑺ 獨生子女證一本還是兩本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證》是父母各持一本. 《獨生子女證》,有的地區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國家發給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法定證書。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自願終生只是生育一個子女,是夫妻雙方的行為,《獨生子女證》由父親和母親各持一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⑻ 獨生子女證一共幾本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證一家只有一本,《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2002年9月1日前稱《獨生子女證》(有地區稱《獨生子女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但從2016年國家開放二孩政策開始,停辦《獨生子女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九條 本章規定的獎勵措施,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⑼ 獨生子女證到底是一個證還是兩個證
就一個證,夫妻二人,只能拿一個證.當然可以復印.
⑽ 獨生子女證是一本還是兩本
獨生子女證,一戶一本,沒有兩本,計生辦備檔案的,縣政府部門有檔案有批示的,不是誰便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