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現在父母親生病,獨生子女陪護有假期嗎
現在父母親生病,獨生子女陪護有假期嗎?關於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困難的問題已經得了國家的高度重視 ,而在目前也已經有8個省份都已經出了新政策,分別是河南、重慶、湖北、黑龍江、廣東、福建、海南、廣西都已經增加了獨生子女的護理假。
㈡ 父母生病陪護假多少天新規定
法律分析:中國多地立法明確獨生子女護理假制度。目前已經有8個省份出台了新的政策,分別是河南、重慶、湖北、黑龍江、廣東、福建、海南、廣西增加了獨生子女的護理假。其他省市暫未對父母生病子女的護理假有明確規定。通常護理假的時間為10-20天,以年度為一個周期。如廣西已經有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的,患病住院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15日的護理假。護理期間的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其用人單位不得扣減。河南: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後,住院治療期間,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20日的護理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福建: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60周歲,患病住院治療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持其子女進行護理照料,並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10天的護理時間,護理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廣州: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60周歲以上,患病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可以享受護理假,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看護假、護理假期間,職工所在單位應當保障職工工資照發,並且不影響職工的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二條 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㈢ 獨生子女父母住院假期與年假同享嗎
各地護理假通常在15天左右。今年7月底,河南修改了相關條例,將護理假專時長修改為「不少於屬20天」;四川、湖北、黑龍江還給予非獨生子女每年不超過7天的護理假,陪護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此外,對於獨生子女休假的條件各省也有所不同。
㈣ 福建出台規定獨生子女每年10天帶薪假護理父母,你怎麼看
隨著我國老齡化問題的嚴重,對老年人的贍養問題也成為一個炙手可熱的社會問題。尤其是受之前計劃生育政策的影響,眾多獨生子女的家庭更是在贍養問題上多少有些心有餘而力不足。所以福建出台的規定獨生子女每年十天帶薪假護理父母的這一人性化舉措,我個人表示支持。
其實不僅是獨生子女,普通子女對老人的贍養問題也是當今社會不可忽視的一個問題。隨著人們生活壓力的增加,人們往往對自己的身體都無暇顧及,不捨得休一天假,每個月對家裡老人的探望次數也是少之又少。好的是一些老人會住到子女的家裡,為他們照顧孩子,干點兒家務,也算是找點兒事兒干,閑不著。但還是有很多老人住不慣高樓大廈的,就想自己待在那一畝二分地里,干自己的事兒,什麼時候想孩子了就去孩子那兒看看,大部分子女根本就沒有主動盡到贍養看望父母的責任和義務。
並且隨著時代的發展,老人們的思想也越來越前進。會有一些喪偶然後另娶或另嫁的老人去選擇勇敢地接受新生活。但是孩子們對老人的這些行為還不能很好的接受,甚至會因此引發一系列的財產問題贍養問題等,成為影響家庭發展的另一矛盾。
而且就事論事地說,這項政策也確實是減緩了獨生子女家裡有老人生病無暇看理的現狀,都說久病床前無孝子,一方面正式單位不給放假,另一方面國家政府也沒有相應的政策硬性規定,使子女們往往心有餘而力不足,看護生病的老人固然是義不容辭的大事兒,但是工作這邊兒也早兼顧,弄得人們也是一個腦袋兩個大。
至於這個政策能不能盡快盡好的實施是後話,畢竟現在好多企業對國家的政策都沒有一個真正的好的環境去真正地實施。但不得不說,這項規定的出發點還是很不錯的。
㈤ 福建新規「父母生病住院獨生子女有10天帶薪假」已經實施了嗎
介紹:
福建省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22日通過《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草案)》,條例將從3月1日起施行。條例在老年人的基本權利、家庭保障、社會保障和社會優待、養老服務、宜居環境、參與社會發展、法律責任等方面都做了明確規定。
條例規定,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全覆蓋,在社區統籌建立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小型社區養老院,為老人提供日間照料,臨時托養、康復以及近家集中養老服務。
㈥ 福建獨生子女的父母生病了,其兒媳有假期嗎
兒子的媳婦只是個媳婦,不是老人的親生兒女就沒有。
兒媳婦對他自己親生父母如果有生病住院,這個兒媳婦是獨生子女的話就有假
這對老人生病了,這個人的兒子是獨生子女,這個兒子有假。
㈦ 獨生子女父母病了陪護假規定
獨生子女父母病了陪護假規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可享受帶薪陪護假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15日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7日。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十五日的護理照料時間,給予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七日的護理照料時間。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通過集體協商或者制定規章制度等形式確定護理照料時間,護理照料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不得以放棄繼承權、一次性給付贍養費、老年人離婚或者再婚等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生活,不得因老年人離婚、再婚而索取、隱匿、扣押老年人財產和證件,不得限制老年人的居住權利。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第三條 職工探親假期:
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
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第二條 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㈧ 福建獨生子女每年10天假帶薪護理父母 3月起施行是怎麼回事
簡介:
為應對人口老齡化嚴峻形勢的需要,經1月22日福建省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表決通過的《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對老年人的家庭保障、社會保障、社會優待等都作出規定,還為獨生子女作出「年滿60周歲的父母患病住院治療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10天的護理時間」的規定。
條例將於3月1日起施行,1990年10月26日省人大常委會通過的《福建省老年人保護條例》同時廢止。
㈨ 勞動法中有沒有規定獨生子女在父母有重病時有陪護假嗎
父母有病,《勞動法》沒有規定有陪護假;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只有婚喪嫁娶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