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去世後,農村土地承包能否繼續承包
在承包期內,承包人去世後,具有農村戶口的子女或其他法定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他的承包地。
法律依據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
B. 農村土地確權後,以後父母過世了,子女可以繼續承包土地嗎(子女戶口己遷出不在農村)
農村土地確權後,以後父母過世了,子女是可以繼承承包的土地的。
按照目前的政策,農村土地承包權可流轉可繼承,也就是父母去世,承包權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給子女的。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C. 父母死亡後子女戶口在城鎮原在農村承包的土地可以繼承發證嗎
不可以。
承包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是集體分給本村農戶經營的,農民有使用權,沒有處分權。承包地不是私有財產,不能繼承。
在土地承包期內,承包人去世的,該承包人的家庭成員(同一戶口簿)可以續包;該承包人沒有其他家庭成員的,由發包方收回承包地。子女的戶口不在本村的,就不是該村村民,不能續包。
《土地管理法》
第八條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第十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
第十五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D. 父母去世子女戶口不在農村土地可繼承嗎
法律分析:父母去世子女戶口不在農村土地可繼承。父母去世留下農村土地,子女戶口不在農村,30年土地不變子女有繼承權。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家庭承包責任制內的土地戶口本有人就繼續使用,沒有人就村集體收回林地和競標得到的土地,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相關法律的規定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相關規定繼承。
E. 農村父母去世後,城市戶口的子女能繼承農村的土地嗎
農田是不可能的,但父母的個人自留地宅基地或房子是可以繼承的,這個沒有問題。
F. 父母死亡後 農村土地使用權子女能否繼承
需要來看具體情況
一、《源土地承包法》規定的能夠繼承的土地承包權只有兩種,分別是林地和通過招標、拍賣或公開協商取得的「四荒地」。
二、因我國實行家庭聯產承包制而非個人承包制,家庭成員中有死亡的,減人不減地。本來不需通過繼承也可保存承包權。但《土地承包法》中規定承包期內,全家轉為非農業,承包地收回。
所以說一要看土地承包權是什麼;二要看子女戶口情況。
G. 父母去逝後在農村的土地子女可以繼承嗎
一般不可以,農村的土地是集體所有,農民沒有所有權
但是有的村規民約規定戶口隨父母的農村子女可以繼承使用權,但出嫁的和戶口遷出的還沒有聽說過可以繼承的,具體如何看當地實際如何操作
H. 農村父母死亡後,子女是否可以繼承他們的土地承包權
我村有2為老人前幾年已故,戶口獨立,有2個女兒早已出嫁在本村本社,都有承包地,2個女兒有土地承包權嗎?國家實行徵用後的補償費用由誰領取?
I. 農村土地承包人死亡子女是否能繼承
實際上現在的農村都是家庭承包,也可以說是夫妻承包,而且都有合同,那就是說如果夫妻一方死亡,另一個人還有權繼續承包,當然兒女也享受這個權利,無所謂繼承,另外,國家號召土地承包三十年不變,也就是默許了這種情況,自然可以接著承包。
J. 父母死亡子女是否可以繼承土地承包權
你母親不是農村戶口就不能承包.
你外公外婆是你們家戶頭里的嗎?就是說你們和你外公外婆在戶口本上是一家人嗎?如果是在農村一般都是可以的.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上是可以不讓你母親繼續享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