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7安徽獨生子女證補貼政策
安徽獨生子女證的規定如下: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六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對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就學、就醫給予補助。目前,我國在獨生子女證方面沒有新的規定,隨著二胎政策的實施,國家取消了獨生子女證,但是以前辦理了該證件的人依然可以繼續享受政策補貼。
【法律依據】
《安徽省實行計劃生育若干規定》第九條
按法定婚齡推遲三年以上結婚為晚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為晚育。對實行晚婚、晚育和只生育一個孩子的,給予獎勵和照顧。
四、生育一個孩子後,決定不生第二個的,由夫妻雙方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報縣級計劃生育部門發給獨生子女證書。從領證之月起,每月發給兒童保健費男孩五元,女孩六元,由父母雙方所在單位各發一半,至獨生子女十四周歲止。農村也可以採取其它可行的辦法實行獎勵。
五、凡分配住房或宅基地,獨生子女按二人計算。由國家供應口糧的山區、經濟作物區,獨生子女口糧按成人標准供應。在入托、入學、就醫、招工等方面,對獨生子女應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照顧。
⑵ 獨生子女費可以報銷托兒費嗎
獨生子女費是獨生子女費,托費是托費,兩者不是同一個東西。
獨生子女費是辦理獨生子女證後就可以領到的。
托費是孩子1歲以後,父母上班,單位直接或憑托兒發票領到的。
⑶ 獨生子女 醫療費報銷
一、獨生子女醫療費報銷事宜:獨生子女入園、入托、入學費用按有關規定給予報銷。獨生子女的醫療費用,按獨生子女父母單位的職工醫療標准同等享受至十八周歲(已參加工作的不再享受)。前兩款費用,由獨生子女父母雙方所在單位負擔。年份逢單時由男方單位支付,年份逢雙時由女方單位支付。喪偶的由一方單位負擔。
二、1.由於醫院現以本醫院葯房出具的領取葯品明細單取代「雙處方」,故報銷時憑病歷、醫療費發票和葯品明細單到單位按規定報銷。
2.確需到葯店購葯的患者,也必須憑病歷、葯費發票、醫生開具的處方單復印件或葯房的葯品明細單到單位按規定報銷。
3. 超過定額部分報銷比例:
⑴獨生子女報銷比例
0-7周歲,甲類葯品報銷80%,乙類葯品報銷60%;
8-18周歲,甲類葯品報銷70%,乙類葯品報銷50%。
⑵計劃內生育的非獨生子女報銷比例
0-7周歲,甲類葯品報銷70%,乙類葯品報銷50%;
8-18周歲,甲類葯品報銷60%,乙類葯品報銷40%。
⑶計劃外生育的非獨生子女報銷比例
0-7周歲,甲類葯品報銷60%,乙類葯品報銷40%;
8-18周歲,甲類葯品報銷50%,乙類葯品報銷30%。
4.定額內結余部分,80%獎勵給子女家長。
5.子女醫療費用開支(含超支部分),上半年由子女父親所在單位報銷並兌現獎勵,下半年由子女母親所在單位報銷並兌現獎勵;子女父母雙方一方在本市工作,另一方在部隊工作(不包括駐徐部隊),其子女醫療費主要由在市社工作的一方承擔。
6.因病情需要轉院或到外地治療的,必須由定點醫院副主任醫師以上醫生簽署意見,並經負責子女醫療費報銷的家長所在單位批准後方可轉院治療。急診可先就醫,後補辦手續,否則,醫療費用全部由家長自理。
⑷ 安徽省2017獨生子女費標准
安徽省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六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對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就學、就醫給予補助。
【法律依據】
《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一條
實行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對只有一個子女或者兩個女孩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發給獎勵扶助金。
實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對獨生子女死亡或者傷殘的計劃生育家庭,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發給特別扶助金。
⑸ 幼兒園保教費報銷是怎麼規定的
獨生子女及計劃內生育的,報銷保教費,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報銷標准。市級示範園及版以上級權別幼兒園按350元的標准報銷,其他幼兒園按相應等級公辦幼兒園的保教費標准報銷。
(二)報銷方式。父母同在本地工作,雙方單位各報銷一半;父母一方在本地工作,另一方在外地工作的(含在外地的現役軍人),其子女在本地入園的,由在本地工作的一方所在單位全部報銷;父母一方為在職職工,幼兒在本地入園的,由在職一方所在單位全部報銷;喪偶或者離婚的,其子女入園的,由領養一方所在單位全部報銷。
(5)安徽省獨生子女入托費報銷規定擴展閱讀:
保教費具體收費標准為:省級十佳幼兒園490元/生·月,省級示範園410元/生·月,市級示範園350元/生·月,市級一類園230元/生·月,市級二類園190元/生·月,市級三類園160元/生·月。文登區及各市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不超過上述收費標準的基礎上制定。
實行寄宿制的公辦及公辦性質幼兒園保教費標准可在同類全日制幼兒園收費標准基礎上上浮20%內確定。
威海市物價局-幼兒園保教費報銷政策有什麼規定
⑹ 安徽獨生子女補貼標准
法律分析:(一)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二)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內容包括職工晚婚的、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等。
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增加的產假和護理假視為出勤。農村居民晚育的,減免本人當年村內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籌資金;城鎮無業居民晚育的,由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⑺ 請問獨生子女托兒費報銷是依據那個文件最好具體到文號
國家並沒有具體規定,只有各省市有具體報銷辦法,例如:南京市員工獨生子女醫療費及托兒費報銷辦法,是依據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22號文件《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