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獨生子女 獎勵請問義烏市獨生子女的父母是農民,父親是居民是否可以亨受國家規定的補貼
這個具體沒了解過,我們家也是獨子,但是沒辦獨生子女證,5月份辦社會醫療卡時就要自己掏現金,有獨生子女證不用自己付醫保費用。再到有關部門再了解吧
❷ 浙江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2021
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包括農村土地徵用後,土地補償費分配中對獨生,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以對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就學、就醫給予補助。農村貧困家庭獨生子女接受,各級人民政府和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規定的其他獎勵與優待。
拓展資料:
1、在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後不久,開始對獨生子女家庭實行獎勵政策。從1982年陸續開始,全國各地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當年下發的中有關「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由夫婦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50%」的意見,制定了每月5元獨生子女費的獎勵規定。對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在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可以在一定年限內領取獨生子女費。 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2、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內容包括職工晚婚的、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等。 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增加的產假和護理假視為出勤。農村居民晚育的,減免本人當年村內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籌資金;城鎮無業居民晚育的,由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3、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是農村居民的按照不低於所在鄉(鎮)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標准發給獎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於所在市、縣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標准發給獎金。具體辦法按長沙市人民政府規定執行。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齡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資百分之五的標准增發退休金。已建立了社會養老保險的單位,這項獎勵仍由原單位發放。
❸ 我們夫妻倆人都是義烏市戶口退休職工,請問義烏市針對獨生子女費發放有什麼政
關於這個問題,請向義烏當地衛健委咨詢。
❹ 浙江省城鎮獨生子女有哪些政策
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內民,經戶籍容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第一胎生育雙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享受前款第(四)項規定以外的獎勵和優待,但只享受一份獨生子女獎勵待遇。
❺ 義烏領取獨生子女證的政策
2016年以前領取獨生子女證的,農村戶口的領取獨生子女獎勵金到終生。城鎮戶口的領到孩子16周歲。
2016年開始沒有獨生子女證了
❻ 義烏獨生子女獎勵政策在單位臨時工能享受嗎
這個就看單位了。
❼ 義烏現在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孩子2004年的
2016年1月1日,國家放開二胎政策,此後,只生一胎的,是獨生子女的家庭,再內不享受以前的獨生子女優容惠政策。
2016年1月1日(不含)前只生一胎,符合獨生子女政策,可以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遞交資料,辦理或補辦獨生子女證,享受獨生子女優惠政策。
❽ 義烏獨生子女政策不用交醫保
摘要 1、城市居民2016年1月1日之前生產的本社區內,獨生子女領證家庭無用工人員。是獨生子女戶家庭卻沒有獨生子女證的,可進行證件補辦。
❾ 義烏獨生子女政策不用交醫保
❿ 浙江省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可以享受的待遇主要分為2類:一是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是老年人扶助。具體標准如下:
1.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1)發放時間: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日起,至獨生子女年滿14周歲。
(2)發放標准:每年不低於100元。
(3)發放群體: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符合申領條件的職工。
(4)發放渠道:由單位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夫妻雙方都是企業職工,也就是通常說的雙職工,則這部分錢由兩個單位平攤。
如果夫妻雙方有一方亡故,則由另一方所在的單位全數發放。
2.老年人扶助
所謂老年人扶助,主要指的是在老年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由予優先和照顧。
比如:對於獨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有一方年滿60周歲,在生病住院時,其子女可以每年享受5天的陪護假。
需要注意的是:
這5天陪護假,屬於帶薪假,單位要全額支付這5天的工資。
除此以外:對於有條件的地方,還可以在老年人退休時,發放一次性補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條 我國是人口眾多的國家,實行計劃生育是國家的基本國策。 國家採取綜合措施,調控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優化人口結構,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國家依靠宣傳教育、科學技術進步、綜合服務、建立健全獎勵和社會保障制度,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