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獨生子女補貼是否征個人所得稅
獨生子女補貼是否征個人所得稅
法律分析:
獨生子女補貼不征個人所得稅,因為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中有明確規定,獨生子女補貼是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法律依據:
根據《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二)規定:下列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1.獨生子女補貼;
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
3.托兒補助費;
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㈡ 獨生子女稅收優惠政策是什麼
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六項支出將首次作為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專項扣除: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繼續教育專項扣除:每年3600元或4800元;大病醫療專項扣除:每年60000元;住房貸款利息專項扣除:每月1000元;住房租金專項扣除:每月800-1200元;贍養老人專項扣除:每月2000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㈢ 獨生子女補貼是否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獨生子女補貼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版個人所得稅權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規定,獨生子女補貼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㈣ 每人五塊錢的獨生子女補貼在個人所得稅那個減免中怎麼應該應該怎麼填
每人五塊錢的獨生子女補貼在個人所得稅那個減免中怎麼應該應該怎麼填?
㈤ 獨生子女個人所得稅怎麼減免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可知: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㈥ 個人所得稅獨生子女扣除標准
法律分析:新個稅改革後,贍養老人的費用是可以進行專項附加扣除的,獨生子女和非獨生子女扣除的額度是不同的。獨生子女個稅贍養老人扣除標准,除了親生父母,養父母、繼父母或者年滿六十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母子女均去世了,納稅人贍養這種子女都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是可以辦理扣除的。獨生子女在五千元基本減除費用扣除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可以享受贍養六十歲(含以上)父母,每人每月兩千元標準的專項附加扣除。
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十二條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㈦ 獨生子女的個人所得稅按照每月多少標准扣除
獨生子女的個人所得稅按照每月2000元標准扣除。
根據國家最新的個人所得稅政策,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人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根據國家最新的個人所得稅政策,贍養老人專項扣除的每月2000元是根據家庭為單位,不論是一位還是兩位老人,都是2000元額度。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征稅機關與自然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按照國家規定發放的獨生子女補貼不計入工資薪金所得,不征個人所得稅。
下列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一、獨生子女補貼;
二、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
三、托兒補助費;
四、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條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推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推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推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推。具體分推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㈧ 獨生子女補貼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獨生子女補貼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不征稅。但這里所述的「獨生子女補貼」,是指各地出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數額發放的標准之內的補貼。
㈨ 獨生子女費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按照國家規定發放的獨生子女補貼不計入工資薪金所得,不征個人所回得稅。有關文件答是: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其中規定:
下列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1.獨生子女補貼;2.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3.托兒補助費;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