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有獨生子女證,可以憑獨生子女證,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和退休證到居委會或村委會登記,可以一次性領取三千六百元獨生子女獎勵金。
㈡ 退休有獨生子女證增加百分之五的錢,是每月增5%還是每年增5%
截止2019年2月,退休前月工資的百分之五每月增發退休金。
此處以江蘇舉例說明:
根據《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三條「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後,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資的百分之五每月增發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或者為其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規定」的規定。
(2)退休有獨生子女證5擴展閱讀
一、獎勵對象
一次性獎勵的對象為2002年12月1日以後退休未享受加發5%退休金待遇的持證退休職工。
對2002年11月30日前退休未享受加發5%退休金待遇的持證退休職工,可參照實行一次性獎勵。對已享受加發5%退休金待遇的持證退休職工,不再發放一次性獎勵金。
二、獎勵標准
一次性獎勵金的發放標准為2400元至3600元,具體數額由各省轄市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三、經費來源
(一)持證退休職工的一次性獎勵金由退休時所在企業支付,並參照獨生子女補貼免徵有關稅收。
(二)兼並、轉讓、改制企業持證退休職工的一次性獎勵金,由兼並、轉讓、改制後的企業支付。轉讓、改制後的企業支付有困難的,由所在地財政解決。
(三)本意見實施前已破產企業持證退休職工的一次性獎勵金由所在地財政解決。今後依法實施破產企業持證退休職工的一次性獎勵金,在破產清算經費中列支。
(四)對轉讓、改制、破產企業持證退休職工一次性獎勵經費負擔有困難的地區,省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㈢ 退休辦獨生子女證需要哪些證件
獨生子女證辦證時間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以後獨生子女證將退出歷史舞台」,這專個說法是准確的,而屬後面的「不再生育或者不準備再生育的獨生子女家庭,需要馬上辦理」有些不太准確。《條例》規定,2016年元月1日以後出生的獨生子女不再辦理獨生子女證。也就是說,今年1月1日後生的孩子,即使是不再生育或者不準備生育的,都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
㈣ 獨生子女證退休後政策
1、對於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父母,在法定退休年齡後的可以享受的補貼主要有:(1)城鎮職工一次性補貼:屬於城鎮職工的,在辦理退休手續當月,可以在單位申領「獨生子女」一次性獎勵。一方有單位,一方無單位的,有單位一方可以發放兩份。
註:此政策全國普遍實施,具體補貼標准各地不同,以當地為准。
(2)農村戶籍補貼:屬於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戶」「雙女戶」父母,在60周歲後,可以領取960元/年/人的補貼。
註:此政策全國普遍實施,標准一般都是960元/年/人。
(3)居民養老金補貼:享受「城鄉居民養老金」的「獨生子女」父母,每月增發10元的補貼。
2、以上政策是全國的普遍政策,還有一些地區性政策。比如有的地區,「獨生子女」父母在法定退休年齡後,不區分有無單位、城鄉戶籍,一律可以按月領取一定數額的補貼。
3、針對「獨生子女」家庭的優撫政策主要是各地衛計部門負責制定實施,具體請咨詢戶籍所在村居委會,或直接咨詢各地衛計部門。
㈤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有獨生子女證能加發5%退休金嗎
能,只要你的退休養老金低於檔案基本工資,就會給你加。不誇張的說,這個規定導致100%的人,拿不到這個錢。
005106510351 :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事業單位仍然執行增加退休金5%原規定。
㈥ 我是教師,已退休。有獨生子女光榮證,光榮證上規定,退休後加百分之5的工資,但
這個規定的確來存在,但你只源知其一不知其二,還不知如何加,在什麼情況下不加。
只要養老金整體收入低於在職時基本工資的,增加獨生子女補助5%,養老金整體收入高於在職基本工資者不增加。這就是增加獨生子女補助規定中的規定。
全國所有公務員、事業編制人員的養老金整體收入都大大超過了在職基本工資,因此可以說除了極少數人之外,沒有能夠拿到這塊補助的。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勞動者依法領取養老保險金和獨生子女證沒有關系。
《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㈧ 退休的有獨生子女證的聽說每年都有補助
沒有補助,全國從2016年1月1日起放開二胎後就取消了獨生子女獎勵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