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獨生子女證的新政策有哪些
獨生子女證新規定有: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可以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依據】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❷ 獨生子女證能享受國家那些優惠政策
全國並沒有統一的標准,要根據各地的情況而論,以下提供浙江瑞安的例子:
根據《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結合浙江實際情況,主要享受以下的優惠政策:
1、農村居民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
在審批宅基地、村級集體經濟收益分紅等利益分配時,獨生子女按兩人計算。農村承包土地和山林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獨生子女家庭。農村扶貧應當把貧困的獨生子女戶和女兒戶作為重點對象。
2、農村居民、失業人員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
應當給予獎勵和照顧。具體辦法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此外,為獎勵獨生子女家庭,對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符合相關條件的家庭,實行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雙農獨女戶家庭社會養老保障政策、計生家庭特別扶助制度以及中考加分制度、計劃生育獎學金制度等。
3、瑞安有個塘下鎮,該鎮又有自己的特殊政策:
對於本鎮人口,凡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和夫妻雙方均為農村居民的女兒戶,具有本鎮戶籍的,在就醫、就學、就業、救濟等方面分別享受以下優惠優先政策:
(一)凡父母雙方均系農村居民,且年齡在14周歲以下的獨生子女,在本市中心衛生院以上的醫療單位就診時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免費掛號(專家門診除外)。
(二)獨生子女和女兒戶女孩參加中考,在普高(不含省一級重點中學)和職高錄取分數線以下5分內(含5分)和2分內(含2分)予以照顧錄取。
(三)獨生子女參加高考,成績分別列全市文、理科類前三名,並被普通高校正式錄取的,由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頒發「計劃生育獎學金」5000元。
(四)凡在大中專院校畢業或從部隊退伍後參加本市許可權內的各種就業考試時,獨生子女享受加總分百分之五,女兒戶女孩享受加總分百分之二的待遇,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五)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金提高百分之十五。
(六)農村居民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在審批宅基地、享受村級集體經濟收益分紅、土地補償費等利益分配時,按人口基數分配的部分,獨生子女按兩人計算。農村承包土地和山林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獨生子女家庭。
(七)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領取每年不低於20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當年起至子女14周歲止。
(八)對獨生子女戶和兩女戶中的困難戶,鎮籌集資金開展扶貧結對送溫暖活動。
(九)獨生子女戶和兩女戶的育齡婦女優先參加鎮村組織的生殖健康體檢。另各村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了詳細的村規民約、利益導向制度。
要知道你們當地的政策,最好是電話咨詢或直接網上查詢當地的計生辦,他們會給你詳細的答復。具體的政策,一定是跟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緊密聯系的。
❸ 獨生子女證,都可以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孩子18歲以前和父母60周歲可以申報領取獨生子女獎勵金。其它優惠政策按當地規定執行,可以去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咨詢一下。其它優惠政策各地有各地的政策規定不是統一的就無法回答你了。
❹ 獨生子女證2020年新規定是什麼
獨生子女政策已取消,現在實行的是二胎政策。2016年以後生育的孩子不給辦獨生子女證,但在這之前只生育一孩的情況還是可以補辦,具體要到當地計生辦詢問。之前辦理的獨生子女證符合條件的家庭每月發10元獎勵費、增加休假以及醫葯費的報銷和一次性1000元獎勵。
❺ 現在領取獨生子女證國家有什麼政策
你的意思是有什麼好處嗎?最直接的,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❻ 浙江溫州辦獨生子女證有什麼優惠政策
不同地區,不同待遇,根據所在地的經濟而定。
第二十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 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 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第二十一條 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民,經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第一胎生育雙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享受前款第(四)項規定以外的獎勵和優待,但只享受一份獨生子女獎勵待遇。 第四十三條 對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不落實本條例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和優待政策,有關當事人可以向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舉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督促落實,並對當事人維護合法權益予以支持。
❼ 獨生子女證有什麼政策
獨生子女證的獎勵優待
1、自領取《獨生子女證》起,直至子女14周歲止,每月可以領取由夫妻工作單位或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發放的獨生子女保健費,每月5—20元不等。
2、對有《獨生子女證》的農村家庭,可以在利益分配時增加1人份的收益,比如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土地補償費等。
3、對有《獨生子女證》的農村家庭,在劃分宅基地、幫助解決生產就業問題時,給予照顧。
4、在實際條件情況允許的情況下,對有《獨生子女證》的家庭子女在上學、就醫方面給予補助。比如在有條件的情況下,農村貧困家庭子女在接受義務教育期間,可以減免學雜費。
5、有《獨生子女證》家庭的父母在退休後,自規定領取退休金之月起,可以按本人基本工資的5%增發退休金,由原單位發放。
6、根據各地政府、單位及居(村)委會的實際規定享受其它獎勵優待。
(7)瑞安獨生子女證政策擴展閱讀: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5)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再辦理此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