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親生父母毫無人性,這是子女的因果報應嗎
問:堯舜在中國歷史上以孝順稱著,他面對的是繼母,其中的人情世故可以理解。為什麼世上還有親生父母毫無人性,這是否也算是因果報應? 答:是的,這完全是因果。但是你要曉得,現在這個時代是非常時代,不是正常的,為什麼?中國幾千年從小都有家教,這個社會上像這樣悖逆倫常的事情很少。但是現在由於清朝亡國之後,中國社會一直動亂,日本人侵略,八年抗戰把中國社會整個打亂,一直到現在不能恢復正常。我們失去了傳統倫理、道德、因果的教學,至少差不多要到一百年,現在恢復很不容易。所以現在親生父母對待子女這些,我們在旁邊看都算是正常的,沒有學過,從小沒有人教。而且社會都是這樣做法,他也看到這個社會是這樣,全都學壞了。我們現在要是做個很好的樣子,他開頭說你不正常,可是要勇敢一直做下去,時間久了,他慢慢就能覺悟了。父母實在不能相處,你離開家到外面工作,每個月給家裡錢,寄一點供養養活父母。人他不喜歡你,錢他愛,他不會丟掉的。要天天誦經、念佛給他迴向,幫助他消災,要供養長生牌位,希望他多活幾年,慢慢覺悟了他就變成好人,做兒女的這番孝心一定要有。不可以說他早點死掉,少造點罪業,這不是孝順的心理,這不是做兒女應該當作的事情。(凈空法師·答香港參學同修之七十七 2007/8/31) 其他相關文章
㈡ 從佛教的角度講父母打罵子女有果報嗎
因果不空
父母打罵有分善與惡,善惡有報.在以前家長制下長大的都感恩專父母屬的嚴加管教.可憐現在父母由於引進西方思想,不敢管孩子,或不懂管子.善惡是非不分.
拿孩子出氣則屬於惡,但即使是惡,如果不是故意傷害性命,也有偏中正.
古德教人,當父母打罵時,小杖則受,大杖則走.(這個走在中國古文時文雅表示,惹不起,我走人)
因為教育孩子而管教孩子屬於善.
許多年以前,法制日報上曾登一篇死刑犯的故事,臨死前見他母親最後一面時,她母親問他還要什麼,他說想吃奶,於是他母親淚如雨下,當眾給他兒子餵奶,他兒子這時一口咬下了他母親的乳頭,說道,到今天你還什麼事都依著我,你為什麼從不說一句嚴厲的話,你為什麼不曾打我一下.我好恨你.
相信這則故事在幾十年前,大半個中國的人都看過或聽過,因為當時的新聞還不多.
㈢ 父親對子女的傷害有沒有佛教報應例子
在佛教看來,父母可能有問題,但父母的養育之恩總是要報的。其中最大、最重要的報恩是引導父母明白事理,皈依三寶,諸善奉行,以後遠離惡趣之苦。假如做不到這點,即便有所謂的晨參暮省,承事供養,也無非小恩小惠。
如果樓主非常需要某種血淋淋的、有報復感的東西。那麼按《華嚴經》的說法,「惡口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常聞惡音,二者所可言說恆有諍訟。」惡口會導致眾生趨向三惡道,未來很有可能墮入地獄道,或者鬼道、畜生道。倘若由於累世福德還能做人,那麼很容易遇到各種人身攻擊,時常爭執吵架。
父母對子女的惡業也仍然是惡業。由於父母與子女因緣很重,業報通常很迅速。如果有所傷害,可能用不著等來生,這輩子就能看到(至少一部分)報應了。《地藏經》中惟一明確提到的現受報(現世報),就是「前後父母惡毒者」。
你父母來生很可能會非常不好,也許此生就會遭遇各種折磨。看了這個樓主會痛快一些?但這又有什麼意義呢?你的怨恨之心只會讓你自己煩惱。你自己想一想,除了讓你自己痛苦之外,還有什麼作用?
直面問題,接受問題,解決問題,才是學佛之人應該做的。
當然,改變父母很難。因為(至少他們自認為)地位高的人,很難接受地位低的人的建議和要求。不過,在我們這個社會中,如果子女能夠取得非常不錯的成就,那麼就能夠在大家庭中擁有更加強勢的地位。到時,再做些什麼就容易多了。如果能幫助父母明白事理,痛改前非,我想總是好事。
假如問題無法迅速解決,且樓主一時還不能徹底獨立,仍需要父母的幫助、資助,那麼最好把他們當做必須依靠的朋友、同事或官長,而不是父母親人。這樣相處,彼此都會更輕松一些。
祝你幸福,法喜充滿。
㈣ 父母拋棄子女在佛教中是什麼罪,要受什麼果報
「拋棄」便是不來盡父自母義務,令其孤苦,冷落,無依無靠,雖輕於「墮胎」,幾乎等同.
世尊。有情短命何業所獲。佛告長者子言。殺生所獲。
復次殺業然有十種。一自手殺。二勸他殺三慶快殺。四隨喜殺。五懷胎殺。六勸墮胎殺。七酬冤殺。八斷男根殺。九方便殺。十役他殺。如是十種獲短命報。
復雲何業獲報長命。有十種業。
何等為十。一離自手殺。二離勸他殺。三離慶快殺。四離隨喜殺。五救刑獄殺。六放生命。七施他無畏。八慈恤病人。九惠施飲食。十幡燈供養。如是十種獲長命報。
復雲何業獲報多病。有十種業。
何等為十。一自壞有情。二勸他令壞。三隨喜壞。四贊嘆壞。五不孝父母。六多結宿冤。七毒心行葯。八慳吝飲食。九輕慢聖賢。十毀謗師法。如是十種獲報多病。
復雲何業獲報少病。有十種業。
何等為十。一不損有情。二勸他不損。三不隨喜損。四不贊嘆損。五離慶快損。六孝養父母。七尊重師長。八不結宿冤。九施僧安樂。十施葯飲食。如是十種獲少病報。
㈤ 為什麼父母作孽要報應在子女身上
報在子來女身上其實就是報在自父母身上,因為子女這樣父母也會很痛苦。
一切法皆是因緣法,因是種子,緣是陽光雨露土壤,因緣和合才能有果。每個人身上無始劫以來肯定都有很多善因惡因,我一向認為父母就是子女一生最大的緣,可以是善緣也可以是惡緣。如果是惡緣就會催生惡因長出惡果。
㈥ 為什麼父母作孽要報應在子女身上
這么說吧,父母作孽獲取利益,子女多少能從中得到好處,那麼這種情況下報應到子女身上,你還會有疑問嗎?舉個例子,父母受賄得到的錢,子女肯定也用了,但法律不會制裁子女,只會制裁父母。這時候,報應就成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㈦ 為什麼因果報應會在子女身上
「以佛法因果理論來看,這種『禍殃子孫』現象之形成,根本原因乃是由於『同業相引,共業招感,後報轉為現報』所致。所謂同業相引,是指往昔造了相同惡業或善業的人,彼此間有互相成為眷屬的趨向。例如,往昔勤於布施濟貧的二人,今世成為父子,父親賺錢致富,兒子出生於此,同享富報。所謂共業招感,是指往世共同參與造作同一件善業或惡業的人有互相成為眷屬的趨向。例如往世父子共同偷盜,今世父親成為貧窮乞丐,兒子則生為乞丐之子,共同承受貧窮的果報。所謂後報轉位現報,是指原本是未來世才要承受的惡報,由於環境中遇到相關的緣來促發,使其惡果提早成熟,而於今世就受到惡報。子孫受到連累而遭殃的情形和原因有兩種:一.犯了殺業之後,生的孩子有殘廢,畸形,多病,短命情形之時,這時因當事人犯了殺業,招感到往世犯了嚴重殺業,應受殘廢畸形等果報的人,來投胎作他的子女,這時子女的遭遇,是由於往世造惡業,今世應受報所致,絕非代父母祖先受罪。二.生了孩子以後才造殺業的人,若是他的孩子今生福薄,而且往世曾造殺業,這時父母的殺生惡行,會促使孩子的殺生果報提早成熟,本應於未來才受報,卻提早於現在就受報,而發生多病短命,災橫的情形。就孩子來說,他的遭遇只是後報轉為現報,仍是自作自受,並無不公平之處。」
㈧ 父母做壞事子女遭報應 做壞事父母會有報應嗎
不論是按哲學還是神學觀點,世間萬物都是普通聯系的,
父母與子女是世間所有種類的聯系中最為緊密的,不管是哪一方做壞事,另一方必受波及,這不用懷疑。
㈨ 打父母的子女最終有好下場嗎
沒有 歷史上從來 忤逆父母罪很大的 消減自己的福報 還要受報應。百善孝為先,一念孝心,就增加無量的福德。所以 一定要孝順啊。
㈩ 佛法中子女對父母不好不孝順會有報應,那父母對子女不好又會有什麼
佛的廣大教義應是眾生平等,所以同樣有報;父母和子女好比是雞和蛋的關系,你說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