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去世 獨生子女為什麼無法繼承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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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為什麼父母去世後,獨生子女不能繼承父母留下的房產
沒有規定獨生子女不能繼承父母的房產,只要該房產屬於其父母,且父母過世前沒有留下讓他人繼承房產的遺囑,子女就可以以第一順位繼承人的身份繼承父母的遺產。這里,獨生子女和非獨生子女都是一樣的。
『叄』 為啥父母去世 獨生子女不能繼承父母留下的房子
很多朋友都認為:身為獨生子女的70,80,90後,父母名下的房產就一定是自己的!真是這樣兒嗎?
看到這個題目,你一定會產生疑問:這么簡單的問題還用討論嗎,我是父母唯一的孩子,父母過世之後的所有財產當然由我來繼承咯!「燃鵝」,事實真的是這樣嗎?來看看下面這個最近刷爆朋友圈的案例吧,父母去世,留下一套學區房……
不信,你接著往下看她和律師的對話。小麗你是獨生女?
是的,我爸媽就我一個女兒。你父母哪一年結婚的?
好像是1983年。房子是什麼時候買的?
2003年。房產登記是什麼時間?
2004年11月。房產登記在誰的名下?
我爸爸一個人名下。你爸爸什麼時候過世的?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8-01-1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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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父母去世獨生子女無法繼承房產
父母去世卻無法繼承房產!律師稱房子不一定屬於獨生子
很多人都認為:身為獨生子女,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在了,那麼父母名下的房產就肯定是自己的。實際上呢?
這么簡單的問題還用討論嗎?我是父母唯一的孩子,父母過世之後的所有財產,當然由我來繼承咯!
但是,先來看看下面這個最近刷爆朋友圈的案例吧:
小麗是獨生女兒,父親10年前去世,母親今年剛過世。父母親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價值約300萬元。
房產原先登記在父親名下。父親去世時小麗還未成家,因此沒去辦理手續。現在母親已經去世,小麗也已成家,女兒兩周歲,再過一年就上幼兒園了。因為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學區房,小麗就想把房屋過戶到自己名下,然後把戶口遷進去。
小麗拿著房產證和父母的死亡證明到了房管局,要求過戶。房管局卻說,僅憑這些東西沒法給小麗辦過戶手續。小麗要麼提供公證處出具的繼承公證書,要麼拿法院的判決書去,他們才給辦。小麗沒辦法,誰願意沒事打官司啊,就馬上去了公證處。
「公證處的人說讓我把我爸媽的親戚全部找到,帶到公證處去才給辦公證。可我爸媽的親戚全國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國了,我到哪去找他們?」小麗要哭出來了。
這是非常典型的一個案例——沒有復雜糾紛,但作為獨生女的小麗,卻無法順利獲取父母去世後留下的房產。
這是為什麼呢?聽聽律師怎麼說!
律師:小麗你是獨生女?
小麗:是的,我爸媽就我一個女兒。(核心家庭關系很簡單)
律師:你父母哪一年結婚的?
小麗:好像是1983年。
律師:房子是什麼時候買的?
小麗:2003年。
律師:房產登記是什麼時間?
小麗:2004年11月。
律師:房產登記在誰的名下?
小麗:我爸爸一個人名下。
律師:你爸爸什麼時候過世的?
小麗:是十年前過世的,應該是2006年年底吧。
律師:你爸和你媽過世時有沒有留下遺囑?
小麗:我爸沒有,我媽生前跟我口頭說過,她走後這套房子歸我。(口說無憑啊,等於沒有)
律師:你爸爸過世時,你爺爺奶奶是否還健在?(這個問題是關鍵,如果已經過世,事情就好辦多了)
小麗:我爸爸過世時我爺爺已經去世,我奶奶還在,我奶奶是我爸爸過世後不到一年過世的。
律師:那你爸爸有兄弟姐妹幾個?
小麗:我爸爸有四個兄弟姐妹。(咱父母輩的兄弟姐妹四個不算多!)
律師:那你把你爸爸的兄弟姐妹的家庭情況,包括在不在世、婚姻情況、子女情況跟我一個一個說一下。
小麗:我爸爸在家排行老三,大伯在我爸過世時已經過世,我大娘還在。大伯大娘有三個孩子,兩個在上海,一個出國了。二伯還在,不過五年前離婚了。二伯二娘有兩個孩子,一個在杭州,一個在北京。我小姑姑和小姑父在黑龍江,有一個女兒。我爸爸和爺爺奶奶過世後,就沒怎麼走動,姑姑姑父家的具體情況我不太清楚。
律師:你媽媽在你爸爸過世後沒再成家吧?
小麗:沒有沒有,我媽一直跟我過。
律師:你媽過世時,你外公外婆是否還健在?
小麗:都過世了。
律師:這套房子,要由你一個人繼承,除非其他有繼承權的人,到公證處或者法院明確表示放棄。
律師得出的房產歸屬結論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5-2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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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父母去世後獨生子女不能繼承房產是真的嗎
父母去世後獨生子女可以繼承房產。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由第一順序人開始,依次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再由第二順序人繼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二章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5)父母去世獨生子女不能擴展閱讀:
父母去世獨生子女繼承房產案例
最近一條房產繼承的消息刷爆了朋友圈,由於小麗的父母在去世前沒有對房產進行處理,當小麗去過戶時才發現房產不全屬於她一個人,需要跟大伯、姑姑分割房產。
辛苦打拚一輩子,就是為了給家人更好的生活,把財富順利地留給後代。「富不過三代」一直是讓中國人頭痛的事情。因此,如何通過合理的安排,使家人可以有效繼承財富,一直是大家關心的話題。
小麗是父母的獨生女兒,父母親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房產原先登記在父親名下,父親去世時未將房產過戶到小麗名下。如今母親去世了,小麗想把房屋過戶到自己名下,然後把自己和女兒的戶口遷到房子里去。
但小麗拿著房產證和父母的死亡證明到了房管局,要求過戶被拒。因為按照法律規定,父親過世時奶奶仍在世,她有權繼承兒子的部分遺產;奶奶過世後,由大伯的兒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繼承,這導致了小麗無法全額繼續父母的房產。
很多讀者看完這篇文後,紛紛驚呼:「這是真的嗎?真的嗎?」
據了解,1978年以後,計劃生育成為我國的基本國策。在此之前,大部分中國的家庭都是子女成群。如今,生於四五十年代者已逐步進入老年。而他們的子女,普遍都是70、80後,其中不少都是獨生子女。
同時,我國在1998年才取消福利分房,商品房是從1998年以後才比較普遍。到現在,一個家庭擁有多套房並不少見。
「以前的年代根本沒有什麼私產可繼承,現在人們生活富裕,除了錢財,還有房產可被子女繼承,類似繼承的糾紛問題今後將會出現越來越多」。一位知情律師表示。
按照法定繼承關系,排在第一順序繼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這也意味著,在祖孫三代關系中,一旦中間的父輩早逝,如父輩無立遺囑,祖輩也沒放棄繼承,那麼原屬於父輩的財產(房產)需均分給祖輩和孫輩。只有保險,才是真正保全財產,傳富給子孫後代!
『陸』 父母去世以後,獨生子女就能夠順利繼承財產嗎
父母去世後,財產的唯一孩子可以繼承,但有必要根據股份繼承。父母的第一步繼承者包括:配偶;孩子們;父母。如果是唯一的繼承人,通常可以繼承你父母的遺產。
『柒』 父母離世獨生子女無法繼承房產
現在大部分的80、90後青年都是獨生子女,那麼如果有一天他們的父母離世,需要進行房產繼承,獨生子女進行房產繼承那麼是否會很困難?下面將會有專業的律師支招!
獨生子女繼承房產不難辦
在我國進行遺產處理,主要分為有爭議的繼承訴訟和無爭議的繼承公證。
獨生子女家庭僅表現為被繼承人的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數量較少,在實體法律適用與繼承處理程序上並無任何特別之處,獨生子女可採用上述兩種方式處理遺產繼承等事務。
如果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中尚有其他法定繼承人,且對遺產分割有爭議且不可調解的,自然會走上法院訴訟;如果其他法定繼承人均先於其死亡,獨生子女確定為惟一法定繼承人,就可通過非訴渠道的繼承公證處理遺產。
據介紹,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遺囑受益人辦理遺產繼承手續,即使有公證過的遺囑,在父母去世後還得辦理繼承公證。
繼承遺囑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
《繼承法》規定的繼承方式主要有兩種: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我國《繼承法》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繼承公證的流程為,公證事項由當事人住所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受理。涉及遺產為不動產的,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受理,然後提交材料。
提醒:父母應公證遺囑維護獨生子女利益
律師提醒,如果為了獨生子女的利益,父母應該辦理遺囑公證,而不是繼承公證。遺囑中還可以把遺囑執行人選、遺產是否歸子女個人所有預先做個安排,以解後顧之憂。
例如,按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受贈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除非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某一方所有。假如,父母生前未辦理遺囑公證,那麼去世後其名下的房產按照法律規定應歸兒子兒媳共同所有。倘若二人感情不和,這筆遺產離婚後也是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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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房產分割那些事
蘇女士問:我跟前夫離婚七年了,我們結婚的時候,他父母就先後去世了,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離婚的時候女兒歸我,我給女兒改成跟我姓,現在前夫去世了,請問我女兒能繼承前夫的遺產嗎?前夫的弟弟妹妹說女兒改姓了,不是他們家人,遺產跟女兒沒關系,應該由他們倆繼承,請問對嗎?
答: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如果你前夫沒有留下遺囑,他的遺產就按照法定繼承處理。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如果你前夫沒有再婚,沒有小孩,那你女兒就是唯一的繼承人,所有遺產都由其繼承。你前夫弟妹說的改姓問題不是法定喪失繼承權的理由,遺產應該由他們繼承的說法是不對的。
裴女士問:我外公外婆去世時留下一套房子,我母親繼承了,現在我母親想將這套房子賣掉(我父親名下有套房子,我母親名下就這一套房子),聽說要交20%的繼承稅,是否有這回事?
答:按規定個人原房產如果是通過贈與、繼承取得,再次過戶要交納成交額的20%的個人所得稅,如果繼續繼承或贈與(夫妻名下無房,產權滿5年)則不用交。
盛先生問:2005年買了套房子寫了夫妻倆的名字,但岳父母一直和我們住,買房錢他們出了一部分,現在愛人要求房產證上加她父母名字,可以嗎?因為我們現在感情不好,要鬧離婚。如果房產證有她父母名字離婚時我們怎麼分配房產?
答:可以加上父母的名字,房產四個人都有份,按份額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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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生子繼承遺產受阻,卻將妻子告上法庭
劉先生是家裡的獨生子,父親早在十幾年前就去世了,其名下的3萬余股銀行股票歸老伴,也就是劉先生的母親全權處理。去年6月,劉先生的母親也病故了,臨終前留下遺囑,將股票和自己名下的一處房產留給兒子劉先生繼承。不過,在繼承遺產時,劉先生卻遇到了難以想像的困難。劉先生要求繼承股票,但股票交易所和銀行無法確認劉先生的繼承權,不予辦理。萬般無奈之下,劉先生把妻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確認母親的遺囑合法有效,讓其按遺囑繼承股票和房產。法院立案部門審查後認為,劉先生的妻子不是繼承案件的適合被告,劉先生只能撤訴。
法院認為,因劉先生要求繼承的遺產絕大多數是父母生前以自己的名義在銀行開戶的存款,父母去世前又沒有就財產進行說明的,繼承人很可能拿不到存摺或者不知道存摺、信用卡的密碼;而遺產在繼承開始後實際分割前屬於繼承人共同共有狀態,銀行因無法確定繼承人是否為唯一權利人而不願為其辦理相關手續。另外,即便有證據證明獨生子女為唯一合法繼承人,銀行鑒於自身規章的原因,經常存在不積極配合權利人行使繼承權的情形。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2-2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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