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再婚夫妻一方沒有生育過,一方有孩子,再生算獨生子女嗎
我們復婚姻法規定的,再婚的家庭,制如果有一方是沒有生育過的,那麼,可以再生一個孩子,就是說離異母親如果再婚,對方男的以前沒有生育過孩子是可以再生一個的,如果說對方已經生過孩子了,即使孩子判給了別人,也不可以了。
(一)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過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經批准再
生育一個子女的,在產後三個月內結扎;
(二)再婚前雙方各已生育過一個子女,離婚時經人民法院判決或離
婚協議確定子女隨前配偶,再婚後新組合家庭無子女,經批准再生育一個
子女的,在產後三個月內結扎;
各地計劃生育條例或規章對再婚人員的生育政策都做出了具體規定。絕大多數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初婚或未生育過的,可以再生育一個孩子;一些省僅治區)規定,因喪偶而再婚的夫妻,再婚前喪偶一方子女不超過兩個,一方無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個孩子。一些省僅治區、直轄市)還規定,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一個孩子,再婚後的家庭無子女或只有一個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個孩子,等等.
❷ 二婚再生育還算是獨生子女嗎
二婚再生育算一般不是獨生子女。但有特殊情況的除外。例如,雙方第一次結婚均未生育子女,二婚後只生育了一個子女的,或雙方再婚後生育了兩個孩子,但是其中一個子女死亡的。且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❸ 再婚家庭中初婚生育的獨生子女還算不算獨生子女
1、一對夫妻依法生育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雙方再婚前依法累計只生育專(包括收養)一個子女屬,再婚後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個子女死亡後,又生育了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死亡,現只有一個子女,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❹ 已有獨生子女證再重新組建家庭可以再生嘛
❺ 再婚的獨生子女生育問題
呵呵,不能如此計算啊,你們夫妻現在已經撫養著兩個孩子,當然不可以再生育.再婚的兩個人如果各自都曾經生育過孩子,也是不可以再生的.
❻ 辦理獨生子女證,以後再生第二個小孩的話,有什麼影響嗎是不是罰款更重,不讓入戶謝謝
1、 你們夫婦如果現在辦理了獨生子女證,想要在生育一個子女,那麼是沒有任何影響的,如果一定要說有影響,那麼就是發給你們夫婦的獨生子女獎勵費要收回。這個是一個月10快錢,兩個人一個月20塊錢一年是240塊錢,領取了幾年,退回幾年的費用,這就是唯一的影響!!不會出現罰款更重,不讓入戶等等這種情況!!!因為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是根據當地政府上報上一年度的人均純收入為依據,如果在一個鄉鎮或者一個縣,不管是是誰違反了計劃生育徵收的數額都是一樣的,差別不會超過3000元!這個你可以調查! 2、你們夫婦是城市戶籍,都不是獨生子女,想要再生育一個子女的願望,在目前的情況下是不能實現的!除非滿足兩個條件,一是第一個小孩是病殘兒,就是長大後不能成為正常勞動力的。第二是你們夫婦都是少數民族,除此之外想要合法的生育第二個子女現階段的政策是不可能的!!!
❼ 求有關獨生子女教育問題的社會調查報告
獨生子女的家庭教育問題,在我國當代的家庭教育工作中已成為一個十分突出的問題。總體來看,我國獨生子女的家庭教育的基本狀況是好的,但是也存在著許多令人擔憂的問題:一是期望值偏高;二是教育方法不當;三是相當一部分獨生子女家庭陷入溺愛與過分管理相交織的誤區。造成我國獨生子女家庭教育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
一、不能正確對待獨生而導致過分溺愛
我國的社會生產力水平還較低,社會養老問題還沒能得到很好的解決,以及受多子多福等傳統文化觀念的影響,我國人的生育願望仍是強烈的。因此,不論生男生女,只生育一胎,對多數獨生子女家庭來說,並非出於自願。這是我國在人口生育問題上絕大多數家庭的心理狀況和社會現實。但由於我國的國情,若不控制人口數量的大幅度增長,就會造成更嚴重的人口等社會問題,因此提倡一胎化,是我國不得不實行的國策。一胎化政策的執行遇到了多種阻力,特別是在生產力水平低及文化水平低的農村遇到的阻力更大。十多年來,這一政策雖然在我國城市中特別是在幹部、職工隊伍中得到了較認真的執行,但是,由於多數獨生子女家庭中人們的心理狀態不平衡及我國傳統文化的作用,這些獨生子女家庭便把對眾多孩子的愛和希望都集中在獨生子女這株獨苗上。這便是多數獨生子女家庭自覺不自覺地被陷入溺愛中的社會原因和家庭原因。 由於多數獨生子女自覺不自覺地被陷入了兩代六位長輩的溺愛之中,自幼嬌生慣養,孩子知道自己在家庭中的中心地位,在抗拒家庭教育方面也就往往有恃無恐。因此一些家庭對其也就任其所為,使其為所欲為。再加之對其期望值普遍較高,也就導致了不少獨生子女家庭的家庭教育失常,形成對孩子的過度保護。比如,不讓孩子離開自己,或者由於怕不衛生,或者怕孩子學壞,或者怕孩子受欺侮,不讓孩子獨立活動而包辦一切。結果就出現了《中國的「小皇帝」》里所描繪的,兒子在夏令營時住在學校里,父親半夜爬到兒子床底下守著,怕兒子掉下床來。這種過度保護極不利於孩子的正常發展。
一些獨生子女的家長對獨生和獨生政策的心理反差,往往導致情感的扭曲,使對孩子的愛缺少理智過度偏愛,致使不少獨生子女家庭出現低收入高消費現象,把大部分錢花在孩子身上,盡力滿足孩子的要求,甚至許多是不合理的要求。
明明家境並不富裕,卻對孩子的要求百依百順;明明孩子藝術能力一般,缺乏「音樂細胞」,卻買了電子琴,甚至鋼琴,還花高價請家庭教師輔導孩子;明明是孩子的錯誤,卻百般庇護,百般說好;明明孩子智商一般,卻當成神童來要求等等。這種情感上的扭曲,使孩子在一種扭曲的氛圍中成長,無疑也會扭曲孩子的心理,出現心理障礙。
二、因是獨生,家庭環境有不利於孩子成長的因素
孩子的健康成長,特別是其幼年期的心理發育,需要一定的條件。失去了一定的客觀環境條件,孩子的健康成長特別是幼年期的心理發育便會受到一定的影響。比如說,孩子在其幼年期的心理正常發育,需要有與其年齡相仿的孩子一起生活、玩耍的生活體驗和情感交流,這樣才有利於孩子產生童心的共鳴,相互促進,保證身心的健全、健康發育。對此,國內外兒童心理學家都是共同肯定和強調的。而獨生子女由於無兄弟姐妹,在家庭中就缺少小夥伴,整天與成年人特別是年長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在城市裡,鄰里關系一般又不親密,來往較少或很少,特別是在高層樓房中生活的孩子更是如此,各家自立門戶,基本上是「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因此,就使得相當數量的城市獨生子女自幼缺少小夥伴,而整天被成年人包圍和保護著,這樣的生活環境是不利於孩子的身心發育和健康成長的.再則,兒童的獨立性和獨立生活能力等需要在平常的生活中得到訓練和養成。而獨生子女由於自幼就被陷入在多位老人的過度保護之中,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衣擇其佳、飯擇其精的生活,樣樣都能順利的得到滿足,整日與各種高檔玩具相伴,因而容易養成獨立性差、倚賴性強、自幼好逸惡勞、追求享受、不識五穀春秋等弱點和缺陷。
三、家庭教育水平普遍不高
從總的情況看,近些年來,我國雖然已著手對家庭教育問題的科學研究和指導,已有不少部門和教育學家、社會學家、心理學家在越來越關心這一問題。但是,有關研究的深度和廣度還有限,普及的力度和廣度還不能適應我國這個多人口、多獨生子女國家的需要,這種狀況,從總體上決定著我國的家庭教育水平還不高。再則,不少家長不愛學習或不善於學習,更是缺乏對家庭教育知識的學習和研究,不願在子女教育方面動腦筋、下功夫。
因此,要提高我國獨生子女綜合素質,最根本的在於提高獨生子女家長的家庭教育水平。
一是要創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
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主要包括:家長要掌握必備的文化知識和科學育兒知識,並能根據獨生子女的特點進行合理的教育;獨生子女的家長必須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並成為孩子的楷模;要形成民主和睦的家庭氣氛,使孩子從小就學會尊重、關心、團結、體諒他人;盡力促使其多方面良好個性的形成,為成人、成才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是要遵循家庭教育原則
根據獨生子女家庭教育的特殊性,在施教過程中應遵循適度原則、全面原則、一致原則、民主原則和嚴格原則。所謂適度原則,是指獨生子女的教育必須依據其身心發展的基本規律,不要因為是獨生子女而寄予過高的期望,提出過高的要求,給予過分的愛和照顧。在智力開發上不搞過度教育;在生活中,要使孩子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不能事事都由家長代勞;在物質供應上,不給過度滿足等。全面原則,是指要注意德、智、體、勞、美的全面發展,尤其要處理好智力教育和非智力教育的關系。一致原則,是父母對子女教育的態度,祖父母、外祖父母對其的教育態度要取得一致,要注意教育的整體效應,要配合默契,協調行動,在孩子面前不出現意見分歧和沖突。民主原則,是指在家庭中要形成民主氣氛,不搞「家長制",家長要尊重孩子的意見,不搞一言堂,逐步培養孩子的獨立人格。嚴格原則,是指對孩子的不良行為不能放縱,要使孩子逐步樹立起是非觀念,養成知錯必改的好的道德品質,只要不斷克服自身弱點,才能健康成長,才能成為有益於社會的人。
三是要加強對獨生子女社會化教育
由於獨生子女沒有兄弟姐妹,自幼缺少小夥伴,多數時間生活在成人之間,所以,多數獨生子女在許多方面的性格都不能很好地融合於社會之中。因此幾乎所有的有關研究和專家都認為獨生子女最明顯的缺點就是缺乏社會性。主要表現就是缺乏與周圍人交往的能力;缺乏參與社會的能力;缺乏在社會環境中應變的能力。因此強化獨生子女的社會化教育,是改善獨生子女家庭教育的重要內容和方法之一,也是克服其在獨生的環境中容易形成的弱點的重要途徑和根本措施。要多給獨生子女提供社會生活,孩子到二、三歲時就希望有兒童夥伴,獨生子女這方面的要求就更強烈,希望進入他(她)們的「兒童社會」、「兒童世界」。如果得不到滿足,孩子的性格就會變得孤僻、不合群。因此當孩子長到一定年齡的時候,就必須向孩子提供年齡接近的小朋友,給孩子提供他(她)們的社會生活。為此,可帶孩子去串門,找其他小朋友玩耍;可帶孩子到兒童樂園去游戲:也可盡早將孩子送進托兒所、幼兒園,讓孩子去廣交小朋友,擴大其社會交往。切不可把孩子一直關在家中,使其離群索居。
四是要培養獨生子女的獨立能力
家長應有意識地克服過度照顧和過度保護,凡是其能自己獨立或在指導下完成的事,讓孩子自己來干,不要包辦代替。獨立自主能力是在實踐中鍛煉出來的。應給獨生子女多創造鍛煉其獨立能力的機會,應盡早鼓勵其自我照顧,稍大一些,可交給孩子一些能獨立完成的任務,完成得好,要鼓勵、表揚,促使其增強自立、獨立的積極性。從小注重培養獨生子女的自主活動能力。所謂自主活動,就是按照他們自己的意志去活動。這種活動有利於培養獨生子女的勇敢精神和創造性。凡是不違背社會規范的孩子們的自主活動,家長們都應該盡力給以鼓勵、支持。即使失敗了,也不一定是壞事,仍可磨練孩子們的意志力,培養克服困難的精神,並且還會促使孩子多動腦筋,知道在世界上辦成一件事並不是容易的事,激發其刻苦學習和勇於探索的精神。
五是要進行適度逆境教育
為了克服獨生子女的弱點,應對獨生子女進行適度的逆境教育,進行居安思危、憂患意識、勇於實踐、經受挫折、克服困難、擺脫依賴和培養自主自立精神的教育和鍛煉,使孩子逐步形成對困難的承受能力和對復雜環境的適應能力,培養孩子不畏困難的堅強意志和毅力。
獨生子女對於千千萬萬個獨生子女家庭來說只是父母的心肝寶貝,對國家和民族來說,卻意味著整個未來,因此誰懂得怎樣更好的教育獨生子女,誰就贏得了未來,誰就能擁有美好的明天。
獨生子女的家庭教育問題,在我國當代的家庭教育工作中已成為一個十分突出的問題。總體來看,我國獨生子女的家庭教育的基本狀況是好的,但是也存在著許多令人擔憂的問題:一是期望值偏高;二是教育方法不當;三是相當一部分獨生子女家庭陷入溺愛與過分管理相交織的誤區。造成我國獨生子女家庭教育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
一、不能正確對待獨生而導致過分溺愛
我國的社會生產力水平還較低,社會養老問題還沒能得到很好的解決,以及受多子多福等傳統文化觀念的影響,我國人的生育願望仍是強烈的。因此,不論生男生女,只生育一胎,對多數獨生子女家庭來說,並非出於自願。這是我國在人口生育問題上絕大多數家庭的心理狀況和社會現實。但由於我國的國情,若不控制人口數量的大幅度增長,就會造成更嚴重的人口等社會問題,因此提倡一胎化,是我國不得不實行的國策。一胎化政策的執行遇到了多種阻力,特別是在生產力水平低及文化水平低的農村遇到的阻力更大。十多年來,這一政策雖然在我國城市中特別是在幹部、職工隊伍中得到了較認真的執行,但是,由於多數獨生子女家庭中人們的心理狀態不平衡及我國傳統文化的作用,這些獨生子女家庭便把對眾多孩子的愛和希望都集中在獨生子女這株獨苗上。這便是多數獨生子女家庭自覺不自覺地被陷入溺愛中的社會原因和家庭原因。 由於多數獨生子女自覺不自覺地被陷入了兩代六位長輩的溺愛之中,自幼嬌生慣養,孩子知道自己在家庭中的中心地位,在抗拒家庭教育方面也就往往有恃無恐。因此一些家庭對其也就任其所為,使其為所欲為。再加之對其期望值普遍較高,也就導致了不少獨生子女家庭的家庭教育失常,形成對孩子的過度保護。比如,不讓孩子離開自己,或者由於怕不衛生,或者怕孩子學壞,或者怕孩子受欺侮,不讓孩子獨立活動而包辦一切。結果就出現了《中國的「小皇帝」》里所描繪的,兒子在夏令營時住在學校里,父親半夜爬到兒子床底下守著,怕兒子掉下床來。這種過度保護極不利於孩子的正常發展。
一些獨生子女的家長對獨生和獨生政策的心理反差,往往導致情感的扭曲,使對孩子的愛缺少理智過度偏愛,致使不少獨生子女家庭出現低收入高消費現象,把大部分錢花在孩子身上,盡力滿足孩子的要求,甚至許多是不合理的要求。
明明家境並不富裕,卻對孩子的要求百依百順;明明孩子藝術能力一般,缺乏「音樂細胞」,卻買了電子琴,甚至鋼琴,還花高價請家庭教師輔導孩子;明明是孩子的錯誤,卻百般庇護,百般說好;明明孩子智商一般,卻當成神童來要求等等。這種情感上的扭曲,使孩子在一種扭曲的氛圍中成長,無疑也會扭曲孩子的心理,出現心理障礙。
二、因是獨生,家庭環境有不利於孩子成長的因素
孩子的健康成長,特別是其幼年期的心理發育,需要一定的條件。失去了一定的客觀環境條件,孩子的健康成長特別是幼年期的心理發育便會受到一定的影響。比如說,孩子在其幼年期的心理正常發育,需要有與其年齡相仿的孩子一起生活、玩耍的生活體驗和情感交流,這樣才有利於孩子產生童心的共鳴,相互促進,保證身心的健全、健康發育。對此,國內外兒童心理學家都是共同肯定和強調的。而獨生子女由於無兄弟姐妹,在家庭中就缺少小夥伴,整天與成年人特別是年長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在城市裡,鄰里關系一般又不親密,來往較少或很少,特別是在高層樓房中生活的孩子更是如此,各家自立門戶,基本上是「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因此,就使得相當數量的城市獨生子女自幼缺少小夥伴,而整天被成年人包圍和保護著,這樣的生活環境是不利於孩子的身心發育和健康成長的.再則,兒童的獨立性和獨立生活能力等需要在平常的生活中得到訓練和養成。而獨生子女由於自幼就被陷入在多位老人的過度保護之中,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衣擇其佳、飯擇其精的生活,樣樣都能順利的得到滿足,整日與各種高檔玩具相伴,因而容易養成獨立性差、倚賴性強、自幼好逸惡勞、追求享受、不識五穀春秋等弱點和缺陷。
三、家庭教育水平普遍不高
從總的情況看,近些年來,我國雖然已著手對家庭教育問題的科學研究和指導,已有不少部門和教育學家、社會學家、心理學家在越來越關心這一問題。但是,有關研究的深度和廣度還有限,普及的力度和廣度還不能適應我國這個多人口、多獨生子女國家的需要,這種狀況,從總體上決定著我國的家庭教育水平還不高。再則,不少家長不愛學習或不善於學習,更是缺乏對家庭教育知識的學習和研究,不願在子女教育方面動腦筋、下功夫。
因此,要提高我國獨生子女綜合素質,最根本的在於提高獨生子女家長的家庭教育水平。
一是要創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
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主要包括:家長要掌握必備的文化知識和科學育兒知識,並能根據獨生子女的特點進行合理的教育;獨生子女的家長必須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並成為孩子的楷模;要形成民主和睦的家庭氣氛,使孩子從小就學會尊重、關心、團結、體諒他人;盡力促使其多方面良好個性的形成,為成人、成才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是要遵循家庭教育原則
根據獨生子女家庭教育的特殊性,在施教過程中應遵循適度原則、全面原則、一致原則、民主原則和嚴格原則。所謂適度原則,是指獨生子女的教育必須依據其身心發展的基本規律,不要因為是獨生子女而寄予過高的期望,提出過高的要求,給予過分的愛和照顧。在智力開發上不搞過度教育;在生活中,要使孩子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不能事事都由家長代勞;在物質供應上,不給過度滿足等。全面原則,是指要注意德、智、體、勞、美的全面發展,尤其要處理好智力教育和非智力教育的關系。一致原則,是父母對子女教育的態度,祖父母、外祖父母對其的教育態度要取得一致,要注意教育的整體效應,要配合默契,協調行動,在孩子面前不出現意見分歧和沖突。民主原則,是指在家庭中要形成民主氣氛,不搞「家長制",家長要尊重孩子的意見,不搞一言堂,逐步培養孩子的獨立人格。嚴格原則,是指對孩子的不良行為不能放縱,要使孩子逐步樹立起是非觀念,養成知錯必改的好的道德品質,只要不斷克服自身弱點,才能健康成長,才能成為有益於社會的人。
三是要加強對獨生子女社會化教育
由於獨生子女沒有兄弟姐妹,自幼缺少小夥伴,多數時間生活在成人之間,所以,多數獨生子女在許多方面的性格都不能很好地融合於社會之中。因此幾乎所有的有關研究和專家都認為獨生子女最明顯的缺點就是缺乏社會性。主要表現就是缺乏與周圍人交往的能力;缺乏參與社會的能力;缺乏在社會環境中應變的能力。因此強化獨生子女的社會化教育,是改善獨生子女家庭教育的重要內容和方法之一,也是克服其在獨生的環境中容易形成的弱點的重要途徑和根本措施。要多給獨生子女提供社會生活,孩子到二、三歲時就希望有兒童夥伴,獨生子女這方面的要求就更強烈,希望進入他(她)們的「兒童社會」、「兒童世界」。如果得不到滿足,孩子的性格就會變得孤僻、不合群。因此當孩子長到一定年齡的時候,就必須向孩子提供年齡接近的小朋友,給孩子提供他(她)們的社會生活。為此,可帶孩子去串門,找其他小朋友玩耍;可帶孩子到兒童樂園去游戲:也可盡早將孩子送進托兒所、幼兒園,讓孩子去廣交小朋友,擴大其社會交往。切不可把孩子一直關在家中,使其離群索居。
四是要培養獨生子女的獨立能力
家長應有意識地克服過度照顧和過度保護,凡是其能自己獨立或在指導下完成的事,讓孩子自己來干,不要包辦代替。獨立自主能力是在實踐中鍛煉出來的。應給獨生子女多創造鍛煉其獨立能力的機會,應盡早鼓勵其自我照顧,稍大一些,可交給孩子一些能獨立完成的任務,完成得好,要鼓勵、表揚,促使其增強自立、獨立的積極性。從小注重培養獨生子女的自主活動能力。所謂自主活動,就是按照他們自己的意志去活動。這種活動有利於培養獨生子女的勇敢精神和創造性。凡是不違背社會規范的孩子們的自主活動,家長們都應該盡力給以鼓勵、支持。即使失敗了,也不一定是壞事,仍可磨練孩子們的意志力,培養克服困難的精神,並且還會促使孩子多動腦筋,知道在世界上辦成一件事並不是容易的事,激發其刻苦學習和勇於探索的精神。
五是要進行適度逆境教育
為了克服獨生子女的弱點,應對獨生子女進行適度的逆境教育,進行居安思危、憂患意識、勇於實踐、經受挫折、克服困難、擺脫依賴和培養自主自立精神的教育和鍛煉,使孩子逐步形成對困難的承受能力和對復雜環境的適應能力,培養孩子不畏困難的堅強意志和毅力。
獨生子女對於千千萬萬個獨生子女家庭來說只是父母的心肝寶貝,對國家和民族來說,卻意味著整個未來,因此誰懂得怎樣更好的教育獨生子女,誰就贏得了未來,誰就能擁有美好的明天。
獨生子女的家庭教育問題,在我國當代的家庭教育工作中已成為一個十分突出的問題。總體來看,我國獨生子女的家庭教育的基本狀況是好的,但是也存在著許多令人擔憂的問題:一是期望值偏高;二是教育方法不當;三是相當一部分獨生子女家庭陷入溺愛與過分管理相交織的誤區。造成我國獨生子女家庭教育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
一、不能正確對待獨生而導致過分溺愛
我國的社會生產力水平還較低,社會養老問題還沒能得到很好的解決,以及受多子多福等傳統文化觀念的影響,我國人的生育願望仍是強烈的。因此,不論生男生女,只生育一胎,對多數獨生子女家庭來說,並非出於自願。這是我國在人口生育問題上絕大多數家庭的心理狀況和社會現實。但由於我國的國情,若不控制人口數量的大幅度增長,就會造成更嚴重的人口等社會問題,因此提倡一胎化,是我國不得不實行的國策。一胎化政策的執行遇到了多種阻力,特別是在生產力水平低及文化水平低的農村遇到的阻力更大。十多年來,這一政策雖然在我國城市中特別是在幹部、職工隊伍中得到了較認真的執行,但是,由於多數獨生子女家庭中人們的心理狀態不平衡及我國傳統文化的作用,這些獨生子女家庭便把對眾多孩子的愛和希望都集中在獨生子女這株獨苗上。這便是多數獨生子女家庭自覺不自覺地被陷入溺愛中的社會原因和家庭原因。 由於多數獨生子女自覺不自覺地被陷入了兩代六位長輩的溺愛之中,自幼嬌生慣養,孩子知道自己在家庭中的中心地位,在抗拒家庭教育方面也就往往有恃無恐。因此一些家庭對其也就任其所為,使其為所欲為。再加之對其期望值普遍較高,也就導致了不少獨生子女家庭的家庭教育失常,形成對孩子的過度保護。比如,不讓孩子離開自己,或者由於怕不衛生,或者怕孩子學壞,或者怕孩子受欺侮,不讓孩子獨立活動而包辦一切。結果就出現了《中國的「小皇帝」》里所描繪的,兒子在夏令營時住在學校里,父親半夜爬到兒子床底下守著,怕兒子掉下床來。這種過度保護極不利於孩子的正常發展。
一些獨生子女的家長對獨生和獨生政策的心理反差,往往導致情感的扭曲,使對孩子的愛缺少理智過度偏愛,致使不少獨生子女家庭出現低收入高消費現象,把大部分錢花在孩子身上,盡力滿足孩子的要求,甚至許多是不合理的要求。
明明家境並不富裕,卻對孩子的要求百依百順;明明孩子藝術能力一般,缺乏「音樂細胞」,卻買了電子琴,甚至鋼琴,還花高價請家庭教師輔導孩子;明明是孩子的錯誤,卻百般庇護,百般說好;明明孩子智商一般,卻當成神童來要求等等。這種情感上的扭曲,使孩子在一種扭曲的氛圍中成長,無疑也會扭曲孩子的心理,出現心理障礙。
二、因是獨生,家庭環境有不利於孩子成長的因素
孩子的健康成長,特別是其幼年期的心理發育,需要一定的條件。失去了一定的客觀環境條件,孩子的健康成長特別是幼年期的心理發育便會受到一定的影響。比如說,孩子在其幼年期的心理正常發育,需要有與其年齡相仿的孩子一起生活、玩耍的生活體驗和情感交流,這樣才有利於孩子產生童心的共鳴,相互促進,保證身心的健全、健康發育。對此,國內外兒童心理學家都是共同肯定和強調的。而獨生子女由於無兄弟姐妹,在家庭中就缺少小夥伴,整天與成年人特別是年長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在城市裡,鄰里關系一般又不親密,來往較少或很少,特別是在高層樓房中生活的孩子更是如此,各家自立門戶,基本上是「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因此,就使得相當數量的城市獨生子女自幼缺少小夥伴,而整天被成年人包圍和保護著,這樣的生活環境是不利於孩子的身心發育和健康成長的.再則,兒童的獨立性和獨立生活能力等需要在平常的生活中得到訓練和養成。而獨生子女由於自幼就被陷入在多位老人的過度保護之中,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衣擇其佳、飯擇其精的生活,樣樣都能順利的得到滿足,整日與各種高檔玩具相伴,因而容易養成獨立性差、倚賴性強、自幼好逸惡勞、追求享受、不識五穀春秋等弱點和缺陷。
三、家庭教育水平普遍不高
從總的情況看,近些年來,我國雖然已著手對家庭教育問題的科學研究和指導,已有不少部門和教育學家、社會學家、心理學家在越來越關心這一問題。但是,有關研究的深度和廣度還有限,普及的力度和廣度還不能適應我國這個多人口、多獨生子女國家的需要,這種狀況,從總體上決定著我國的家庭教育水平還不高。再則,不少家長不愛學習或不善於學習,更是缺乏對家庭教育知識的學習和研究,不願在子女教育方面動腦筋、下功夫。
因此,要提高我國獨生子女綜合素質,最根本的在於提高獨生子女家長的家庭教育水平。
一是要創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
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主要包括:家長要掌握必備的文化知識和科學育兒知識,並能根據獨生子女的特點進行合理的教育;獨生子女的家長必須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並成為孩子的楷模;要形成民主和睦的家庭氣氛,使孩子從小就學會尊重、關心、團結、體諒他人;盡力促使其多方面良好個性的形成,為成人、成才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是要遵循家庭教育原則
根據獨生子女家庭教育的特殊性,在施教過程中應遵循適度原則、全面原則、一致原則、民主原則和嚴格原則。所謂適度原則,是指獨生子女的教育必須依據其身心發展的基本規律,不要因為是獨生子女而寄予過高的期望,提出過高的要求,給予過分的愛和照顧。在智力開發上不搞過度教育;在生活中,要使孩子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不能事事都由家長代勞;在物質供應上,不給過度滿足等。全面原則,是指要注意德、智、體、勞、美的全面發展,尤其要處理好智力教育和非智力教育的關系。一致原則,是父母對子女教育的態度,祖父母、外祖父母對其的教育態度要取得一致,要注意教育的整體效應,要配合默契,協調行動,在孩子面前不出現意見分歧和沖突。民主原則,是指在家庭中要形成民主氣氛,不搞「家長制",家長要尊重孩子的意見,不搞一言堂,逐步培養孩子的獨立人格。嚴格原則,是指對孩子的不良行為不能放縱,要使孩子逐步樹立起是非觀念,養成知錯必改的好的道德品質,只要不斷克服自身弱點,才能健康成長,才能成為有益於社會的人。
答案來源: http://lunwen.cnkjz.com/article/217/Article_159632.html
❽ 重組家庭獨生子女的定義
重組家庭獨生子女的定義是重組家庭,只有一個孩子並且不再生育,就算獨生子女。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所謂獨生子女指的是家中只有一個獨生子或者是獨生女兒,無同胞兄弟姐妹,也沒有同父異母、同母異父或是家庭收養的兄弟姐妹,因此離婚重組家庭只有一個孩子也算是獨生子女。
獨生子女注意事項:
1、一方有一個子女,與初婚者重組家庭後再生育的,均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金;
2、雙方均為再婚各有一個子女,再婚前已分別領取了獨生子女光榮證,可享受獎勵(單方有光榮證的單方享受);沒領光榮證的,再婚後不符合領證條件,不享受獎勵;
3、依法收養子女後夫妻一方死亡的,重組家庭時另一方帶一子女的;
4、雙方戶口在本縣不在一個村的,以男方戶口為准登記申報;
5、未婚獨身抱養子女的,不享受獎金;
6、重組家庭前一方有一個子女並領取了光榮證,另一方有兩個以上子女的,一個子女的一方可單方享受獎金;
7、生育一個子女後子女死亡,又依法抱養一個子女的可享受獎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❾ 「單獨二胎」政策出台,想生就能生
18屆三中全會後,新的生育政策方案出台,引發多方關注。
所謂「單獨二胎」,是指夫妻雙方一人為獨生子女,即可生二胎。這項政策如果進展順利,將於 2013 年底或 2014 年初試行。
而之所以施行這個政策,主要是為了是中國人口結構更加健康、完善。要知道中國人口的超低生育率已有 20 年之久了。1970年中國人口出生率為 33.4‰,2012 年已經跌落到 12.1‰;人口自然增長率也從 1970 年的 25.8‰ 跌倒 2012 年的 4.95‰。因此,政府開始調整計劃生育政策,實際上,全面開放「二胎」的政策也在擬議中。當然,這是2015年之後的事情了。
對不少希望有第二個孩子的家庭來說,這是個令人高興的事情。80 後已經成為社會主力,已婚而育有一個孩子的,不在少數。這部分群體很多都是單獨或者雙獨(也就是夫妻雙方有一個是獨生子女或者都是獨生子女),這項政策之後,具備再生的條件了。
不過民眾對單獨二胎政策依然有些疑問,雙胞胎家庭是否能生育二胎?究竟是單獨二胎還是單獨兩孩?前兩天計生委出來解答了這個問題,「單獨兩孩」不等於「單獨二胎」。如果單獨家庭第一胎生了雙胞胎或者多胞胎的話,那就不在此次的政策適用范圍內了。
另一方面,目前只是政策發布了,還沒落實呢。前面說了落實最快也得年底,還有幾個月。心急的朋友們如果這時候就懷上了第二個孩子,那還算搶生,依然會被算違法生育的。據專家說,北京落實「單獨二胎」政策前,搶生要罰好幾十萬。具體數額和所在城區有關系,今年北京城鎮夫妻若超生第二個孩子,在東城區、西城區繳納的社會撫養費,應在28萬至30萬左右。在朝陽區或海淀區,可能要繳到36萬左右;但在昌平區,可能需要繳納18萬至19萬元。
實際上,在「單獨二胎」之前,「雙獨二胎」政策一直在施行。不過,比如河南省,從2011年底啟動「雙獨二胎」到現在只有600多個家庭生了第二個孩子。此前預測是每年多生1.8萬左右。實際與預期實在相距甚遠。
而農村和偏遠地區的超生現象依然十分嚴重。這就形成了一個有意思的對比:步入現代化的城市居民讓生也不生,沒步入的要生擋也擋不住。當然,幾乎全世界都是這樣,現代化程度越高,生育數量相對越低。
在城市養一個孩子成本還是挺高的。嬰幼兒時期的成本主要是奶粉、尿不濕等嬰幼兒用品和器具,即便每月支出2500元,一年也需三萬多。當孩子開始上學時,費用又會激增。多生一個孩子就意味著多花幾十萬。這種成本也一定會成為在城市的單獨家庭們再生需要考慮的重要因素之一。
社會學家徐安琪的調研報告《孩子的經濟成本:轉型期的結構變化和優化》顯示,從直接經濟成本看,0-16歲孩子的撫養總成本達到25萬元;到子女上大學再讀研,則高達48萬元。 「與其多生一個降低生活質量,還不如好好培養女兒呢。」一位滿足生二胎條件的父親如是說。
因此,盡管「單獨二胎」政策出台後,很多網站據稱做了調查,超過五成的人表示願意再生。但是這種生育意願能轉化成多少實際生育率呢?畢竟這幾乎完全是兩回事。
(作者:網路知道網友 @luxiaolove11)
❿ 獨生子女家庭什麼樣的情況下允許生二胎
獨生子女家庭只要夫妻雙方願意,就能允許生二胎。
是否需要再生育第二個內子女,在政策條件允許的情況容下,首先取決於夫妻對生育觀的認知和對生育子女的意願。
作為一個家庭,生育子女自然是件大事,在懷二胎前,應該綜合家庭情況認真考慮,面對現狀,包括家庭經濟、工作狀況,夫妻身體、養育環境等。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