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的企業一定要由子女接班嗎
我老師說,你個聰明的老闆會用他的錢請比他更聰明的人來給他掙更多的錢。我想你家很有錢,你可以和平家裡人說不。但是你爸爸媽媽打拚下的江山,除了給他們自己,省下的不都是為了你嗎?
B. 父母的事業很賺錢,做子女的一定要接班嗎
父母的世界很賺錢,作為子女的可以接班,也可以不結,當然啦,如果你有條件的話,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事業去做,如果沒有那個條件,那麼不妨先接父母的班兒等自己的。資產充足以後再選擇自己喜歡的事業去做也是可以的
C. 國家對子女接班有什麼規定嘛
最早以前俗稱叫「補員」,現在早就取消這個規定了,不存在接班的事,更沒有法律規定可以接班,接班完全是我們的口語或者就是一種簡稱,並沒有法律保障!————堅決杜絕關系戶、人情戶!
D. 八十年代初,父母退休子女接替對接替者有年齡有限制嗎
你好,在上個世紀80年代初期,父母年齡大了退休以後,家屬子女是可以接替崗位的,可以直接到父母的工作單位上班報到。單位對於子女的年齡是沒有具體的要求,一般是沒有過多的限制。通常最低要求是15、16歲,再小的話需要改戶口。年齡太大的話也可以接替上班,不過很少有超過30歲的,主要還是以20歲左右的居多,通常報到以後可以直接上崗。
E. 兒女接班,父母早退的,有退休證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14
F. 廢止子女接班的文件,有哪些
在就業壓力減輕的形勢下,勞動就業體制的改革開始深入到國有企業內部。1986年7月12日,國務院發布了國營企業勞動用工制度改革的四項規定,即《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國營企業招用工人暫行規定》和《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
根據這些規定,從1986年10月1日起,國營企業招用工人,「面向社會,公開招收,全面考核,擇優錄用」;必須實行勞動合同制,廢止子女頂替等制度。
《國營企業招用工人暫行規定》第二章第五條明確規定:「企業招用工人,應當張榜公布經過考核合格者名單,公開錄用。企業不得因任何形式進行內部招工,不再實行退休工人『子女頂替』的辦法。」這標志著實行達30年的「鐵飯碗」的勞資關系的改變。
關於發布改革勞動制度四個規定的通知》
國發【1986】77號
《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屯《國營企業招用工人暫行規定》、《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和《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業經全國省長會議討論修改和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請你們銀據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認真執行改革勞動制度幾個規定的通知》(中發〔1986〕9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情況,認真做好准備工作,從一九八六年十月一日起開始實施。
三、廢止「子女頂替」制度。「子女頂替」制度實行多年,弊病甚多,必須廢止。考慮到部分家居農村的老工人的實際情況,在貫徹執行中允許適當靈活一些,即對一九五七年底以前參加工作、家居農村的老工人,在他們辦理退休手續後,允許其一名農村的適齡未婚子女到父母原工作單位的城鎮,參加全民所有制單位或集體所有制單位的招工考試或考核,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被錄用的,由當地勞動部門辦理錄用手續,公安、糧食部門辦理戶、糧關系轉移手續,退休工人本人的戶、糧關系同時遷回農村;未被錄用的,仍應留在農村勞動。
「內招」職工子女的辦法也必須廢止。礦山井下、野外勘探、森林採伐、鹽業生產等四個行業是否繼續「內招」職工子女,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與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定。
G. 真正高情商的父母,會在子女各自成家後,選擇體面地退出嗎
父母之愛子,則為其計深遠。不少父母習慣了操勞,哪怕子女們都各自成家,依然操不完的心,總覺得離開了他們,生活就會停止轉動。
要我說,還真沒到那個地步。盡管小時候,對父母的依賴極深,可人總會長大,會成長為能夠獨當一面的人,也早已不再是那個稚嫩的孩童。
只不過,在父母的眼裡,哪怕你成家立室、為人父母,依然是個長不大的孩子,他們想要呵護你、關愛你,給你一世的安穩。
殊不知,這些以愛之名,卻是深深的桎梏,束縛和壓抑人心。不少家庭,因為父母的不退出,弄得雞飛狗跳,甚至夫妻感情不和。
細細究來,是父母管得太多的錯,總要子女們以他們的標准來生活,若是掌控得當,大家相安無事,那也還好。可年輕人偏偏又樂意,不願被管束,喜歡自由灑脫的生活。
於是,便會生出許多矛盾來,攪得家宅不寧。
不過,話又說回來,現實中能真正主動退出的父母寥寥無幾,這需要極高的情商,以及深謀遠慮,能夠預見未來的可能。
正如我鄰居的父母,他們是雙職工退休,有自己的養老金,盡管兒女們各個功成名就,可他們不願去打擾,因為他們懂得,子女們的壓力,以及忙碌的苦悶。
若是再因為自己,而平添了不少煩惱,那真是不配為人父母。於是,他們活得特別獨立,出行都無需孩子們陪同,因為習慣了,也不願犧牲子女們寶貴的時間。
有時候在想,父母過分獨立,不需要子女的幫助,或許也會有這一種失落感,因為沒有被需求,也沒有被等待。
人與人之間,存在某些看不見的聯結,可能是血緣關系,可能是彼此類似的三觀,總之能讓我們感受到親密和愛意。
不至於過分疏離,而心生失落之感。不管是父母與子女,還是夫妻之間,都需要一個度的維持,不需過分親密,也無需過分疏遠。
這個度的掌控,決定著關系的舒適度。最後,提醒下父母,若是家庭和睦幸福,要懂得體面地退出。
H. 父母退休,獨生子女能不能接班
不能~想走封建時代的世襲制度嗎~呵呵
I. 1973年國家允許子女接班如子女沒接班被別人頂替怎麼辦
【1】1973年有的單位允許子女接替父母的工作。
【2】有的子女報接班,但是被別人頂替了。是用他人姓名頂替的嗎?
對這件事情處理,當事人可以去單位人事部門反映,
和頂替的人解除勞動合同。
也可以向單位上級投訴,要求處理亂用職權的。
【3】現在早就沒有接班制度,
被頂替者至少50幾歲了,不會讓再接父母班。
1973年距離現在40多年了,剛發現接班被頂替時投訴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