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投靠子女入戶廣州所需材料
【申請材料】
1、《入戶申請表》(申辦人);
2、居民身份證(申辦人和被投靠人);
3、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申辦人和被投靠人);
4、結婚證(申辦人或被投靠人);
5、其他證明材料:
不知道怎麼辦理投靠入戶,可咨詢相關部門或是專業的入戶辦理機構。
2. 父母戶口隨子女遷入廣州的條件是什麼
3. 子女在廣州 外地父母可以投靠落戶嗎
蔡小姐:我是廣州戶口,目前我爸媽還是湖南戶口,最近隨我在廣州居住。由於我哥因公犧牲,我成了父母唯一的子女。請問我父母戶口可否遷入廣州跟我一起?
市公安局:若蔡小姐的父母,男性年齡超過60周歲、女性年齡超過55周歲,身邊無子女,所有子女的常住戶口均在廣州市,在廣州有合法住所並連續居住的年限滿2年,可申請隨子女來市入戶。
當居住滿兩年時,蔡小姐及其父母,要在所屬街、鎮以上計生部門或原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生育子女情況證明,需提供居住期限的憑居住證或由本市居住地派出所(也可由街、鎮一級)出具證明。此外,帶上戶口簿、身份證,到蔡小姐戶口所在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政業務的派出所)提出入戶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材料(屬證件的,可經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驗核後,提供復印件)交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辦理審核。
投靠配偶、子女、父母落戶廣州條件一覽
(一)投靠配偶
1.入戶條件
配偶具有本市居民戶口且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遷入本市居民戶口。
(1)夫妻登記結婚滿2年。
(2)男方年齡超過60周歲且女方年齡超過55周歲登記結婚的。
(3)配偶是在本市服役的現役軍人,申請人符合隨軍條件。
2.辦理投靠配偶入戶所需證明材料
(二)投靠子女
1.入戶條件
子女具有本市居民戶口且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員,准予其本人及配偶遷入本市居民戶口。
(1)男性年齡超過60周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周歲,夫妻有一方原是本市居民戶口或是喪偶人員,有子女具有本市居民戶口。
(2)男性年齡超過60周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周歲,所有子女(不含現役軍人或在國外或境外定居並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均具有本市居民戶口。
(3)有子女具有本市居民戶口的離休幹部。
(4)配偶是原本市居民戶口人員,因故死亡後,有本市居民戶口的未成年子女需照顧,且其本人沒有再婚。
(三)投靠父母
投靠父母入戶條件符合政策生育,父母有合法住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投靠父母人員,准予其遷入本市居民戶口:
(1)父母一方或雙方具有本市居民戶口的未成年子女。屬隨繼父母入戶的,繼父母應結婚滿2年以上。
(2)25周歲以下未婚、未就業的獨生子女。
(3)父母是在本市服役的現役軍人,申請人符合隨軍條件。
(4)父親年齡達到60周歲且母親年齡達到55周歲以上,父母親一方或雙方戶口在本市,所有子女戶口均不在本市的,准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遷入本市居民戶口。
因父母一方或雙方遷入本市時隱瞞子女情況,遺留在外地的2013年8月1日前出生的未成年子女申請投靠父母來市入戶的,父母戶口須遷入本市5年以上。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2-2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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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如何入戶廣州 投靠親屬
廣州投靠入戶有三種方式,分別是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
(1)夫妻投靠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投靠配偶人員,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遷入本市戶籍:
(一)配偶有本市戶籍,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夫妻登記結婚滿2年;2.男方年齡超過60周歲,且女方年齡超過55周歲登記結婚;3.夫妻一方為博士或博士後,或經我市認定或審核確認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
(二)符合隨軍條件,配偶為駐穗部隊的現役軍人。
父母投靠子女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員,准予其遷入本市戶籍:
(一)男性年齡超過60周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周歲,夫妻一方具有原本市戶籍或是喪偶人員,有子女具有本市戶籍;(二)男性年齡超過60周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周歲,所有子女(不含現役軍人或在國外或境外定居並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均具有本市戶籍;(三)有子女具有本市戶籍的離休幹部。其中一方達到投靠子女條件的人員,其配偶符合廣州市投靠配偶的登記結婚年限(滿2年)的,准予其配偶一並遷入本市戶籍。
子女投靠父母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投靠父母人員,准予其遷入本市戶籍:
(一)父母親一方或雙方具有本市戶籍的未成年子女。屬隨繼父(母)入戶的,其母(父)與繼父(母)應結婚滿2年以上。(二)父母親一方是在本市服役的駐穗部隊現役軍人,申請人符合隨軍條件。(三)父親年齡達到60周歲且母親年齡達到55周歲,父母親一方或雙方戶籍在本市,所有子女戶籍均不在本市的,准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遷入本市戶籍。
5. 子女投靠父母入戶廣州具體的細節條件和申請資料
您好!由於投靠父母需要滿足父母親一方或雙方具有本市居民戶口的未成年子女(指16周歲以下。屬在校初中或高中階段學生的,可延至19周歲以下,下同)這一條件,而您的年齡已經超過了,所以是不可以通過投靠父母申請入戶廣州。入戶廣州可以通過積分入戶或人才引進這兩個渠道,只要條件符合就可以申請了。
6. 父母可以辦子女投靠入戶廣州嗎
投靠子女入戶廣州的條件:
(1)男性年齡超過60周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周歲,夫妻一方具有原廣州市戶籍或是喪偶人員,有子女具有廣州市戶籍。
(2)男性年齡超過60周歲或女性年齡超過55周歲,所有子女(不含現役軍人或在國外或境外定居並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均具有廣州市戶籍。
(3)有子女具有廣州市戶籍的離休幹部。
其中一方達到投靠子女條件的人員,其配偶符合廣州市投靠配偶的登記結婚年限的,准予其配偶一並遷入廣州市戶籍。
符合一定條件即可辦理投靠。不知道怎麼辦理投靠入戶,可咨詢相關部門或是專業的入戶辦理機構。
7. 父母隨子女入戶廣州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1、符合條件的投靠子女人員,准予其戶籍遷入廣州市。
2、辦理方式:全程網辦、網上預約後到窗口辦理。
3、辦理流程:網上申辦,申請人可通過網辦入口向被投靠人的戶籍地公安機關提交申請:「廣州公安」微信公眾號政務服務戶政網辦投靠子女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微信或網頁預約入口進行預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 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8. 申請投靠子女入戶廣州需要什麼條件
依據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號),小孩來市入戶分為兩種情況:符合政策生育的子女和違法生育的子女。
符合政策生育的子女投靠入戶條件
(1)父母親一方或雙方具有本市居民戶口的未成年子女(指16周歲以下。屬在校初中或高中階段學生的,可延至19周歲以下,下同)。屬隨繼父母入戶的,繼父母雙方應結婚滿2年以上。
(2)25周歲以下未婚且未就業的獨生子女。
(3)父母親是本市現役軍人,申請人符合隨軍條件。
(4)父親年齡達到60周歲且母親年齡達到55周歲以上,父母親一方或雙方戶口在本市,所有子女戶口均不在本市的,准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違反計生的未成年子女遷入本市居民戶口。
違反生育的子女投靠入戶條件
屬2013年8月1日《廣州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辦法》(市政府94號令)頒布實施前出生的,其父母親已按政策接受處理的,可申請隨父母來市入戶;屬2013年8月1日(含8月1日)後出生的,不予批准遷入本市。
子女投靠入戶所需材料
申辦人除了需提供入戶申請報告、申請人出生證、戶口簿、身份證和父母廣州市計劃生育證明、合法住所證明、結婚證、戶口簿、身份證件,還需根據下列不同情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屬16至19周歲在校初高中階段學生的,提供學校證明及身份證;屬隨繼父母入戶的,提供生父母離婚證明及經民政、公證部門確認的撫養協議或法院調解書、判決書及生效書等法律文件。
(2)屬25周歲以下未婚、未就業的獨生子女的,提供廣州市計劃生育證明、未婚證明(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學校在校證明或未就業證明(可由街道、勞動部門、社保部門出具)或失業證。
(3)屬隨軍的,提供部隊師(旅)級以上單位的政治部出具的隨軍報告表。
(4)屬父親年齡達到60周歲、母親年齡達到55周歲以上,父母親一方或雙方戶口在本市,所有子女戶口均不在本市的,須提供所有子女的戶口簿、身份證,申請人的廣州市計劃生育證明,申請人或父母的人事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家庭成員證明(屬農村戶口或無業者或本人及父母均無法查找人事檔案的,提供戶籍地居(村)委或派出所出具證明其家庭成員情況)。申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符合隨遷條件的,還須提供夫妻雙方結婚證(或離婚證證明及經民政、公證部門確認的撫養協議或法院調解書、判決書及生效書等法律文件)、小孩出生證以及配偶和小孩的戶口簿、身份證。
子女投靠入戶辦事程序
(一)凡符合上述入戶條件需辦理申請的人員,可填寫《入戶申請表》,連同以上所需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送交本市戶口所在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政業務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戶申請,經審核批准後可辦理戶口遷入手續,經審核證明材料不齊全或有疑問的,申請人應補充相應證明材料。
(二)經審核批准來市入戶的,由公安部門通知被批准入戶人員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領取《准予遷入證明》後,回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再持《准予遷入證明》第三聯、《戶口遷移證》、入戶人身份證、遷入地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政業務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受理部門/地點
入戶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政業務的派出所)
注意事項
1、凡提供的出生證、結婚證等證件為國外簽發的,還應提供中國駐外使領館的認證或公證,或國內公證機構公證的中文翻譯件。
2、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辦人員,屬集體戶口人員或遷入地為單位集體戶口的,還應提供單位集體戶口簿首頁(首頁可復印加蓋單位公章)及單位集體戶管理部門出具意見;與戶主或業主屬直系親屬的,還應提供業主之一的房產證明、身份證、同意入戶意見及戶主身份證、同意入戶意見;與戶主、業主屬非直系親屬的,還應提供所有業主的房產證明、身份證、同意入戶意見及戶主身份證、同意入戶意見。屬立戶的,還應提供所有業主的房產證明、身份證和同意立戶意見。
3、本文所規定的入戶地址登記順序:首先應在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房產並供其居住的房屋、合法承租的有一定期限的房屋部門的公房(含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或政府或用人單位擁有產權安排提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地址登記入戶;如沒有以上規定住所的,准予在工作單位集體戶或實際居住地、工作地所在街(鎮)公共集體戶登記入戶;以上方式均無法辦理落戶的。准予與實際居住地、工作地所在區的親戚朋友搭戶。
4、本文所規定的合法住所證明,指的是本人或夫妻共同擁有的房屋的合法產權證明(市房管部門簽發的房產證及個人名下房地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等,下同);政府、用人單位或學校出具的分房證明、租賃證明(屬政府、用人單位或學校向他人或從另一單位轉租而來的合法房屋,還須提供其租賃備案合同及分配給申請人居住的證明);直系親屬(指父母、夫妻、子女,下同)擁有供其居住房屋的合法產權證明及同意遷入的書面意見;合法承租且依法辦理了一年以上租賃備案手續的房屋租賃合同。借住在親戚朋友提供其居住的合法住房但無租賃關系的,憑業主房產證明和同意居住意見,或居住地的居(村)委或住房所屬的物業管理處出具證明;居住地址為本市行政區的廣東省居住證。
5、辦理戶口遷移、登記等戶政業務應當由本人到公安機關辦理,因故無法辦理的,需書面委託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親屬辦理;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行為能力的戶口遷移由其監護人辦理;涉及全戶遷移的,戶內成員可委託戶主或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戶內成員辦理。屬委託辦理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件,委託單位辦理的,還需提供單位介紹信及代辦人身份證件。
戶口網挺不錯的,之前有個朋友在那辦理入戶,挺順利。你也可以咨詢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