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拆遷協議中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子女有權所要該房嗎
只要是戶主姓名沒有分開,那麼子女戶口還在父母名下的,房子歸父母所有,除非之前戶口已經分開羅列,子女戶口不在父母戶口本上,父母不願意給,子女也權所要拆遷房的所有權。
⑵ 父母可以賣掉子女的房產嗎 父母有權賣掉子女的房產嗎
沒有任何人有這個權利,除非父母有子女的委託書,否則賣房行為無效,但如果買房付出了符合市場價的房款,且已經過戶,且並不知道父母沒有賣房子的權利,那麼就屬於善意第三人,無法要回房子了。
⑶ 父母出資買房給兒女的情形下有權要回房款嗎
如果子女違反贈與協議約定,或不贍養父母,父母可以申請收回贈與。
《合同版法》:權
第一百九十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
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第一百九十二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條 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第一百九十五條 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⑷ 十八年的拆房款被子女佔有還能要回嗎
給了子女的錢還要幹嘛呢?無論要不要得回來,我勸你都不要要。錢財乃身外之物,子女是身上掉下來的肉,為身外之物來傷害身上的肉不值。也許你是急需要錢,子女們有錢能救你燃眉之急嗎?如果有,你可以和他們平靜地商量,讓他們給一點,他們不給,說明你的急需本身就不正確,不能做。如果是他們沒有錢,你要也沒用。你很可能是跟子孩們賭一口氣,何必呢?大人有樣小人跟上,你不做慈祥善良的父母,又怎麼能要求孩子們孝順呢?算了吧,忍得一日之氣,省得百日之憂。
⑸ 父母給成年子女買房,寫上子女的名字,父母有權力要回來嗎
1、父母給成年的子女買房,屬於父母對於成年子女的贈與,雙方之間形成的屬於贈與合同。在買房的民事法律行為尚未實施的情形下,或房款尚未轉移至子女名下的情形下,父母享有任意撤銷權。
2、具有救災、扶貧、社會公益性質、道德義務性質或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父母作為贈與人喪失撤銷權。
如果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贈與合同經過公證機關進行公證,父母作為贈與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義務,子女作為受贈人有權要求其履行。
3、子女作為受贈人,若其有合同法192條規定的:嚴重侵害贈與人或其近親屬、不履行對贈與人法定的扶養義務、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義務的情形。
父母作為受贈人可以依法撤銷贈與。該撤銷權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
4、如果受贈人的違法行為導致贈與人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其法定繼承人、監護人可以撤銷贈與。
法定繼承人或監護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5、贈與人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正常生活、可不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6、贈與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要求返還贈與物。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85條、186條、188條、190條、192條、193條、194條、195條
⑹ 子女為父母交房款 房產歸誰
訂個協議或做個公證,辦房本時辦成兩個人的名字根據情況分配比例(比例可以商量40%60%80%雙方協商) ,如果老太太去世她的部分由你老公或老公兄弟姐妹繼承,你本身佔有一部分,老太太的一部分分你老公一份,剩下的你可以從其他繼承人買回來這樣損失少一點 (如果你老公是獨生子女就更好了全是你們的) ,如果老太太有遺囑全給老公前妻的女兒哪就沒辦法.不過你成為共有權人損失要減少很多.
⑺ 父母給婚後子女名義全額買房,父母有權收回嗎
父母可以憑借出資購房的憑證要求全額補償。
⑻ 子女自己在家蓋的房子,父母有權利要回嗎
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不管是子女蓋的房子還是父母蓋的房子,只要 《房產證》不是父母的名字而是子女的名字,父母就無法佔為己有。
反之亦然。
⑼ 父母以買賣形式把房子過戶給我,未實際付房款,父母百年後其它子女能否提出要此房款
父母將房產以買賣形式過戶,實際是贈予還能主張房款嗎;如果是已經過戶了,可能就不能主版張房款了。。權。
因為過戶了,房產就重新有了歸屬權,你就沒了產權,也就不能主張房款3了。
只能是向新房產權人索要,但要看新房產人就能力給付沒有。
如果是沒有過戶,父母就有主張權,不給房款,就不過戶。所以就有主張權,自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