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稅申報非獨生子女但是贍養老人是一個人贍養該如何填寫
摘要 1、進入到個人所得稅app之後,用戶需要選擇首頁菜單列表裡的「贍養老人」功能,准備好「被贍養人信息」、「共同贍養人信息」、「扣繳義務人信息」。
2. 非獨生子女,贍養老人個稅抵扣,父母可否指定一人抵扣
非獨生子女贍養老人個稅抵扣,父母
不能指定一人抵扣其他子女都是給了
贍養費的
3. 非獨生子女獨自贍養老人怎麼填
個稅App中非獨生子女贍養老人分為均攤和指定分攤兩種。如果贍養人不超過2人,填均攤。如果贍養人超過2人,根據實際情況填均攤或指定分攤。
4. 個稅抵扣贍養老人,非獨生子女,但另一個已方死亡,怎麼分攤
以18歲為界限,18歲以前去世的,可以不列入共同贍養人分攤;如是18歲或以18歲以上去世的,應列入共同贍養人分攤。該情形在當前沒有明確的解讀,但稅務內部暫以此作為執行標准,期待以後有更詳細的解讀。
5. 條件為非獨生子女,但其中一人無贍養老人能力怎麼辦
哎,我家也是這種情況,准備明天去稅務局問問
6. 新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信息,贍養老人項,我是非獨生子女,還有一個姐姐,但是姐姐有殘疾,無法贍養老人,
你和姐姐可以簽訂協議,贍養老人項由你一個人扣除。根據稅務規定,是可以協商扣除。
7. 非獨生子女贍養老人能否不分攤
非獨生子女贍養老人不能不分攤。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十二條,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8. 非獨生子女,贍養老人支出全部由一個人來扣除,可以嗎
不可以。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規定,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第二十二條(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8)非獨生子女但指定為贍養老人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第五條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於學前教育階段的子女,按本條第一款規定執行。
第六條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第七條納稅人子女在中國境外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應當留存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相關教育的證明資料備查。
9. 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非獨生子女,但其他兄弟姐妹已故)
稅務部門是有明確答復的:
非獨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獨生子回女贍答養老人扣除2000元/月?
答:一個納稅年度內,如納稅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獨生子女贍養老人標准2000元/月扣除。如納稅人的兄弟姐妹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則選擇按「獨生子女」身份享受贍養老人扣除標准;如納稅人已按「非獨生子女」身份填報,可修改已申報信息,1月按非獨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下月領工資時補扣除。
意思是在2019年為止兄弟姐妹都已故的話,2020年可以按獨生子女來享受2000每月的
10. 贍養老人的個人所得稅減免非獨生子女的可以指定一方扣除嗎
可以由老人指定分攤扣除,但非獨生的,每個子女分攤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贍養老人的個稅扣除規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二十二條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10)非獨生子女但指定為贍養老人擴展閱讀
對於獨生子女家庭而言,父母離異後重新組建家庭的,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沒有納稅人以外的其他子女進行贍養,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准享受每月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對於多個孩子的家庭而言,如果兩個子女中的一個沒有贍養父母能力,也不能由餘下那名子女享受2000元的扣除標准。按照規定,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間分攤2000元/月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單獨享受全部扣除。
同時,雙胞胎也不可以按照獨生子女享受贍養老人扣除,雙方需要共同贍養父母,每個子女都不能獨自享受2000元的扣除額度。
而如果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如果非獨生子女納稅人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獨生子女贍養老人2000元/月的標准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