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麼才是獨生子女
獨生子
女顧名思義
獨生,就是父母只有一個兒子,或女兒,"獨生子女"是指獨生子或
獨生女
,無同胞兄弟姐妹,或無
同父異母
、同母異父、收養的兄弟姐妹。
❷ 如何界定是否是獨生子女
獨生子女的界定是指本人無同胞兄弟姐妹,同母異父或者同父異母兄弟姐妹。你們的孩子有同父異母的哥哥,所以這個孩子不算獨生子女。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哪些才算獨生子女擴展閱讀:
不屬於獨生子女的情況:
(1)有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❸ 怎麼才算獨生子女
法律分析:(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
法律依據:《新疆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 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 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❹ 什麼情況屬於獨生子女
算
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
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
❺ 怎樣才算獨生子女
什麼才算獨生子女,一對夫妻只生一個 ,不管你是男還是女。但是一對夫妻只有一個孩子 。以後也不許再有第二個 。這個稱為獨生子女 。
❻ 什麼情況屬於獨生子女
獨生子女就是說一對夫妻只生一個孩子,這樣就叫獨生子女,有些地方的獨生子女,意思是說只有一個兒子有姐姐也算,但正常不應該這樣子的。
❼ 怎樣判斷獨生子女的界定
普通家庭的獨生子女父母認定
獨生子女父母是指《湖北省推行計劃生育的試行規定》實施之日(1979 年9月20日)起,只生育一個子女(實施之日子女年齡未超過14周歲),尚有生育能力(女方在49周歲以內)而不再生育,按規定領取《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
界定獨生子女標准
具體包括: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夫妻雙方生育兩個或兩個以上子女,因子女夭折只剩一個子女,尚有生育能力而不再生育並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因喪偶、離婚形成的單親家庭,在喪偶、離婚前只生育過一個子女並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符合政策生育的)後不再生育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
再婚家庭的獨生子女父母認定
再婚前雙方均未生育過子女,再婚後只生育一個子女並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一方只生育過一個子女,離婚後(或喪偶時)依法由其撫養,另一方未生育過子女或只生育過一個子女離婚時依法由對方撫養,雙方再婚後不再生育並原已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再婚前雙方或一方只生育過一個子女且未由其撫養,現家庭無子女,不再生育並原已領取《獨生子女證》的。
雙方離婚(喪偶)重組家庭,各帶有一個孩子,先退休後重組家庭的,可享受計生獎勵政策;先重組家庭後退休的,不享受此政策。
如何補辦《獨生子女證》
《獨生子女證》遺失的,可憑以前辦該證的審批手續或在雙方單位享受獨生子女及其家庭待遇的相關記錄到計生部門補辦。還可申請所在企業(已破產、改制清算完畢的由主管部門負責)調查取證,主管部門確認後到計生部門辦理。以前未辦過《獨生子女證》,女方年齡已超過49歲的不得補辦。
❽ 怎麼才算獨生子女
算,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❾ 什麼條件算是獨生子女
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 獨生子女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❿ 怎麼樣才算獨生子女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視為獨生子女:
(一)本人十四周歲前被收養,養父母無其他子女的。
(二)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三)夫婦只生育一個子女,該子女以及該夫婦依法收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兄弟姐妹的棄嬰或兒童。
(四)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婦離異後,該子女經法院判決或協議由一方撫養並長期共同生活,且撫養方未再婚或再婚後未再生育的。
具體事宜請咨詢本人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計生辦。
相關知識拓展:
獨生子女的確定
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一)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二)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三)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四)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