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果父母有一方是坐牢的 那子女不能考政法嗎
如果父母有一方是坐牢的那子女不能考政法嗎,古老的年代不是有句詞語說一人做事一人當,誰殺人誰償命,不能老子殺人子女償命吧,父母犯罪坐牢,又不是子女教唆他們犯罪的吧,要是子女犯罪跟父母有關這還有情可說因為父母是子女的監護人所以監護人沒有坐到對監護的責任,為什麼父母犯罪會影響子女的前途這不公平,別說考政法沒有問題,就是考國家常委也沒有毛病只要你有才有知識,有頭腦能使國家飛速發達猛增研究科研成果,使自己的國家更強更壯,不要抹殺國家人才,難道犯過罪父母所生子女就一定是罪犯嗎,將軍的子女就一定是將軍嗎,考驗一個人不能拿家裡的人來對本人定論做人的標准,你殺人是惡魔那是你,不能代表子女不能當救死扶傷的白衣天使。
Ⅱ 父親坐牢孩子改姓還影響嗎
沒有影響。
改名字需要:出生證、家裡的戶口本和單位證明不可少。
1、身份。所在單位可以,去當地的公安局、民政局也可以。(你需要在一個地方有住的屋子以及有工作才可以。)
2、戶口改名直接去當地派出所(專門辦理戶口改名的)。?公民的戶口變更登記是由於客觀情況變化,為使原有的登記內容符合實際情況而進行的一項登記。戶口登記具有法定效力,變更只能申請戶口登記部門依法進行,公民不能自行改動。姓名變更。學齡前兒童姓名變更可口頭申請,由民警自己掌握。 10 周歲以上兒童應徵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書面申請。上學後至 16 周歲的公民要變更姓名,由派出所所長審批。 16 周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
Ⅲ 父母一方有犯罪記錄,對子女以後有何影響
法律分析:我國刑事法律規定罪責自負,也就是說誰實施犯罪行為由誰承擔法律責任,不搞株連,不能涉及其他家庭成員。因此,從法律上說,父母犯罪,子女是不承擔法律責任的。但在現實中,父母或家庭成員犯罪,社會對並無犯罪的其他家庭成員是有偏見的。對子女會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會影響子女在參加公務員等考試中的政治審查情況,政審不合格是不予錄用的,並且政審連查往下三代。
法律依據:《公務員法》第十三條 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年滿十八周歲;(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三)被開除公職的;(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Ⅳ 父母一方判刑對孩子有什麼影響
法律分析:父母一方有犯罪記錄,對子女以後參加公務員考試的政審可能會有影響。除此之外,一般沒什麼影響,子女可以照常工作、參與其他資格考試。父母的刑事責任由其自己承擔。父母一方坐牢對孩子以後該書就業都會產生一定的影響,主要是報考公務員、報考軍政類的學校時,有可能不能通過政治審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三)被開除公職的;(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Ⅳ 父母一方有坐牢對子女以後有何影響
父母一方有坐牢。對子女以後有什麼影響?對侄女以後的工作對子女以後的工作。可能會受到影響。特別是有些特殊的工作。和特殊的學校。
Ⅵ 父母一方年輕時候被判刑,但過去很多年了,對子女會有影響嗎
如果考公務員這類需要政審的應該會有影響
Ⅶ 父親坐牢母親給孩子改姓
改是可以的,但必須經過父親的同意,否則會引發家庭糾紛。即使離婚也要經過生身父親的同意。 《公安部關於父母離婚後子女姓名變更有關問題的批復》對於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
Ⅷ 父母一方有刑事犯罪記錄,對子女以後有何影響
法律分析: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下,父母一方有刑事犯罪記錄對子女是有一定影響的,例如在徵兵的時候,會對應徵人員家庭成員進行審查,在應聘務員時也會進行審查。另外,由於我國刑法實行罪責自負、反對株連的原則,因此,從法律的角度來說,父或母犯罪的,子女是不用承擔法律責任的。
法律依據:《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 第三十一條 新兵到達部隊後,部隊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應當組織對新兵進行政審檢查。對不符合徵集公民服現役政治條件的,應當作退兵處理;對入伍前有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依法採取控制措施。對作退兵處理的,由師、旅級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與原徵兵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聯系,先行調查核實。原徵集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應當及時將核實結果通報部隊。
Ⅸ 父母一方被判刑影響孩子考公務員嗎
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
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
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
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Ⅹ 父母有一方被判刑(1年監外執行),孩子會受到什麼牽連
沒有牽連。
但在加入一些組織、報考一些特殊崗位會有影響,但不是牽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