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獨生子如何繼承父母房產
獨生子女子女與父母共有房產,如果沒有約定份額,就是三人各佔三分之一。
父母死亡,需要辦理繼承三分之二房產份額手續。
先看父母有無遺囑指定繼承人,有的話,依照遺囑辦理繼承。
無遺囑前提,繼承法規定有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媽,三方平分繼承屬於死者房產份額。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繼承人,一起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選取一位繼承人繼承,其他人簽署放棄繼承協議,得到公證書,有被選取者和這位獨生子女,一起到房管部門,辦理繼承過戶住房。
『貳』 獨生子女注意啦:獨生子女如何繼承父母房產
有不少人會認為,獨生子女在其父母去世之後,應該享有父母房產的全部繼承權,但事實上真的是這樣嗎?隨著越來越多的獨生子女的父母老去,這個問題也成為了越來越多的人的困擾。今天小編就跟大家來說說獨生子女房產繼承的問題,弄清結論以避免日後發生房產繼承糾紛。
一、獨生子女能否全額繼承房產?
事實上,如果獨生子女的父母去世且沒有留下繼承遺囑,房屋管理部門是不會將去世父母的房產直接轉到獨生子女的名下的。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沒有遺囑時,遺產的第一順序人分別有:配偶、子女和父母。
二、獨生子女如何繼承父母房產呢?
根據司法部發布關於廢止《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通知,繼承房產、分房遺囑、贈與房產、涉外涉港澳台房產所有權轉移等有關房產登記事項可以不用公證了。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之規定,如果產權登記部門嚴格按照實施細則,那麼今後老百姓繼承房產,有2種方法3種路徑(2種方法是遺囑繼承或遺贈和法定繼承;3種路徑是協商繼承、公證繼承和訴訟繼承):
1、遺囑繼承或遺贈
提供被繼承人死亡證明、遺囑、繼承人與被繼承人親屬關系證明等材料申請房屋過戶登記。
2、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又有三種路徑:
(1)「協商繼承」,也就是全部繼承人之間如果能協商一致達成不動產分配協議的,可以提交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申請房屋過戶登記;
(2)公證繼承,也就是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申請繼承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申請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3)訴訟繼承,全部繼承人之間不能協商一致或者無法取得繼承權公證的,則需要到法院提起繼承糾紛之訴,待法院判決、調解後,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申請房屋過戶登記。
三、如果連遺囑都沒有,可以怎麼辦?
如果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可以到派出所出具個證明:繼承人本人沒有兄弟姐妹,被繼承人的父母也死亡的證明。
只要公安機關出具的有親屬關系的戶口證明情況,就能證明這個孩子是唯一合法繼承人,然後到法院打個確認之訴,確認房子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歸繼承人所用就可以了,法院確認出判決書,到房管局就可以順利過戶了。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10-2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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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獨生子女繼承父母房產需辦理什麼手續
需要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的,否則房產部門一般不予更名;
事人申請辦理房產繼承公證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學死亡證明、戶籍注銷卡、死亡注銷頁)。
2、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價值評估單。
3、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口、身份證(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獨生子女證、出生證、人口卡、注銷卡等相關材料。
5、被繼承人父母死亡證明。
6、被繼承人夫妻先後死亡的,應提供後去世的一方的喪偶未再婚證明。(一般由區民政局和區檔案館出具)。
7、證明。在哈爾濱公證處領取表格,填寫被繼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養子女、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情況,到繼承人或者被繼承人單位蓋章。
8、繼承人或被繼承人的人事檔案或人事檔案復印件(通常為職工登記表或者是職工履歷表),復印件由檔案保管單位在每頁復印件上加蓋公章或人事部門章,檔案內容應包括被繼承人的全部法定繼承人情況。
如確無人事檔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繼承人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籍底卡,由派出所蓋章證明。
9、證人一名(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要求:無親屬關系)。
10、如果有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形式遺囑的,提供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遺囑;
11、公證處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全部法定繼承人必須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否則應提交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或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3)獨生子女如何起訴繼承房產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選摘)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二十六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第三十條 夫妻一方死亡後另一方再婚的,有權處分所繼承的財產,任何人不得干涉。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選摘)
『肆』 獨生子女怎樣繼承過世父母房產
獨生子女繼承父母的房產依然要看是否有遺囑,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由於可能存在父母的父母仍然在世的的情況,因此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順序繼承。根據《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第一順序子女、父母共同繼承。
遺囑繼承房產具體流程:在死者死亡後,由遺囑指定繼承人憑死者合法有效遺囑,死者死亡證明,婚姻情況證明,死者財產證明(房產證,存摺等),以及繼承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死者和繼承人親屬關系證明,到本地公證處辦理遺囑公證手續。得到繼承公證書之後,繼承人再憑以上證件材料和公證書,到當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2、《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的規定,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
『伍』 獨生子女繼承房產
你們這房產證如果已經辦下來 確定是只有你跟你媽的名字的話 趁現在讓你媽擬一分遺囑 就說以後全部歸你 不然你爸爸已經不在了 沒有份了 可是你外公外婆如果還在 那麼你那麼兄弟姐妹理論上有繼承權
然後如果你爸走在你爺爺奶奶之後 那麼你爸爸的跟他兄弟姐妹的沒關系 如果之前 那麼你爺爺奶奶有繼承權 卻會平分給他們的子女
不過既然你們房產證都下了 應該就默認了現在房子繼承權就你跟你媽媽了 最好是讓你媽媽先擬定一下你的 當然如果你外公外婆不在了就不用了
『陸』 父母去世,獨生子女繼承房產需要什麼資料
繼承遺產房的方式:一種是所有繼承人協商一致後寫下分割協議,然後到房管局辦理繼承過戶;也可以先辦理繼承公證,然後再過戶;如果繼承人之間就房產分割不能協商一致,應當到法院起訴,拿到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後再到房管局過戶。
父母都去世,有獨生子女的,如果父母去世時還有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在世,老人們也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有和獨生子女相同的繼承權;如果老人們都去世了,繼承人中是獨生子女一人。
繼承時,需要帶的資料:父母的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子女的身份證和戶口本、父母子女親屬關系證明、房產證等。
『柒』 獨生子女的遺產繼承是怎麼規定的
發生這種死亡事件,應該先報案。
至於遺產,沒有遺囑應該由死者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共同繼承,該子肯定是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如果他爺爺奶奶或姥姥姥爺還在世,也是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由於他未成年,得先確定他的監護人,由監護人代為辦理繼承手續,或者再等幾個月成年後再自行處理遺產繼承也可以。
『捌』 據說獨生子女不能繼承房產了
這是兩件事情
首先是你爺爺的房產如果沒有過戶,那麼具有繼承權利的叔叔和姑姑也是具有繼承權的。他們放棄以後你們才可以完全繼承
至於你父親的房產,如果你是獨生子女,你爺爺奶奶去世了,那麼繼承人只能是你和你的媽媽。與別人無關。
現在這些繼承的順位關系一般沒有爭議的,不要太糾結。
為了防止以後出現糾紛,現在很多家庭在老人健康清醒的時候,就立下遺囑,將房產在裡面做出明確的說明。這樣就不會有問題了
你們也可以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