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獨生子女的定義
1、一對夫妻依法生來育源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雙方再婚前依法累計只生育(包括收養)一個子女,再婚後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個子女死亡後,又生育了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死亡,現只有一個子女,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❷ 黑龍江省獨生子女條例第49條.5O條.51條
《黑龍江省計劃生育條例》
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漏報、瞞報計劃外生育人口統計數字的,每漏報1人,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分別處以300元至500元的罰款;每瞞報1人,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分別處以500元至2000元的罰款。
各級人民政府或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弄虛作假,篡改或偽造計劃生育統計數字的,對單位處以2000元至2萬元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分別處以500元至2000元的罰款。
屬於前兩款情況的,還應當取消單位和個人取得的相關榮譽稱號。
第五十條 違反本條例,偽造和弄虛作假發放生育證、病殘兒鑒定證明以及其他有關計劃生育證明的,收回所發證件,並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以每例3000元至5000元的罰款。
騙取生育證、病殘兒鑒定證明以及其他有關計劃生育證明的,沒收違法證明,並對當事人處以1000元至3000元的罰款。
上述行為造成計劃外生育的,還應當按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五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擅自給孕婦做胎兒性別鑒定、實施恢復生育能力手術或其他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手術的,沒收違法所得,並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以3000元至1萬元的罰款。
個體開業醫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除依照前款規定給予處罰外,還應當由衛生行政部門吊銷其行醫許可證。
❸ 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是怎麼定義的
獨生子女的定義不區分戶口。
獨生子女的定義是指該夫婦結婚後只生一個孩子。或者該夫婦結婚後沒有生育子女,只抱養(或者收養)一個孩子的,這個孩子也叫獨生子女。
第四十一條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申請,免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子女滿16周歲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享受下列獎勵和優待:
(一)從領證之月起,每月發給不低於20元獨生子女保健費,至獨生子女滿16周歲止。所需經費,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職工的,由所在單位承擔;其他人員由戶籍所在地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承擔。獨生子女保健費的具體標准,由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並報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
(二)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退休時,提高5%的退休金;企業職工退休時,給予一次性補助,具體標准由所在地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所需經費,是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職工的,由所在單位承擔;其他人員由戶籍所在地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承擔。國有企業改制、破產的,其退休職工計劃生育獎勵資金的發放依照國家和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三)在調整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山,分配集體收益時,以家庭人口數量作為基本分配補助單位的,增加一人份額;以家庭作為基本分配補助單位的,戶均增加30%以上份額;
(四)分配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農村危舊房改造時,予以照顧;
(五)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獎勵和優待。
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按照前款規定執行
❹ 有關獨生子女的界定
獨生子女的界定
1、一對夫妻依法生育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雙方再婚前依法累計只生育(包括收養)一個子女,再婚後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個子女死亡後,又生育了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死亡,現只有一個子女,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❺ 黑龍江省獨身子女的有關政策
根據《黑龍江省計劃生育條列》規定,獨生子女要父母雙方提出申請,經村委會審核,報女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批准,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享受優待http://www.hlj.gov.cn:8080/was40/detail?channelid=29814&searchword=question%3D%27%B6%C0%C9%FA%D7%D3%C5%AE%B7%D1+++++++++++++++++++++++++++%27
關於《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領取獨生子女費問題
根據《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第五十二條的規定: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按下列規定支付:
(一)夫妻雙方為職工的,由雙方所在單位各承擔百分之五十;
(二)一方為職工,另一方無工作單位,或者喪偶的,由職工所在單位全部承擔;
(三)城鎮其他人員,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解決;
(四)離開原工作單位的人員,有聘用單位的由聘用單位承擔;沒有聘用單位但尚未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由原單位承擔;沒有聘用單位且已經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按照第(二)項和第(三)顧之規定處理;
(五)農村居民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承擔。
哈爾濱市人口計生委辦公室 電話:84664530
根據黑龍江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第(六)項規定:一方為農村居民,另一方為城鎮居民,且無工作單位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各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承擔百分之五十……
哈爾濱市人口計生委法規處
電話:84664712
❻ 法規獨生子女 定義
獨生子女,是指一對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具有同樣的身心發展規律。但兄弟姐妹關系會在兒童社會化過程中產生一定作用。獨生子女除了與父母之間的親子關系外,沒有兄弟姐妹這層關系,因此其社會化帶有自身的特點,但是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都能學會交朋友。獨生子女政策是為了響應國家號召,而實施的控制人口增長過快的一項政策。
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4修訂)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
❼ 獨生子女定義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專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屬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❽ 年滿60周歲住在縣城的獨生子女戶黑龍江省有什麼規定
黑龍江省沒有對60周歲住在縣城的獨生子女戶有任何政策規定,所以沒有任何政策規定。
按規定獨生子女父母60周歲可以帶有關證件手續去戶籍所在地申請辦理享受獨生子女獎勵金,對其住在那裡沒有任何政策規定。
❾ 黑龍江省獨生子女證有哪些政策
獨生子女證國家的政策都以經下發各個城市地方了,南方的政策都執行了,每個月都發獨生子女費的補貼,可是黑龍江不執行到現在都沒有什麼說法。
❿ 獨生子女的定義是什麼
南京專業離婚律師許乃義為您解答:
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內)項中的容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
獨生子女
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