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獨生子女繼承父母房產2020年新政
1、 我國的遺產處理主要分為有爭議的遺產訴訟和無爭議的遺產公證。獨回生子女家庭只有少數處答於被繼承人第一行的合法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在實體法的適用和繼承處理程序上沒有什麼特別。獨生子女家庭可以採用以上兩種方式來處理繼承等事務。
2、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中有其他法定繼承人,因遺產分割發生糾紛,無法調解的,被繼承人自然會向法院提起訴訟;其他法定繼承人先於其死亡,確定獨生子女為唯一法定繼承人的,可以通過遺產公證的非訴訟渠道辦理繼承。
(1)2019年4月1日獨生子女繼承父母房產擴展閱讀:
財產轉讓給近親,不徵收個人所得稅!根據公告:對於無償贈送的房地產,受贈人因無償贈送的住房所得為「偶然所得」,按20%的稅率納稅。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財產依法繼承的,或者父母將財產贈與子女的,子女與父母雙方均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事實上相關通知財政部2009年,只是今年的聲明進一步確定了「房產所有權轉移應徵收個人所得稅」項目,從最初的「其他所得稅」「新聞或有所得稅」,並將其添加到收件人房屋贈與親人之間應當支付所得稅依照「偶然所得,按照20%的稅率繳納。
2. 4月1日起獨生子女將不能繼承父母財產是真的嗎
無稽之談。依法繼承,不容置疑
3. 獨生子女怎樣繼承父母房產
如果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繼承父母的遺產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4. 獨生子女是否可以繼承父母的房產
子女對父母的遺產有法定繼承權,對於父母的遺產(房產),當然有繼承權。為什麼會有如此一問?有什麼特殊情況嗎?
5. 四月一日起獨生子女不能繼承父母房產嗎嗎
不是,沒有這樣的說法。
我國《繼承法》規定:
第二章 法定繼承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6. 獨生子女怎麼繼承父母房產房產繼承需注意
父母漸漸老去,孩子奔向不惑之年,子女繼承父母遺產的問題就顯現出來了。在子女多的家庭里,房產繼承總會引起這樣那樣的糾紛,而在獨生子女的家庭里,有的獨生子女卻無法繼承父母遺產,究竟是為什麼?繼承房產過戶要注意什麼?下面,本文為您一一解答。
一、獨生子女房產繼承受阻的4個解決技巧
據了解,一些法院確實碰到不少這類難題。隨著「80後」已經奔向不惑,獨生子女繼承父母遺產的問題漸漸顯現出來。一些銀行和房管部門在落實遺產繼承時需要獨生子女為唯一繼承人的公證證明或法院判決書,而獨生子女在父母雙亡的情況下,沒有兄弟姐妹當「被告」,無法立案,導致繼承遺產的權利受阻。那麼,碰到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呢?
法官、律師為你支招
1、在《民事訴訟法》中增設特別程序解決
如果在《民事訴訟法》中增設特別程序解決,會解決實際審判過程中當事人和法院審判人員的困擾。對於此類案件,可參照認定財產無主類案件,增設認定財產所有權類案件的特別程序。
首先,應明確該類案件的范圍,即申請人僅限於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只有一人的確認繼承類、遺贈類財產的權屬案件。其次,申請人在申請認定財產所有權時,應當提交關於其是唯一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證據。最後,申請人認定財產的所有權,應當以書面形式向財產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書應當寫明財產的種類、數量以及要求確認財產所有權的根據。
法院受理案件後,應認真核實,如果查明繼承人為兩人以上,則裁定駁回申請,讓申請人以普通程序提起民事訴訟,如果查明繼承人、受遺贈人確實是唯一的,則做出確認財產所有權的確權判決。
2、遺囑公證
獨生子女父母若在生前就准備好遺囑,而且對遺囑進行公證,則可以從根本上解決獨生子女繼承遺產難這一問題。
3、吿銀行、房管局
法律上來講,其實房管部門和銀行應該依照他們的職權,為其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或辦理銀行存款義務,他們有審查合法繼承人的義務,如果他們不作為,這時可以將其告上法庭,如果是房管部門,可以訴其行政不作為,如果是銀行可以訴其民事侵權。
法院最後可以在「本院查明」里也就是最後的判決主文里,寫進「某某是唯一繼承人」,身份確認了,這樣房管部門本身責任也小了,房管部門最後也會很願意為獨生子或獨生女的原告辦理房本。
4、到派出所開具相關親屬證明
如果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可以到派出所出具個證明:繼承人本人沒有兄弟姐妹,被繼承人的父母也死亡的證明。只要公安機關出具的有親屬關系的戶口證明情況,就能證明這個孩子是唯一合法繼承人,然後到法院打個確認之訴,確認房子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歸繼承人所用就可以了,法院確認出判決書,到房管局就可以順利過戶了。
有了以上4個錦囊妙計,身為獨身子女便不再害怕無法繼承遺產了。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6-1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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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4月1日起獨生子女無法繼承父母房產是真的嗎
錯。網上所傳的獨生子女無法繼承父母房產的說法其實只是標題黨,不能繼承的原因有以下幾種:(1)父母一般不是同時去世,在此種情況下因為健在的一方有房產的份額,還有權繼承配偶的遺產。健在一方還可能會再婚,或將自己的份額贈與他人,可能不同意房產全部給子女。(2)父親去世時可能祖父/母仍然健在,此時祖父/母有權繼承父親的遺產,母親去世時,可能外祖父/母仍然健在,外祖父./母有權繼承母親的遺產,在此種情況,往往獨生子女無法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
8. 2021年獨生子女繼承父母房產
您好,新規明確規定了,子女不盡扶養義務的,在分配遺產時,父母可以不分遺產給他們。
一、獨生子女繼承父母房產新政是什麼?
獨生子女繼承父母房產新規定是,獨生子女不一定可以繼承到父母的房產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男女平等享有繼承權】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喪偶兒媳、喪偶女婿的繼承權】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二、法定繼承人失去繼承權的情形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 【繼承權的喪失和恢復】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後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
在我們國家,獨生子女並不一定會繼承到父母的房產,應當是根據具體情況來進行不同的判斷的,比如說有遺囑的情況之下,那麼就需要按照合法有效的遺囑來執行房屋的繼承方面的問題,之後才按照法定繼承來完成。
9. 獨生子女如何繼承父母房產
我國繼承遺產的方式有兩種: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法定繼承按照繼承順序專進行屬繼承,第一順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因此在法定繼承的方式中,可能存在獨生子女無法全額繼承父母房產的情況。為了使獨生子女全額繼承父母房產,律師建議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合法有效的遺囑,通過遺囑處分自己的房產,將其全額贈與給獨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