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信息,贍養老人項,我是非獨生子女,還有一個姐姐,但是姐姐有殘疾,無法贍養老人,
你和姐姐可以簽訂協議,贍養老人項由你一個人扣除。根據稅務規定,是可以協商扣除。
② 個人所得稅專項申報後,老人去世發生變動了怎麼辦
新一年度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申報已於近日開始。按照新個稅法規定,納稅人有在2020年進行相關內容申報的,需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對 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內容進行確認。
12月7日,12366工作人員答復《中國經營報》記者時表示,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在12月1日正式開始申報確認,目前個人所得稅APP系統已經升級,納稅人可以在手機端更新系統並完成確認。
該工作人員提醒,由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內容事關納稅人的稅收負擔,所以即使2021年度的附加扣除內容和2020年一樣,納稅人也需要點擊確認,這樣扣繳義務人才能在2021年1月份完成相關的扣除。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主要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專項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國經營報》記者了解到,近日很多機關事業單位的財務部門已經下發了相關通知。記者獲得的一份北京某中字頭事業單位通知中指出:「2019年1月起我單位在工資中實施了六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規定,納稅人次年需要由扣繳義務人繼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應當於每年12月份對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並報送至扣繳義務人。」
通知還明確指出,納稅人未及時確認的,扣繳義務人將於次年1月起暫停扣除,待納稅人確認後再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對此,一位稅務系統人士解釋,由於新更新的個人所得稅APP系統,在首頁顯示若用戶未及時確認,那麼已填報的扣除信息將自動視同有效並延長至2021年。但實際操作中如果用戶沒有按規定時間進行確認,2021年1月用戶的扣除是沒法順利完成的。
「用戶不對信息進行確認,系統只會默認其填報的扣除信息有效但不會自動在下一年度生效,因此為了保證納稅人能及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稅收優惠政策,納稅人需要自己確認。」上述稅務系統人士告訴記者。
此外,如果納稅人在2021年度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有變化,則需要針對具體內容進行如實申報。比如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請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或者房租和房貸需要替換扣除的情況。即:2021年不再申報住房租金,改為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或2021年不再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改為申報住房租金。
上述稅務系統人士則表示,2019年1月1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實施,經過一年的普及和傳播,目前納稅人對申報流程已經比較熟悉,因此相應的稅法遵從度也較之前有所提高。
「不過,現實中仍然要提醒納稅人如實申報,因為按照規定,納稅人申報的信息自法定匯算清繳期結束後會保存五年。因此,納稅人要對報送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進行負責。」該人士指出。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納稅人沒有在規定時間完成確認,可以讓扣繳義務人從確認月份的次月開始進行扣除,或選擇在次年3~6月匯算清繳時一次性扣除。其結果都不影響員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③ 獨生子女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每月2000元,定額扣除。
稅務總局個稅問答明確,對於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後重新組建家庭,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沒有納稅人以外的其他子女進行贍養,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准享受每月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獨生子女享受扣除。
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分攤方式:
1、贍養人均攤;
2、贍養人約定分攤。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
3、被贍養人指定分攤。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優先於約定分攤。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二十二條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所稱父母,是指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本辦法所稱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繼子女、養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比照本辦法規定執行。第三十條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額一個納稅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結轉以後年度扣除。第三十一條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具體操作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另行制定。
④ 個稅抵扣贍養老人,非獨生子女,但另一個已方死亡,怎麼分攤
以18歲為界限,18歲以前去世的,可以不列入共同贍養人分攤;如是18歲或以18歲以上去世的,應列入共同贍養人分攤。該情形在當前沒有明確的解讀,但稅務內部暫以此作為執行標准,期待以後有更詳細的解讀。
⑤ 獨生子女父母有一個去世,另一個老人怎麼安排
獨生子女父母有一個去世,那就要徵求一下另一個老人的意見,如果老人想跟孩版子住權在一起,那麼孩子就把老人接回家好好照顧,如果孩子沒時間,老人不願意麻煩孩子,想去養老院的話,也可以把老人送到條件好的養老院去住。最好讓能讓老人和孩子在一起,有家人的陪伴,老人就不會覺得孤單了。
⑥ 父母兩個子女,一個已經去世,個稅扣除贍養老人可以安獨生子女扣除嗎
個稅扣除本來就是子女平台的,現在只有一個子女,當然就相當於獨生子女了
⑦ 獨生子女的母親去世改怎麼填專項扣除
獨生子女的母親去世該怎樣添專項扣除?不知你要扣除什麼,也看不明白你的問題所說的是什麼。
⑧ 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父母只有一方在世,可以按2000專項附加扣除嗎
可以。一個也得贍養啊。
⑨ 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後再婚的,如何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對於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後重新組建家庭,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如果納稅人對其親生父母、繼父母中的任何一人是唯一法定贍養人,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准享受每月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獨生子女享受扣除。在填寫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時,納稅人需註明與被贍養人的關系。
⑩ 個稅:如果老人有兩個子女,其中一人過世,剩下一個子女可扣除2000元嗎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如納稅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獨生子女贍養老人標准2000元/月扣除。如納稅人的兄弟姐妹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則選擇按「獨生子女」身份享受贍養老人扣除標准,這是最新的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