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果父母和子女的戶籍在一起父母賣房子需要子女簽字嗎
Ⅱ 父母和子女一起住,子女要賣房讓父母回老家住合法嗎
父母和子女在一起住著,子女要賣房,讓父母回老家住,不存在合法不合法,只有和父母商量好,如果父母不願意回去,那就和你們一起租房子住唄。
Ⅲ 如果父母和子女的戶籍在一起父母賣房子需要子女簽字嗎
(1丿父母和子女戶籍在一起,父母要賣房子,這要看房產證房主寫的誰的名字。如果房專產證寫的屬是父母名字,父母告訴子女一聲,可以賣掉房子,不用子女簽字同意。
(2)如果房產證上的房主寫的父母和子女的名子,父母想賣掉房子,必須徵得子女的書面同意,並且子女,父母先去公證,共同簽字,同意賣房才可行。
Ⅳ 父母賣房所得款項交付給子女購房如何認定其款項性質
法律分析:父母賣房所得款項交付給子女購房款項性質要根據實際情況認定。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贈與:法律上規定的贈與強調的是贈與人具有贈與的能力且不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為原則,若父母賣房後的還有能力滿足自己生活的前提下將款項交付給子女,也沒有其他約定的可以認定為贈與。二、借貸:如果父母在交付給子女房款的時候約定是借給子女用的或者有借條的情況下該款項可以認定為是借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Ⅳ 子女出資為父母買房,在法律上怎麼認定出資性質
須看出資協議或約定是如何定性而確定出資性質。
子女共同出資為回父母賣房,如果視為投答資(共同投資安置父母的住所)或借款的,且有證據(比如合同、協議)證明的,這種出資在父母死後可以返還(參與分割房產)。但如果是對父母的一種贈與行為,且不附帶條件的,父母再(反)贈與他人了,則不予返還(至少法律不實施強制干預)。
Ⅵ 父母婚前出資買房寫在子女名下,婚後子女賣房父母能否得到一定資金
只要是有證據父母出資的證據那麼子女賣房父母應該得到一定資金,沒有證據只能看子女的孝順情況來決定,沒證據法律上是沒有父母的資金補貼。
Ⅶ 父母與子女共同出資購房,房產證上寫子女名字,雙方能否私下協商共同擁有
可以啊,如果一家人都同意的話,只要把產權擁有人更改一下就可以了。不過,如果沒有通過合法的修改,即便一家人都默認房子屬於大家,但是從法律上來說,房子還是屬於子女的。
買房需求很迫切。現代社會,幾乎每一家都會面臨買房的問題。除了家中沒有房子需要購買居住的,其中大多數都是給孩子買的房子。一般情況下,孩子剛剛工作不久,手裡的存款不多,這就可能需要父母的幫助。這時候,在產權擁有人上就會產生分歧。有些家庭直接將房子的名字寫上孩子的名字,有些家庭將父母子女的名字都填上,表示這個房子屬於每一個人。
產權變動手續不少。如果決定更改產權,需要帶上相應文件(地方政策不一樣,需要詢問當地情況)去辦理,這其中少不了要繳納各種費用,又是一筆額外的支出。所以,最初辦理的時候,盡量將事情考慮周全,這樣就不用費力又費錢了。
Ⅷ 父母作為兒子房貸共同還款人,兒子自作主張想賣房行嗎
父母作為兒子房貸共同還款人,兒子不能自作主張想賣房!一定要與父母(共同貸款人)商量,溝通!達成共識。才能賣房!達不成共識,兒子不能賣房!
Ⅸ 女兒結婚父親出資賣房如果離婚怎麼判
是買房,還是賣房?
如果是買房
領證前一方父母出資購房,除非明確表明是為婚後夫妻兩人出資的,屬於單方財產。
領證後一方父母出資購房,除非明確表明是為自己子女一人出資的,屬於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