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獨生子女將無法繼承父母房產。是真的假的
肯定是假的!
主要是由於法律程序造成的。其主要體現在於房屋等不動產或股權的大宗財產,過戶的復雜程序。
例如某人母親過世,如無遺囑,其名下的財產,則由其母親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 配偶 子女」繼承(按人頭)。如果此時其母親的父母(也就是該人的外祖父外祖母)還健在,就有繼承權。如果其母親的父母過世的時候也沒有留下遺囑,那麼這人母親的財產由其外祖父外祖母繼承部分,將會由其外祖父外祖母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 配偶 子女」繼承。如果其外祖父外祖母的孩子比較多,甚至有早過世的,那麼就由繼承關系更復雜。
雖然這些人繼承財產的比例很小,但是在法律上必須走程序。如果再有外地甚至國外的,這個法律程序更是復雜。
如果不走這些程序,其母親的財產則不能過戶。
所以,人到中年以後,還是寫份遺囑吧!
❷ 10月1日起,獨生子女將無法繼承父母房產是真的嗎
胡說八道的傳聞。物權法、婚姻法、合同法等都對繼承有明文規定的,怎麼可能說變就變。
❸ 什麼樣的情況下獨生子女將無法繼承父母房產
我國繼承遺產的方式有兩種: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法定繼承按照繼承順序進行繼承,第一順回序包括:配偶、子答女、父母,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因此在法定繼承的方式中,可能存在獨生子女無法全額繼承父母房產的情況。為了使獨生子女全額繼承父母房產,律師建議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合法有效的遺囑,通過遺囑處分自己的房產,將其全額贈與給獨生子女。
❹ 四月一日起獨生子女不能繼承父母房產嗎嗎
不是,沒有這樣的說法。
我國《繼承法》規定:
第二章 法定繼承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❺ 4月1日起獨生子女無法繼承父母房產是真的嗎
錯。網上所傳的獨生子女無法繼承父母房產的說法其實只是標題黨,不能繼承的原因有以下幾種:(1)父母一般不是同時去世,在此種情況下因為健在的一方有房產的份額,還有權繼承配偶的遺產。健在一方還可能會再婚,或將自己的份額贈與他人,可能不同意房產全部給子女。(2)父親去世時可能祖父/母仍然健在,此時祖父/母有權繼承父親的遺產,母親去世時,可能外祖父/母仍然健在,外祖父./母有權繼承母親的遺產,在此種情況,往往獨生子女無法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
❻ 2020年獨生子女無法繼承房產
子女可以作為法定繼承人繼承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