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子女成年之後,父母逼問子女的隱私怎麼辦
堅持魚都成年了,有些自己的隱私,不願意告訴父母,那麼就可以婉言婉轉一點,比如說引到其他話題上或者是說避而不談都可以。
B. 成年子女跟父母分居後,父母強迫子女透露個人隱私怎麼辦
既然是隱私為什麼要透露,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並不是父母的附屬品,請他們尊重你的隱私。
C. 父母偷看我的隱私,讓我很惱火,不是一兩次了本人也19歲了想給與其嚴厲的批評怎麼說會好點謝謝大家給點
你給他們普一下法。再侵犯你就搬出去住,自力更生,反正你己滿十八周歲了。不過現在在人屋檐下不得不低頭。父母看你日記書信雖違法也無惡意。如果他們強迫你,你就離家出走好了。看你是否有此決心。
D. 父母親人在緊急情況下能否查看子女的隱私
未成年子女和成年子女依法享有隱私權,即使父母也無權侵犯。但是,法律也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監護義務,有監護權。所以,當父母依法行使監護權出於保護目的涉及到未成年子女的隱私時,法律上不認為屬於侵權。同樣,父母出於保護成年子女的生命財產等需要涉及到成年子女的隱私時,也不按照侵權處理。
E. 我父母偷窺我隱私 還調查我朋友 我是成年人 成年很多年了。這算不算犯法怎麼能找到證據證明他們偷窺
這個確實犯法,侵犯個人隱私權!但是一家人,說破就好了。沒必要整大了!希望能幫助你,望採納……
F. 父母偷看成年子女的合法信件構成犯罪嗎
這種法官根本就不會按犯罪來判。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的構成要見是指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行為。這里所規定的「隱匿」他人信件,是指將他人投寄的信件秘密隱藏起來,使收件人無法查收的行為;「毀棄」他人信件,是指將他人投寄的信件予以撕毀、燒毀、扔棄等,致使他人無法查收的行為;「非法開拆」,是指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未經投寄人或者收件人的同意,私自開拆他人信件的行為。這里所說的「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是指我國憲法和法律所賦予公民的通信自由不受侵犯的權利。
父母拆了子女的信能造成嚴重後果嗎?頂多算對個人隱私權的侵犯,就算民事官司都沒法打,也不怎麼會有律師願意幫你打。
樓主還是洗洗睡吧
G. 子女有沒有隱私權父母能隨意察看子女的隱私嗎
子女有隱私權,父母不可以隨意察看子女的隱私。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四章第十三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
對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隱匿、毀棄;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檢查,或者對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代為開拆、查閱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開拆、查閱。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章第五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根據未成年人的年齡和智力發展狀況,在作出與未成年人權益有關的決定時告知其本人,並聽取他們的意見。
(7)父母好奇成年子女的隱私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一章第五條,保護未成年人的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二)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規律和特點;
(三)教育與保護相結合。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四章第二十三條,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及其監護人或者其他組織和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投訴,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章第三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予以勸誡、制止;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條,侵犯通信自由罪: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H. 父母侵犯自己的隱私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這種體驗當然是不好受的了,想發火,對方是父母,如果不說出來,心裡又難受。我們一面要保護自己的隱私,一面要滿足父母的好奇,這樣才能解決。
最後日記可以記在網上啊,現在很多雲空間、博客都很方便啊。至於一些隱私物件,這個只能用東西鎖起來了。
I. 孩子成年父母挖掘孩子隱私犯法嗎
在法律上來講是犯法的,但我們國家這方面意識不強,再說父母挖掘孩子營私是為了度了解孩子,香味孩子好,但是方法不對,要注意改正,其實和孩子多溝通多交流,做他的朋友,她會把她的一切度告訴你呢,你就不用這樣了,要是給孩子知道,反而鬧得更不愉快 在法律上來講是犯法的,但我們國家這方面意識不強,再說父母挖掘孩子營私是為了度了解孩子,香味孩子好,但是方法不對,要注意改正,其實和孩子多溝通多交流,做他的朋友,她會把她的一切度告訴你呢,你就不用這樣了,要是給孩子知道,反而鬧得更不愉快 在法律上來講是犯法的,但我們國家這方面意識不強,再說父母挖掘孩子營私是為了度了解孩子,香味孩子好,但是方法不對,要注意改正,其實和孩子多溝通多交流,做他的朋友,她會把她的一切度告訴你呢,你就不用這樣了,要是給孩子知道,反而鬧得更不愉快
J. 父母對成年子女要求查看手機,子女不願意而拒絕,可以嗎
隱私權是受保護的,這和是否成年沒關系,這是每個人的人生權利。
憲法內
第三十八條中華容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第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