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80後農村出生獨生子女證怎麼辦
不管是幾0後,如果孩子是在兩孩生育政策正式實施前出生的,《獨生子女父母版光榮證權》的辦理應該直接向戶籍所在地鄉鎮或街道計生辦申領,具體的需要帶些什麼資料,可直接先向他們咨詢(因為各地的辦理要求不盡相同)。
如果是在兩孩生育政策正式實施後,不管是幾0後,如果只生育一個子女的,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也可以這樣理解,兩孩生育政策正式實施後(自2016年元旦起),計生部門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希望我的回答能使你對相關政策的了解有所幫助。
⑵ 我1989年領取獨生子女證,現在國家給發錢嗎
獨生子女的有證年滿六十周歲以後每個月都有錢的,只是不多,以前一年一個老人600元一年,兩個老人就是一千二,現在可能要多點吧
⑶ 1990年出生的獨生子女證國家有哪些補貼
一、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夫妻雙方各發給50%。原則上應當按月發放,經發放單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領取一次。當年沒有領取的,不予補發。具體發放渠道:
1、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發給。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職業介紹中心存檔的人員,單位委託存檔者,由委託存檔單位發給;個人委託存檔者,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3、檔案關系在街道辦事處的無業人員,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4、農村居民,由鄉鎮人民政府發給。
二、關於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不生育的一次性獎勵
《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已婚育齡夫妻按照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單位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表彰,並給予每人不少於5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一) 領取條件:
1、領取人員憑第二個子女《生育服務證》、《結婚證》和不再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書面申請領取。
2、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
(二) 發放渠道:
具體發放渠道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關於獨生子女父母年老時的一次性獎勵
《條例》第二十一條第四項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一)領取條件:
獨生子女父母憑《光榮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和雙方單位證明(無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證明)領取。
(二)發放辦法:
獨生子女的母親年滿五十五周歲時領取;獨生子女的父親年滿六十周歲時領取。
具體發放渠道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四、關於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死亡後,對其父母的經濟幫助
《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致使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每人不少於5000元的一次性經濟幫助」。
(一)領取條件:
1、獨生子女父母憑《光榮證》、子
⑷ 80年代農村有沒有獨生子女證
在1979年,中國開始實行獨生子女政策,第一批610萬孩子領取了獨生子女證,那時叫《獨生子女光榮證》;只要是獨生子女而且辦理了《獨生子女證》都可以領錢的,這是國家規定的。可以拿身份證和結婚證到稅務局去問詢。
《獨生子女證》享受: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
(第二十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⑸ 本人89年的今年24 是獨生子 父母從來沒辦理過獨生子女證,這種情況還能辦理嗎具體怎麼辦
根據相關政策,你已經超過16周歲,不能辦理了。
⑹ 89年和91年出生的沒有辦獨生子女光榮證壽縣瓦埠
如果你要辦,可以到當地去進行補辦,但是不在16周歲之前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沒有可以享受的政策。
⑺ 98年出生的現在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因為98年出生的孩子現在已經是成年人了,即便辦理了獨生子女證也沒有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