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產證上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父母過世了,子女是否需要辦理過戶
房產有父母的名字,則去世後,房產中父母相應的份額是父母的遺產,應該由其繼承人來專繼承。相關繼屬承人包括父母的配偶、父母、子女,如仍健在就屬於繼承人,如只有子女仍健在,則子女是繼承人。應該辦相關繼承的過戶手續,目前的子女繼承遺產不收稅,去當地不動產登記中心按規定提供相關材料就可辦理過戶手續。
相關法律:
《物權法》
第十四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繼承法》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B. 房產證可以寫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嗎
房產證可以寫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嗎?房產證是可以寫父母和子女名字的,想寫誰的名字都是可以的。
C. 子女房產證加上父母名字怎樣辦理
加父母的名字沒有辦法辦理,只有過戶最便捷方便,並且費用可能是最低!
D. 房產證上有父母,子女三個人的名字,怎麼去掉父母的名字
經父母同意後,父母、子女三個人帶上房權證(現在是不動產證)、身份證到房管交易大廳辦理就可以了。
E. 房產證上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子女如何繼承
通常情況下,房產證上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父母過世後子女不需要繳納繼承稅,只需要走公證,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公正時交公證費用。
但是需要的注意的是即使房產證上加了兒女的名字,也僅僅代表房屋產權中有了兒女相對固定的一部分,如果將來房子要出售,需要交納繼承部分的房價,減去辦理繼承時候的花費,這個價格20%的個人所得稅。
(5)房產證有父母和子女名字怎麼辦擴展閱讀:
在繼承產權之前一定要先確定可同時享有該物業產權的人數,並提供有效的證明。先要去辦理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繼承人死亡證明、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繼承人的身份證件和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比後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經被公證過的遺囑。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對於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權屬的,則屬於贈與行為,應徵收契稅。
F. 房產證上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能反悔嗎
房產有父母的名字,則去世後,房產中父母相應的份額是父母的遺產,應該由其繼承人來繼承。相關繼承人包括父母的配偶、父母、子女,如仍健在就屬於繼承人,如只有子女仍健在,則子女是繼承人。應該辦相關繼承的過戶手續,目前的子女繼承遺產不收稅,去當地不動產登記中心按規定提供相關材料就可辦理過戶手續。相關法律: 《物權法》第十四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G. 房產證上父母和子女的名字,父母去世怎麼辦
父母過世,繼承發生。繼承發生時,有遺囑的按照遺囑處理,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處理。如果長輩沒有留遺囑的情況下,他所有的房產份額即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即兒女,配偶,父母都有權繼承。即便現在不去辦理房產證的更名手續,現在仍不能剝奪其他繼承人對該房屋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一條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