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獨生子女證2020年新規定是什麼
獨生子女政策已取消,現在實行的是二胎政策。2016年以後生育的孩子不給辦獨生子女證,但在這之前只生育一孩的情況還是可以補辦,具體要到當地計生辦詢問。之前辦理的獨生子女證符合條件的家庭每月發10元獎勵費、增加休假以及醫葯費的報銷和一次性1000元獎勵。
㈡ 獨生子女證新規定是什麼
到2020年,獨生子女的政策已經廢除,現在開始實行二孩的政策。符合條件的一方需要到所在單位領取一根《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經過單位初審同意後,送到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常住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當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該要在十五日內完成審核,上報給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進行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㈢ 青島關於獨生子女證的規定是什麼
領取獨生子女證首先您得有符合辦獨生子女正的條件。是農村戶口的,考慮好不要二胎專了.這兩個問題大家都想清楚屬了.在辦理。就拿著結婚證,戶口本,准生證。出生證到計生辦去就行了。提前到街道或居委會申請。辦理獨生子女正的每年還有補貼全年120.好像是孩子滿16歲的不能辦理。再婚的雙方有孩子的不準備生二胎的,符合生二胎條件的不想生了,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雙方夫妻生育了兩個孩子,起一個死亡的,不準備要二胎的。可能要書面寫不要二胎的保證。才能辦理申請。辦理只需帶著上述的東西就可以了。不能或不想要二胎的辦理獨生子女證還是有好多好處的。
㈣ 《山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幾條規定可以頒發獨生子女證
《山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三條:「夫妻只生育或收養一個子女,並向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享受下列獎勵和優待......」
㈤ 獨生子女證可以證明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條例嗎
不可以證明,也無法證明。 比如一對夫妻先生育了一個孩子,然後按要求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但幾年後,他又違法生育了,在接受計生部門的處理時又謊稱上述證件丟失了。 試想,這《證》能證明該夫妻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條例嗎?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㈥ 關於獨生子女證
哥哥11歲時才走的
則曾經同時存在過兩小孩
應該領不到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吧
但既然發這個證
就應該可以享受待遇
具體看當地計生條例規定
一般是有多35天的產假
每個月有10元的保健費至小孩14周歲
退休後有獎勵金
單位好的還有兒童節獎金之類的
㈦ 2016獨生子女證新規定
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2016:
第一點:每個月的時候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十元錢的補助,只要在你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後開始領取一直到領取到你的子女十八歲的時候。
第二點:還享受產假的增加,在經單位的批准後,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增加三個月的產假,但是在享受這三個月的產假的時候,要減少三年的是、獨生子女獎勵費的發送。
第三點:獨生子女上幼兒園和十八歲之前的醫葯費,可以在相關的單位進行報銷。
第四點:獲得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歲的時候和男方在六十周歲的時候,兩個人要享受過不少於一次性獎勵的一千元整。
第五點:當前的養老制度已經推往農村,辦理養老保險的時候應該獨生子女父母的優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