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陝西西安獨生子女中考是否加分
不是,你要是農業戶口,且是獨生子女,還領過獨生子女光榮證
才能加分。 西安目前沒聽專見過這種政策,屬這種政策前段時間我看到過,但是只是一種政策,相對執行和執行周期還是要等到以後才能看出來,目前不會加分!希望對你有用! 我們老師是這樣說的。
2. 陝西省寶雞市2021獨生女中考加分嗎
摘要 您好,很高興為您服務,他是不加的呢,根據政策,少數民族考生、歸僑子女、台灣籍考生可在中考總分上加5分參與錄取,同時具備多項加分的,只按一項加分,不累加。
3. 獨生子女證中考加分嗎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中考有加分,但只限於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和純二女戶。獨生子女中考加分需要的證件:(1)申請表;(2)戶口簿;(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4)父母結婚證(若為離異家庭要有離婚證和是否再婚再生育證明以及非監護人方的婚育情況證明,是喪偶家庭的有是否再婚再生育證明);(5)父母一方落實長效節育措施的證明及1份復印件。強調:各地中招辦的文件對於獨生子女中考加分政策可能會有所不同,所以詳情應參照當地教育局及計生局文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4. 獨生子女中考加分嗎
法律分析:2020年中考獨生子女可以享受加分政策。但是有一個前提條件,中考獨生子女的加分政策只限於具有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和純二女戶。加分值,各省不同,有5分、10分兩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條 第(一)項、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5. 獨生子女中考加分需要什麼證件
獨生子女中考加分需要的證件:
1、申請表;
2、戶口簿;
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
4、父母結婚證(若為離異家庭要有離婚證和是否再婚再生育證明以及非監護人方的婚育情況證明,是喪偶家庭的有是否再婚再生育證明);
5、父母一方落實長效節育措施的證明及1份復印件。
強調:各地中招辦的文件對於獨生子女中考加分政策可能會有所不同,所以詳情應參照當地教育局及計生局文件執行。
(5)陝西省獨生子女中考加分嗎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中考有加分,但只限於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和純二女戶。並不是所有的獨生子女都可以享受加分政策的。
關於中考獨生子女具體加多少分,這個各省的加分分值都是不相同的,一般會有5分和10分兩個標准。也有的中考獨生子女加分政策必須滿足下面這三個條件:
1、雙方父母或者是母親一方是農村的戶口;
2、父母終身只生養一個子女;
3、另外考生本人也是農村戶口的。
6. 獨生子女中考時可以加分嗎
貌似是加5分!
7. 獨生子女中考加分政策有哪些
1.獨生子女中考有加分,但只限於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和純二女戶。2.加分值,各省不同,有5分、10分兩種。3.同時具備下列三個條件的農村獨生子女照顧10分:父母雙方或母親一方為農村戶口;父母終身只生養一個子女;考生本人為農村戶口。
《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 第六條 改進中小學校評價。義務教育學校重點評價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保障學生平等權益、引領教師專業發展、提升教育教學水平、營造和諧育人環境、建設現代學校制度以及學業負擔、社會滿意度等情況。國家制定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標准,完善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制度,加強監測結果運用,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普通高中主要評價學生全面發展的培養情況。國家制定普通高中辦學質量評價標准,突出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開展學生發展指導、優化教學資源配置、有序推進選課走班、規范招生辦學行為等內容。
8. 獨生子女證對中考還有加分嗎
同時具備下列三個條件的農村獨生子女照顧10分:
父母雙方或母親一方為農村戶口;
父母終身只生養一個子女;
考生本人為農村戶口。
9. 陝西獨生子女高考加分嗎我孩子是獨生子女中考時有加分。
如果加分的話高考前老師會說的,如果老師沒提就不加,我們省只對獨生女加分,獨生子不加分
10. 有誰知道獨生子女中考加分嗎加多少
一、獨生子女中考有加分,但只限於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和純二女戶。
二、加分值,各省不同,有5分、10分兩種。
三、獨生子女,是指沒有兄弟姐妹的孩子。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4年修訂)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