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干涉子女婚姻算不算犯法
法律分析:算犯法。1、法律賦予人們婚姻自由的權利,不受任何他人干涉。2、父母關心子女的婚姻問題本身沒錯,父母干涉子女婚姻一般是不會構成犯罪的,但如果採取暴力的方式干涉婚姻自由的,就會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B. 父母干涉兒女婚姻是否犯法
是的,婚姻法里有規定,任何人不得干涉合法的婚姻自由,不過,畢竟是我專們父母,我們還屬是通過溝通、協商解決分歧,父母反對總有他們的原因吧!動不動上法庭,影響父母的感情,影響家庭形象。家和萬事興嘛!如果是未婚,還談不上婚姻,法律當然無法保護了,而且我國現行的法律是不允許婚前有什麼行為的。
C. 父母干涉子女婚姻 犯法嗎
一、婚姻自由的原則婚姻自由是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所謂的婚姻自由是保證個人在專婚姻中決屬定選擇自己的配偶,而不是被動的被人決定,包括是否結婚、何時結婚、與誰結婚等都是自主決定的。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脅迫對方結婚的,受脅迫一方可向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限制他人人生自由的,還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二、禁止包辦買賣婚姻所謂包辦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違背婚姻自由的原則,無視婚姻當事人的意志,強迫他人的婚姻。買賣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財物為目的,包辦強迫他人的婚姻。包辦、買賣的婚姻都屬於可撤銷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對於包辦、買賣婚姻的第三者,應分情況而論,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情況嚴重的,構成犯罪,應根據刑法有關規定予以刑事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D. 父母有權利干涉子女的婚姻嗎
《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如果非法干涉子女的婚姻,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會構成犯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結婚是一個人一生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在這樣的大事上,當事人理應由自己進行選擇。但是,現實中,尤其是在廣大農村地區,還存在著很多父母包辦戶兒女婚姻的情況。對兒女的自由戀愛和自主選擇的結婚對象進行干涉,認為兒女父母養,自然可以管到他們的結婚選擇。這樣的行為其實是違法的。《婚姻法》里明確規定禁止任何人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即使是父母也不例外。所以,只要男女雙方完全自願,就可以結為合法夫妻,不受父母的干涉。倘若父母對子女的婚姻強加干涉,可以跟他們說明婚姻自由的原則,告知他們其行為是違法的,倘若他們還是強加干涉,甚至使用暴力,則有可能觸犯刑法,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對於父母強迫成立的婚姻,可以在婚姻成立一年之內,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撤銷後,可以視為從未結婚。所以,在婚姻問題上,每個人都有很大的自主權,法律保護其不受任何人包括父母的干涉。
E. 父母干涉子女的婚姻構成犯罪嗎
父母干涉子女的婚姻一般不犯法,如果暴力干涉就屬於犯罪。
【法律分析】
行使婚姻自由權,必須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相關法律明確規定了結婚的條件與程序、離婚的條件與程序,這些規定劃清了婚姻問題上合法與違法的界限。凡符合法律規定,即為合法行為,受法律保護;不符合法律規定,即為違法行為,不受法理保護。因此,婚姻自由的權利,既不允許任何人侵犯,也不允許當事人濫用。暴力干涉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為就是為了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其目的,有的是不準被害人與其所愛的人結婚;有的出於強迫被害人必須與某人結婚;有的是強迫被害人不得改嫁或者是不準離婚。犯罪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如父母、親族出於貪圖金錢、高攀權勢進行干涉;出於維護封建的舊習俗不準改嫁;出於子女婚事須按父母之命的傳統封建思想。使用暴力是本罪在客觀方面的一個顯著特徵,沒有暴力干涉就不構成本罪。所謂暴力,是指對意圖結婚或離婚的人實行拳打腳踢、捆綁、禁閉、強搶等人身強制的方法。被害人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人民法院才處理,不告訴不處理。這一規定,主要是考慮到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多數是發生在親屬之間,尤其是父母子女之間,被干涉者往往只希望干涉者不再干涉婚姻自由,不希望親屬關系破裂,更不希望訴諸司法機關對干涉者定罪判刑。因此,要充分考慮被干涉者的意願,如果被干涉者不控告,司法機關就不要主動干預,這樣有利於社會的安定團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