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的房子子女怎麼繼承
法律分析:子女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繼承父母房產,如果是按照法定繼承的,子女作為其父母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繼承父母的房產;如果是父母生前有遺囑的,那麼按照遺囑規定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2. 父母的房子子女有份嗎
法律分析:子女有沒有份,要看父母的意思。父母留下的房子,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那麼所有子女都有份,並且不需要辦理登記,該房子就屬於所有子女共有。如果父母留下遺囑,那麼就按生效的遺囑上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3. 父母房子子女有份嗎
男女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當然除約定或法定為個人財版產的除外,因此權,父母的財產與子女是沒有直接關系,無論是父母婚前的財產還是婚後的財產都沒有子女的份額。當然,父母自願贈與給子女的除外。
4. 父母的房子作為遺產,子女們怎麼分配
法律分析:如果有遺囑,遺產的分配就按遺囑來辦,如果沒有立下遺囑,則法定繼承辦理,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首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如果產生遺產糾紛,則可走法定程序來繼承父母遺產,具體能分到多少遺產,這個要根據法院判決以及認定了。房產繼承應先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手續,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關於房產繼承有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如果死者生前沒有留有遺囑就要按照法定繼承來辦理。到公證處開據公證書需要帶兩個證明和兩個證件:
1、要到派出所開死者的死亡證明。1、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2、要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法定繼承人證明。
3、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5. 父母留下的遺產房子子女及子孫怎麼分配
根據我國《繼承法》規定:遺產分割應當有利於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採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方法處理。
房屋遺產分割不同於其他財產的分割,因為房屋是不動產,不能隨意移動,或因繼承人的實際需要,並兼顧各繼承人的利益,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方法分割房屋遺產:
第一種方法是採取折價補償的方法。一般是歸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繼承人應繼承的房屋遺產份額折價補償。房屋作價標准可以由繼承人自行協商確定,或根據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房屋估價標准,並參照當地市場價格合理評定。
第二種方法是採取共有方法,共有分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兩種形式。所謂共同共有就是繼承人對房屋遺產平等地、不分份額地享有所有權,按份共有則是繼承人按份額佔有房屋遺產,並按各自的份額享受權利。
6. 子女如何分割父母的房產
必須要經過父母的同意才能分割。
如果是遺產分割,原則上是平均分割。繼承人協商同意的,內也可以不均等。容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如果無法達成一致的,可以到法院起訴。
7. 父母房屋遺產子女如何分配繼承
父母房屋遺產子女分配方法如下:
1.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均等。這是法定繼承中遺產分配的一般原則,即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該平均分配遺產。該法條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
2.特殊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可以不均等。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特殊情況」主要是指: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給予照顧。繼承人只有同時具備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的情形時,才能在遺產分配時中給予照顧,而且一旦具備了這兩個條件就應當給予照顧。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不是應該多分,不具有強制性。
(3) 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該不分或少分,這是繼承法中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的重要體現。
繼承人符合下列條件的,應不分或少分遺產:繼承人有扶養能力和條件;不盡扶養義務;繼承人協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7)父母的房子子女的部分擴展閱讀:
房產遺產繼承過戶流程:
1、找房屋評估部門對房屋評估
繼承人要自己找相應的有權威的房屋評估部門對要繼承的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主要從房屋的房齡、樓層、地段等進行。
評估之前,要先說明是進行繼承產權的評估,這樣評估價會比市值少25%左右。若自己不找評估部門進行評估,接下來的公證部門自己會按照市場價進行評估,反而不劃算。
2、到公證處做繼承公證
房屋評估後,帶著評估報告去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同時繼承人需要隨身攜帶上以下資料: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書、被繼承人的遺囑原件、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
在生活中,辦理繼承公證是最容易讓一家人出現分歧的地方,尤其是繼承人不止一個的時候。
3、進行房屋測繪
通常被繼承的房屋的原房產證有房屋測繪平面圖,就不需要重新請測繪公司測繪了。
如果房產證為老舊的房產證,上面的測繪圖為鋼筆印記,房管局無法提取圖片,就需要重新測量。另外,如果房屋面積存在爭議,也需要重新測繪,以便進行房屋登記。
4、到房管局辦理繼承登記手續
攜帶繼承證明文書、房產證、房屋測繪圖等資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向工作人員領取一份《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將資料提交。
隨後辦理人員進行受理,核對並發送回執。等所有材料都審核完成之後,就會向繼承者發放,已經更改過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其他情況的處理
很多房屋的繼承都在繼承公證環節有分歧,最後繼承結果是經過法院調解或者判決的,這時還需要提供法院判決書或者調解書。
如果在房屋測繪時發現有改建的部分,還需要有相關部門的報建審核書。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8. 父母的房產子女怎麼繼承
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因此父母的房產子女可以直接繼承,只不過如果爺爺奶奶以及外公外婆還健在的話,那麼老人家也是有繼承權的,因此子女可以繼承全部房產或者部分房產,而具體的繼承比例需要看到時候有多少繼承人才能確定!
9. 父母親的房子是子女的嗎
摘要 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