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住院子女請陪護假規定
父母住院子女的護理假國家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提供便利,並給予每年累計不少於10天的護理時間;對獨生子女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護理時間應當累計不少於15天。
【法律分析】
無論是獨生子女還是非獨生子女,家中老人生病住院都可享受10—20天的帶薪護理假。將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護理照料的范圍由獨生子女擴大到非獨生子女,並增加了護理時間。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的用人單位應當支持護理照料,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20天、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10天的護理時間,護理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待遇。對於拒不支付子女護理期間享有的工資待遇的,將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通報批評。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的義務,保證老年人正常的生活水平;對與其分開居住的無收入或者低收入老年人,按月或者按約定時間給付贍養費,提供必需的生活物品。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生活上照料的義務,不得違背老年人意願將老年夫妻分開居住贍養。對患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及時送醫,提供醫療費用,承擔護理、照料的責任;不能親自履行護理、照料義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護理照料,並按照約定支付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對贍養人、扶養人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便利,並給予每年累計不少於10天的護理時間;對獨生子女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護理時間應當累計不少於15天。
❷ 獨生子女父母生病住院有陪護假嗎
法律分析:
中國多地立法明確獨生子女護理假制度。福建、湖北、黑龍江、廣西、海南、重慶六個省區市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配套法規中規定了獨生子女護理假。
法律依據:《內蒙古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老年人患病住院及生活不能自理的,贍養人所在單位應當給予贍養人陪護時間;贍養人為獨生子女的,其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每年累計二十日的陪護假。
❸ 獨生子女父母病了陪護假規定
獨生子女父母病了陪護假規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可享受帶薪陪護假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15日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7日。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十五日的護理照料時間,給予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七日的護理照料時間。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通過集體協商或者制定規章制度等形式確定護理照料時間,護理照料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不得以放棄繼承權、一次性給付贍養費、老年人離婚或者再婚等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生活,不得因老年人離婚、再婚而索取、隱匿、扣押老年人財產和證件,不得限制老年人的居住權利。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第三條 職工探親假期:
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
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第二條 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❹ 規定獨生子女在父母有重病時有陪護假嗎
你好,你是公務員有休假,長期陪護不可能的,獨生子女國家有政策規定,和父母商量一下條件容許就請個保姆你有時間就多陪陪父母。
❺ 父母生病陪護假多少天新規定
法律分析:中國多地立法明確獨生子女護理假制度。目前已經有8個省份出台了新的政策,分別是河南、重慶、湖北、黑龍江、廣東、福建、海南、廣西增加了獨生子女的護理假。其他省市暫未對父母生病子女的護理假有明確規定。通常護理假的時間為10-20天,以年度為一個周期。如廣西已經有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的,患病住院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15日的護理假。護理期間的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其用人單位不得扣減。河南: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後,住院治療期間,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20日的護理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福建: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60周歲,患病住院治療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持其子女進行護理照料,並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10天的護理時間,護理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廣州: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60周歲以上,患病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可以享受護理假,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看護假、護理假期間,職工所在單位應當保障職工工資照發,並且不影響職工的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二條 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❻ 規定獨生子女在父母有重病時有陪護假嗎
陪護假,又名陪產假,即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
獨生子女在父母有重病時陪護按照事假處理的
❼ 勞動法中有沒有規定獨生子女在父母有重病時有陪護假嗎
父母有病,《勞動法》沒有規定有陪護假;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只有婚喪嫁娶的假期。
❽ 父母住院子女的護理假國家規定
父母住院子女的護理假國家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提供便利,並給予每年累計不少於10天的護理時間;對獨生子女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護理時間應當累計不少於15天。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對贍養人、扶養人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便利,並給予每年累計不少於10天的護理時間;對獨生子女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護理時間應當累計不少於15天。
❾ 父母住院子女請陪護假規定
在家庭贍養方面,《條例》規定「獨生子女在其父母年滿 60 周歲、患病住院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其每年累計不超過 20 日的護理假;非獨生子女在其父母年滿 60 周歲、患病住院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其每年累計不超過20日的護理假。
❿ 父母生病陪護假國家是怎麼規定的
「我國二十個省已經推行了獨生子女護理假,通過10月23日發布的《內蒙古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我們可知,對於贍養人為獨生子女的,用人單位必須給予每年累計20天的陪護假期。各地陸續出台的關於獨生子女陪護假政策,各地規定的假期市場都不同,但是通常都是在10天到20天以內。 對於獨生子女陪護假是,國家未作專門規定,一些地方法規對此是有規定的。根據媒體的統計,我國福建、廣西、海南、湖北等16地,均有推出獨生子女護理假政策。但各地對此的規定有所不同,一般可以申請不超過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