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健在可以不讓某個子女不享受繼承權嗎
父母健在,可以不讓某個情侶不享受繼承權嗎?那個應該可以吧,畢竟咱才是父母的父母,有權利處在自己的遺產或者自己的財產,她可以留下遺囑。所以說她的財產權跟他的遺囑過程中,他有權利讓誰放了個子女不繼承,不想睡地上起來,所以說除非他在生前立下遺囑,那麼這個子女的話就不該享受她的字繼承權,所以說這個東西如果他在現在的情況下,父母是有權利讓某個子女不享受繼承權。
2. 父母可以剝奪子女的繼承權嗎
法律分析:繼承權不存在剝奪的說法。如果遺囑中沒有作出相應的規定,那麼在分配遺產時,應當先為未成年子女留下必要的遺產,其餘的遺產才按照遺囑進行分配。未成年人除了父母沒有其他生活來源,不能獨立生活,父母對其有撫養義務,應當在遺囑中為他們保留一定的份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3. 子女盡了贍養義務,父母可以剝奪子女繼承權嗎
摘要 贍養和繼承是兩回事。不能混為一談。贍養是子女對老人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
4. 因為家庭予盾,父母可以不讓兒女繼承祖傳住宅地嗎
因為家庭矛盾原因。父母可以不讓兒女繼承祖傳宅基地的
5. 父親立下遺囑不讓兒子繼承.要什麼條件
條件就是:遺囑符合《繼承法》的規定,法律上有效,就可以不讓兒子繼承。
父親可以立公證遺囑,能保證有效,父親帶自己的身份證到當地縣公證處去即可;
也可以父親親筆寫遺囑,是自書遺囑,寫清楚父親的姓名、出生年月、住址、財產有什麼等,並寫明不讓某個兒子繼承(寫上兒子的姓名、出生年月等),再簽上名字和日期即可。
父親也可以立代書遺囑,有效條件是:找2個以上也繼承沒有利害關系的人,其中一人代寫,2人在遺囑上簽字做為見證人。
還可以立錄音遺囑,條件同上。
危急情況下,也可以立口頭遺囑,同樣要找2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人作見證人。但危急情況解除後,口頭遺囑的內容必須改成公證遺囑或書面遺囑等形式,否則無效。
6. 父母的房產不願意讓子女繼承韋法嗎
可以,父母有權利處理自己的房產,以損贈,遺贈的方式都可以,只有在遺產繼承時,子女才在法律上有繼承權。
7. 父母有權不讓子女繼承財產嗎
1、父母生前在具備行為能力的情形下,可以將自己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指定他人繼承或贈與他人,只要系真實意思的表示,子女無權干涉。
公民對於自己的財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置的權利,不受任何人、任何單位非法干涉。因此,問題所涉的父母,只要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達真實,可以不將自己的財產指定由其子女或者其他近親屬繼承,在指定范圍內,可以指定任何人繼承其遺產,可以是陌生人,也可以捐贈給國家。子女無權干涉,如果父母並未立遺囑指定子女繼承其遺產,子女對父母仍有贍養的義務,不履行該義務的,屬於違法行為。
如果父母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遺囑,在其去世後,其遺產進入法定繼承程序,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具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可以成為其法定第一順序繼承權人。
2、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A、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具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B、第二順序繼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10條、11條、12條、13條、14條、15條、16條
8. 父母不給子女繼承權,子女會有贍養父母的責任嗎
有的。
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規定,子女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贍養父母。
9. 父母不讓子女繼承房產。
爺爺想給誰就給誰,他的財產他自己作主,子女不得干涉,他不違法
10. 父母能否剝奪子女繼承權
繼承權不存在剝奪的說法。如果遺囑中沒有作出相應的規定,那麼在分配遺產時,應當內先為未成容年子女留下必要的遺產,其餘的遺產才按照遺囑進行分配。除了年滿16周歲、已經參加工作並且可以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維持生活的未成年人外,其他的未成年人除了父母沒有其他生活來源,不能獨立生活,父母對其有撫養義務,應當在遺囑中為他們保留一定的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