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20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
由於我國的「全面二孩」政策於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今後是否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分三種情形:
一是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申請辦理(具體當地有沒有截止時間請直接咨詢當地計生部門)。
二是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但遺失或損毀的,持證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現戶籍地鄉鎮(街道)計生辦申請補領新證。
三是對子女在兩孩政策實施後(2016年1月1日之後生育)出生且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不再納入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范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② 2020年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
從2016年起我國全面放開二孩生育政策,今後,即使符合獨生子女條件的,不再辦理獨生子女優先證。但在2016年前符合獨生子女條件、且子女在十四周歲以下的,可及時到當地計生部門補辦獨生子女優先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③ 獨生子女證2021年還能辦理嗎
現在不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
首先現在沒有設置辦獨生子好證的專職部門,也沒有那個部門可代辦。其次當時辦理獨生之女證需要夫妻雙方的志願申請書,要有採取獨生的措施證明。
這些現在是沒有責任機構負責辦理的,因此,在現在新生獨生子女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了,但是以前辦理了的可以繼續使用,同時享受到獨生子女的相關政策補貼。
獨生子女證停辦注銷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自2016年1月1日起,自願生育子女的夫婦不再頒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和優惠政策。但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孩子,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仍可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截止日期為2016年6月30日,不同省份截止日期略有不同,在一些省份,截止日期是 2015年12月31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④ 2020年能辦理嗎,獨生子女證
原國家衛計委早就明確表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⑤ 2020年獨生子女證還能辦嗎
你好、國家計生委於2016年二胎政策開放的同時就停止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了。請參考
⑥ 2019年還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各地標准不同,是否能夠辦理獨生子女證,要看當地關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以及相關政策。確認不再辦理的地區如下:
2019年3月15日起,河北省停止新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019年1月1日,重慶市政府發布並實施《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市政府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的決定》,決定取消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6)2020年能申請獨生子女證嗎擴展閱讀:
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⑦ 2020年還能補辦獨生子女證嗎
2020年不能補辦獨生子女證了,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在特定時期推行的,也就是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但是現在因為我國人口老齡化趨勢的出現,國家提倡的是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檔案名冊已經封存了,各個地區基本不會再進行補辦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⑧ 2021年怎麼申請獨生子女證
你好,先填寫《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再提交到單位或居委初審,經計生辦審核後,經區計生委審批後,計生委發證及獎勵。申請獨生子女證還有很多條件,不符合的不能辦。條件如下:一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二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三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而且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四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五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的,並且這個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六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七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八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這八種情況滿足任意一種可以申請獨生子女證。希望以上信息可以幫助到你。
【法律依據】《獨生子女條例》
獨生子女按下列確定標准如下: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⑨ 小孩是1999年出生,2020年再辦獨生子女證,能辦不
摘要 這個是不可以的,獨生子女證在孩子14歲前辦理,從2016年1月1日起全國放開二胎後就取消了獨生子女獎勵制度(之前已經享受到的繼續享受)。所以你2020年再去辦就無法辦理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