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二胎政策出台後,產假還有獨生子女的假期嗎
國家衛計委表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 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 本來,獨生子女父母除享受一些優先...優惠政策外,本就沒有什麼假期。 而目前的生育延長假的男方的陪護假,遠遠超過原獨生子女父母享受的休假待遇。 希望我的回答能讓你意識到些什麼。
㈡ 職工子女結婚父母有假嗎
這位知友,職工子女結婚父母沒有法定假期,只能請事假。
㈢ 哺乳假是不是國家規定的
哺乳假國家是如何規定
1、《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九條規定: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鍾。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鍾。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並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2、一般來說,哺乳期媽媽每天有一小時的授乳假,而且對產假後媽媽來說,有6個半月的哺乳假。但是哺乳假最多隻有六個半月,是符合國家要求的,但是需要個人寫個申請,單位同意,方可執行。
3、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分娩,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領導批准,可請哺乳假。
4、生育第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哺乳假6個月,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照發(發至子女滿14周歲)。
5、生育第二個子女,哺乳假3個月(按計劃生育條例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
6、有條件的單位,也可給獨生子女的女職工哺乳假一年(包括產假),哺乳假期間工資照發,但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發。
哺乳假假期及待遇
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分娩,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領導批准,可請哺乳假。
1、生育第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哺乳假6個月,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照發(發至子女滿14周歲)。
2、生育第二個子女,哺乳假3個月(按計劃生育條例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
3、有條件的單位,也可給獨生子女的女職工哺乳假一年(包括產假),哺乳假期間工資照發,但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發。
4、假期待遇:
請3個月、6個月哺乳假的工資,均按本人基本工資加職務崗位津貼、省直補貼的80%發給,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
請一年(含法定產假)哺乳假的,工資照發,職務崗位津貼、省直補貼停發。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發。
㈣ 如何看待「夫妻共同育兒假」, 0 至 3 歲子女父母每年可休 10 天假
丈夫和妻子共同享有育兒假的概念非常感人,想給實施這一政策的人一個大大的擁抱。打動我的不是幾天的休假,而是國家的正確政策。「夫妻」共同養育責任蓋章。在傳統的中國價值觀中,母親的地位總是被賦予太多的責任,而父親在撫養孩子方面似乎是一個天生的局外人。如果父親高度參與育兒,他將受到高度贊揚,母親的貢獻將被視為機器外觀的默認設置。
事實上,夫妻雙方組成了一個家庭。孩子出生後,家庭有重要的責任撫養孩子並使之社會化。這一社會化過程需要個體發展微觀系統中所有因素的合作。母親主導和父親主導都不如兩者的共同努力有效。因此,我更感興趣的是父母應該如何安排和分配新增加的共同育兒假,全面育兒的概念是否可以繼續傳播和深化,以及是否可以在社區中安排相應的家長學校,以便作出更多的分析和合理的建議。「為了進一步減輕家庭中兒童保育的負擔,條例還鼓勵和支持僱主為工作場所0至3歲的雇員提供嬰兒保育服務。女雇員比例較高的僱主必須根據女雇員的需要建立設施,如女雇員保健室、孕婦休息室和哺乳室,以方便女雇員在月經、懷孕和哺乳期間使用。」
天啊,這是什麼樣的神仙條例?福利太多了。政策的傾向和支持都鼓勵和支持了三歲以下兒童的個人發展。兒童嬰兒期是他們發展過程中的關鍵時期,也是他們建立安全依戀和信任的重要階段。在這個年齡組,如果父母能給予更多的陪伴和及時的關注,他們就能對良好性格的形成產生積極的影響。無論是嬰兒護理服務還是企業護理室,這些無疑可以減輕產假後不得不離開孩子的母親的焦慮和無助,並在她們自己的護理條件允許時延長母乳喂養的時間。具體而言,兒童保育服務可以使許多被迫全職工作的母親有可能在工作時照顧自己的孩子,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其他代人撫養或留下的孩子的比例。
當然,如果真的有必要建立一個企業嬰兒護理中心,仍然希望會有一個標准化的審查過程,特別是員工的道德審查,以免把護理中心從天堂變成噩夢。
㈤ 獨生子女父母生病,單位應該給假嗎對此你怎麼看
為什麼不給假?應該必須給假呀,我覺得這件事情甚至可以上升到法律層面,應該頒布法律,來保護這種行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父母生病,子女向單位請假,單位不給家,這還有天理國法人情嗎?
我的看法就是這種行為必須提倡,這種行為也必須支持這種行為還應該得到法律方面的認可我國已經正在步入老齡化社會,老齡化社會離我們越來越近,如果這個時候我們還對年輕人因為父母生病而請不到假,去煩惱發愁的話,那麼這個老齡化社會該怎樣進行下去呢?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如果在這方面連人情都沒有的話,那麼這個社會將會冷漠到什麼程度呢?所以這個問題就應該上升到不是請不請假給不給假的問題,而是應該設立法定的假期,並且把這些假期認定為是帶薪休假,這樣才能夠解決獨生子女父母生病,獨生子女照顧男的問題,我相信這個問題將來一定會有更多人去關心,也一定會有更多人去考慮這個問題該怎樣解決,因為這是一個我們每個人在今後生活中都會遇到的情況。
㈥ 國家規定的獨生子女假有多少天
政策內容
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民,經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當初這項政策在學術界爭議很大,當初實行的「一孩」政策而言,當時就遭到一些學者的反對;然而,報刊、雜志和其他輿論工具所充斥的僅是對「一孩」政策的贊譽,不同的觀點卻無聲無息。不同觀點的學者沒有機會「堅守自己的話語權」。這樣就造成了這樣一個結果,當初提倡一胎化的學者成了政策制訂者,政策制定者又反過來掌控了學術話語權。不同意見的學者不能發表文章,探討一胎化弊端的文章也不能面世。《人口研究》等學術刊物,千篇一律是與政策保持高度一致的文章,簡直不象學術刊物。學術世界是現實社會發現與糾正錯誤的最後一道防線,由於政策制定者的即官即學,一開始這道防線就被摧毀了。計生的一些後果,往往不是由計生委與學術界發出警覺,反而是人大政協發出呼籲,比如性別比例嚴重失調,社會嚴重老化的壓力等等。
政策風險
首先是孩子的成長風險,主要是夭折、重病的風險。據統計,每1000個出生嬰兒中約有5.4%的人在25歲之前死亡,12.1%的人在55歲之前死亡。根據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數據,中國農村地區曾經有過一個孩子但無後的家庭有57萬之多。獨生子女的生存風險直接影響著家庭的生存風險。在生命周期早期出現的生存風險可以通過補償性生育得到消解,如果是大齡獨生子女夭折或者發生嚴重傷病殘事件,對家庭的打擊幾乎是毀滅性的。
其次是孩子的成才風險。"獨柴難燒、獨子難教"由於父母的愛過分聚焦、期望過高、養教方式不甚科學等原因,相當數量的獨生子女家庭深深受到成才問題的困擾。一旦獨生子女父母重病、死亡或離婚,對獨生子女的生活、學習、工作都將帶來嚴重不利的影響。
第三是家庭的養老風險。如果前兩個風險發生,養老風險必然發生;如果避免了前面的風險,養老風險依然存在。子女家庭的經濟狀況、兩代人的關系、居住安排等諸多因素,依然可能使老年父母發生生活照料風險、精神贍養風險甚至經濟供養風險。
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功能比多子女家庭弱小,而且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支持具有惟一性,缺乏起碼的迴旋餘地。如果獨生子女遷移、外出或者出現意外事故,獨生子女父母就缺乏可替代的家庭養老支持,不存在其他形式的家庭養老支柱。同時,獨生子女父母的高齡化也會導致養老需求的變化,越是到獨生子女父母的晚年,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風險就越大,現實困難就越多。
第四是社會的發展風險。前面的風險如果發生一定會波及整個社會的發展,因為獨生子女必然要走向社會,那麼他們能否成為合格的社會公民就至關重要。
第五是國家的國防風險。一旦發生戰事或者需要獨生子女及其家庭奉獻的時候,國防的風險也是多少存在的。
獨生子女是負擔最重的一代人。穆教授分析說,在所有的計劃生育家庭中,獨生子女家庭是風險最大的家庭。一旦遭遇非常事件導致孩子夭折或者嚴重的傷病殘,風險家庭就轉化為殘破家庭和困難家庭,如果沒有外界的支持和幫助就很難擺脫困境。它們的存在時刻提醒著計劃生育家庭的社會保障和人道關懷問題。以往,有關獨生子女的負面問題更多地集中在孩子素質發展方面,最著名的報告就是1986年涵逸的《中國的"小皇帝"》。2004年,楊曉升的報告文學《只有一個孩子—中國獨生子女意外傷害悲情報告》(華藝出版社,2004年6月),讓人們將更多關注轉向遭遇了子女夭折風險之後的獨生子女家庭命運。獨生子女因其獨生而成父母的"惟一寄託",孩子所提供的精神效用是獨一無二的,簡單說,孩子對中國人來說就是情感的寄託和希望的化身。從整個生命周期來看,獨生子女是負擔最重的一代人。獨生子女家庭到了生命周期的晚期迎來的是"獨子女老齡化"甚至"無子女老齡化"的挑戰,他們缺乏最起碼的迴旋餘地。獨生子女這一群體遠離了兄弟姐妹的血緣親情,缺乏夥伴的成長環境使他們遠離了手足情深的感受、互相學習的機會、彼此幫助的可能。這是極其珍貴的親緣文化的損失。
社會現實
山西省政府組織探索建立農村計生戶養老保險機制,有別於商業保險機制,這在中國是首開先河,呂梁、晉城、晉中三市地被列入國家首批市地級試點。呂梁地委、行署出台的對獨生子女及農村雙女家庭實行分段獎勵、一保
險等獎勵辦法和優惠政策,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山西省是中國建立農村計生戶養老保險機制的首批試點省份,分段獎勵是指,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到獨生子女10周歲,按月各發給夫妻雙方不低於10元的獎勵費;從獨生子女11歲起,城市按月各發給夫妻雙方不低於15元的獎勵費,農村一次性獎勵1000-3000元;符合《條例》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自願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獨生子女滿10周歲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一次性獎勵3000-5000元,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5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一保險是指,農村領證獨生子女家庭女方滿40周歲或雙女絕育家庭從落實絕育措施之日起,可由鄉鎮人民政府為是農業人口的一方或雙方辦理不低於800元投保金額的養老保險,費用由縣、鄉和本人按「三三制」共同負擔。優惠政策還有,獨生子女家庭減人不減地;獨生子女在接受義務教育期間免收學雜費,屬收費高中生的免收30%的費用;免費為困難的計生戶培訓1-2種生產致富技能,免除一人份集體義務工,免收一人份村提留、鄉統籌,每年免費為領證獨生子女的母親進行一次生殖健康檢查等。
北京鼓勵獨生子女夫妻生二胎。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的可生育二胎,希望符合這個條件的都可以把二胎生下來。北京市人口計生委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李芸莉,做客首都之窗與網友交流時表示,此舉將有利於未來解決北京勞動和老齡化問題。她同時表示,現行計劃生育政策不會有太大變化。
針對網友提出的國內一些地區放寬高學歷、高收入者的二胎政策,北京是否會松動,李芸莉表示,一個人的素質是一個很復雜的問題,學歷高的不一定素質就高。的社會保障政策城市比農村好,農民承受的壓力和困難比城市要大,應該適當照顧一些農村的人。因此現行的生育政策不會有太大的變化。至於人口結構問題,李芸莉表示,政府對於國家的人口結構問題、年齡結構問題有考慮,實行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可生育二胎的政策,就是人口資源的一個過渡,「大家都知道,北京獨生子女的這一代大都是在80年代,他們這一代人就可以生兩個子女了。希望符合這個條件的人都可以把二胎生下來,這樣對於未來解決北京勞動的問題,老齡化的問題都有好處。
㈦ 沒結婚,生孩子有產假嗎
未結婚是同居關系,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應當補辦結婚登記,男女雙方根據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補辦結婚登記的,婚姻關系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未婚生小孩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在非婚生子女上戶口的問題上,具體解決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來說,非婚生子女上戶口時除了要有出身證明以外,有的地區還需要有進行身份公證,此外,在需要生育證的地區,父母要先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計生辦繳納一定數額的社會撫養費(計劃外生育罰款)、落實計劃生育措施;之後才可以憑計生部門開出的證明到公安機關上戶口。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㈧ 廣東增設「育兒假」,子女三歲以內父母每年各享十日假,這會帶來哪些影響
廣東新增設的育兒假,子女三周歲以內,父母每年各享10日的假期。這是因為廣州發布了一個三孩政策,為了保障三孩政策落地,所以也廣州也頒布了一系列支持生育的配套措施,比如說增設父母育兒假。那這會帶來哪些影響呢?
總結
其實小編認為生育孩子並不是一件特別艱難的事情,但是養育孩子是很艱難的,畢竟現在的育兒成本和消費水平都是比較高的,很多年輕的夫妻根本承擔不起來。所以年輕的夫妻也可以努力的工作,把自己的工資提高起來,這樣就有能力去生育孩子了。
㈨ 哪些人可以享受育兒假
摘要 父母育兒假。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歲以內,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兒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擔,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㈩ 勞動法關於子女結婚父母假期的規定2015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未規定子女結婚父母享有假期,而只規定本人結婚才享有相應的婚假。
以北京市為例,根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6修正)》 規定:
第十六條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根據《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規定: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三、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正常情況下,婚假最長三天,晚婚的具體婚假時間現在一般依據的是各省或者直轄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自己規定的,全國各地的規定並不一致。所以晚婚的婚假具體時間請查閱所在的省或者直轄市的《XX省(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四、以上規定從本通知下達之月起執行。
註:雙方晚婚的,婚假延長到15日。
(10)子女生育父母有假嗎擴展閱讀:
實行晚婚晚育的職工,按照下列規定給予獎勵或者福利待遇:
1、晚婚的職工,憑《結婚證》增加婚假十二天;
2、晚育的女職工,憑《生殖保健服務證》增加產假三十天,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七天;
3、農村村民憑《結婚證》或者《生殖保健服務證》,享受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規定的優惠待遇;
4、本條前三項以外的人員,憑《結婚證》或者《生殖保健服務證》,享受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優惠待遇。
晚婚晚育的職工,在享受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按其正常工作對待,工資、獎金照發,其他福利待遇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