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父母是否有權以此身份去銀行查詢成年兒女資產
按照。法律規定。如果。兒女已經成年,具有獨立的。自主權。內縫,是沒有權利。直接容去銀行查詢。資金情況,銀行流水的。如果他父母是在銀行內部工作。擅自去查了也屬於違規行為。最近炒得沸沸揚揚的笑果文化。沒有經過池子的同意,直接查詢他個人銀行流水。中信銀行已經被立案調查。
2. 父母有權處置未成年子女受贈的財產嗎
父母作為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應當履行對被監護人的監護職責,包括人身和財產。在版我國當前的法律框架權下,監護人有權為子女的利益處分財產。一般情況下,如果處分受贈的財產並不能使之增值,不視為是為子女的利益處分財產。
3. 父母是否有權管理成年子女的財產
按照《民法通則》規定,十八歲以上為成年人,可以獨立行使民事權利。未經本人同意,父母不應該保存成年子女的個人財產。
4. 父母對於孩子的財產享有處分權嗎
很多父母會有掌控欲,認為孩子的東西都應該要是在自己的管轄范圍里,所以孩子過年收到的紅包等等財產,都會由父母保管或是使用。很多人就認為父母這種做法不合理,那麼父母對於孩子的財產享有處分權嗎?華律網小編為你打聽到了相關內容如下。
父母對於孩子的財產享有處分權嗎?對未成年的孩子有處分權。
根據《民法通則》第18條,可以得出,監護人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可以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也就是說監護人是有一定的處分權的,換句話說就是在不減損為成年子女利益的情況下,擁有處分權。說父母沒有未成年子女財產處分權死不對的,只是這個權利是有限制的。
其次、我們來看下什麼情況下,父母的處分權是有效的?從第一點可以看出,父母為了未成年子女利益的處分權當然是有效的。那麼,是否還存在其他情況呢?我們從代理的角度來說,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父母為了未成年子女利益的處分(如果未成年子女智力可以理解這個處分行為,應當取得為成年子女的同意)當屬有權處分,有效;如果父母的處分(如果智力能理解卻沒取得同意)行為非為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是否就無效呢?這種情況可以看作廣義的無權代理,如果是表見代理(如未成年子女智力狀況、經濟能力、環境來看,足以理解這個處分行為並且同意了)這個效力由相對人選擇,可以選擇表見代理,處分有效,也可以選擇狹義無權代理進行撤銷,如果是狹義無權代理,就屬於效力待定的行為,需要未成年子女進行追認。就本案而言,監護人將被監護人的房產賣出,並且取得了有一定辨別能力的被監護人的同意,而價值45萬元的房產剛好賣出45萬元,沒有利益減損,該出售行為應當有效。
再次、關於孩子學費和生活費是由被監護人財產支付還是監護人的財產支付的問題,應該這樣看,讓孩子接受教育和正常生活,也是為了孩子的利益,這5000元換取了孩子的教育,1000元讓孩子生活了,也就是說孩子的利益還是沒有減損,為孩子所用了,監護人當然有權處分,這也是監護人在盡監護義務,只不過是行為上的盡義務,並不一定要從監護人的個人財產支付才算監護人盡量監護、撫養義務。另外從現實生活的角度來說,父母為了孩子的教育和生活,用孩子的財產支付,不違反道德,不違反法律,合情合理,法律來源於生活,也是為了生活的公平公正,從孩子的財產支付孩子的費用沒有什麼不妥的。這樣的判定要特別注意一點,父母作為法定監護人和一般的監護人還是有很大的區別的,而民法通則第18條第3款的規定,我認為只適用於一般監護人和對未成年子女不盡撫養義務甚至遺棄、虐待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對於關愛未成年子女教育與健康的父母,另外從父母的撫養費中支付教育、生活費這樣的判決是沒有意義的,在現實生活中也是沒有立足點的。
5. 父母有沒有處分成年子女私有錢款的權力
屬於你的個人財產!但是如果說是自己犯錯誤了,家長自然有權利以一定的方式版「處分」哦,這一方面當權然是有管制的權利的。建議和父母好好溝通,父母都是愛自己的孩子的。
父母的權利義務有:(1)在人身方面,有撫養的權利與義務、管理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法定代理;(2)在財產方面,主要表現為對子女財產的管理;未成年人給他人造成的損失,父母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子女的權利義務有:未成年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當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在父母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時,子女有義務給付贍養費,並且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子女有義務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父母子女之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6. 父母對自已財產處理不公時成年兒女是否有權干涉
父母處置自己的合法財產,任何人無權干涉,所謂的不公,也許是認為分配財產有多少吧!如果父母被人欺詐欺騙,子女可以進行勸說,防止被騙。
7. 離異父母有權處置未成年子女的財產嗎
我和前妻去年年底協議離婚,雙方決定將夫妻共有的一套房產贈與10歲的孩子版,並辦理了過戶手權續。離婚後,孩子由前妻撫養。今年年初前妻做生意虧本,想把房子賣掉。請問她有權利這么做嗎?我不同意的話,該怎麼辦?我國法律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監護人(父母)應當保護被監護人(孩子)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非是為了孩子的利益,否則不得處理他名下的財產。作為監護人的父母,如果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了孩子的合法權益,應當承擔責任;如果給孩子的財產造成了損失,應當賠償。從這些法律規定可以看出,未成年子女的財產相對於父母的財產是獨立存在的,除非為了子女本身的利益,否則父母不得隨意處置。根據你的情況,房產是你們離婚時對孩子的贈與,從權屬上來看,房產屬於孩子的個人財產。你前妻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可以經營、管理該房產。在必要的時候,為了孩子的利益也可以對房產進行處分,如孩子上學或生病急需用錢的時候。但不能是為了監護人自己或其他親屬的利益。本案中,你前妻賣房的目的不是為了孩子的利益,這種行為在法律上不被允許。
8. 成年子女不同意,父母可以私自轉賣名下財產嗎
可以的。
父母的財產屬於他們自己所有,他們有權處理自己的財產的,不管是變賣還是贈送,都不需要徵得子女的同意的。
9. 父母離婚成年子女有權分得家庭財產嗎
父母的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共有,與他人沒有關系。父母離婚的財產分割,由父母之間協商處理或通過訴訟解決,子女成年與否都無權參與分割。
法律依據:《婚姻法》
第十七條第二款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