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貼2021新政策
退休補貼按照《2020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20年我國共有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待遇的離退休老人為12762萬人,另外還有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人16068萬人。
考慮到離退休的時間要早於60歲,估計領取養老金的老人只有全部老人數量的40%左右。
第一,養老金增發一定的比例,過去確實有相應的政策,現在還有一些省市仍然保有這樣的政策。
按照過去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養老待遇計發辦法,獨生子女父母可以額外增發5%的基本工資計發比例。2014年10月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有關提升比例的政策改為了一次性發放。
不過對於企業退休人員,由於實施養老保險制度較早,四川、重慶、海南、雲南等幾個地方,依然保留了對養老金提升的政策。
比如說重慶市對於獨生子女,父母是額外加發本人退休後基本養老金的3%作為獎勵。有關獎勵待遇跟本人的養老金水平掛鉤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四川省也是類似的政策,養老保險費繳費滿一年增加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0.1%。
如果是繳費年限30年能夠增發3%,40年能夠增發4%。本輪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主要還是跟繳費基數相關的。雲南省是每月發給上年度全省月平均養老金5%的計劃生育獎勵金,這一標準是人人相等的。
第二,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補助。像北京、山東、湖南、黑龍江等等很多地區,對於企業退休的獨生子女父母,都是要求企業一次性發放獨生子女補助。
拓展資料:比如說北京市是1000元,湖南省、上海市是5000元,黑龍江省是3000元。
只有山東省是跟社會平均工資相掛鉤的,是按照設區的市上一年度的年社會平均工資的30%確定發放標准,青島市今年達到了2.4萬余元。像上海等一些地區規定是街道政府或者養老保險基金承擔。
其實,職工在職時,用人單位也應當按規定發放給獨生子女父母每月獨生子女補貼,普遍每月在5~20元左右。
第三,獨生子女父母補貼。
像農村居民普遍沒有單位,他們就無法享受的獨生子女優待了嗎?
雖然說很多地方對於農村家庭都是通過宅基地劃分、社會救濟、扶貧等方面進行照顧,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優勢並不大。
於是從前些年開始,由國家衛健委牽頭,對於農村獨生子女父母開始按月發放獨生子女獎勵補貼,標準是每人每月80元。發放渠道一般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待遇發放渠道。對於城鎮居民不能享受養老金待遇的人員,有條件的地區也可以參照農村居民的有關補貼補助待遇發放。城鎮居民發放的有關待遇是由地方財政獨自承擔。
像財政實力雄厚的地區,相應的標准可以額外提升,比如廣州市有關獨生子女補貼標准已經提升至了150元。
所以,對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待遇方式有很多,標准也是不一樣的,一般還是看退休後戶籍地的有關規定了。
❷ 2020年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
根據區統一安排,2020年失業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定於2020年12月上旬開始發放,具體
事項規定如下:
1、發放時間: 2020年12月1日開始——12月31日(周六、周日不發 );
2、發放地點: 各社區居委會;
3、隨帶證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父母戶口簿、失業證、結婚證(或離婚協議);
4、享受年齡:2006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5、已婚育齡婦女可參加免費B超檢查;
6、發放中應明確幾點:
①離婚者應帶離婚協議,按離婚協議和有關享受規定:子女判誰共同生活方享受;
②2020年農轉非無業人員今年不享受;
③2020年6月30日前失業由原單位出具有否享受過證明可領,7月1日後失業在原單位
領取;臨時工、合同工在用工期間由現用工單位發放。
⑤在失業父母戶口地社區領取。
❸ 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2020什麼時候發
為1月份起。
以商南縣為例,從1月份起,獨生子女保健費不再按月發放。縣財政局根據衛計部門審核確認的名單,負責將全額撥款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的獨生子女保健費按年度直接撥付到個人工資賬戶。
對差額撥款單位幹部職工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由縣財政按年度一次性撥付到該單位賬戶,由單位負責發放。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加大宣傳力度,明確分管領導和股室工作人員專門負責此項業務的審核、申報工作,確保無一遺漏。
(3)2020年獨生子女補貼新政策山東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保健費申報發放的相關要求規定:
1、縣衛計局計生家庭發展股對各主管部門報送的《申報名冊》逐個審核確認,並負責對全縣符合條件人員進行分類匯總,以正式文件報送縣財政局。
2、對相關材料不全、一時難以確認的,要結合單位工資發放資料和計劃生育管理檔案,逐人核查,嚴禁漏報、錯報、重報現象發生。
3、對在申報審核過程中,故意弄虛作假、套取獨生子女保健費的,一經查實,移交相關部門依紀依規從嚴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❹ 2020年有新政策沒有,獨生子女費什麼時候結束
獨生子女獎勵制度從2016年開始已經取消了,已經享受到的可以繼續享受。
❺ 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2020是什麼
2020年失業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定於2020年12月上旬開始發放,具體事項規定如下:
1、發放時間: 2020年12月1日開始——12月31日(周六、周日不發 );
2、發放地點: 各社區居委會;
3、隨帶證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父母戶口簿、失業證、結婚證(或離婚協議);
4、享受年齡:2006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5、已婚育齡婦女可參加免費B超檢查;
6、發放中應明確幾點:
(1)離婚者應帶離婚協議,按離婚協議和有關享受規定:子女判誰共同生活方享受;
(2)2020年農轉非無業人員今年不享受;
(3)2020年6月30日前失業由原單位出具有否享受過證明可領,7月1日後失業在原單位領取;
(4)臨時工、合同工在用工期間由現用工單位發放。
(5)在失業父母戶口地社區領取。
(5)2020年獨生子女補貼新政策山東擴展閱讀: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育齡人員(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單方可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沒有結婚的公民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二)離婚或喪偶前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依法收養一個子女且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離婚或喪偶後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三)一方再婚前有一個子女,但沒有直接扶養,另一方無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個子女後,初育一方可申領。
(四)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扶養子女,且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直接扶養子女方可以單方申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