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獨生子女補貼從沒領過可以補領嗎兒子32歲了就可以嗎
兒子32歲沒做獨生子女光榮證。怎麼樣能領獨生子女補貼
2. 孩子的獨生子女費從未領過,可以補領嗎
單位會放的只要你有獨生子女證就會發的,沒發你去補辦我覺得沒必要了吧補了的話也不會補發也只會發從你辦好證後再發放。
3. 獨生子女費二十多年一份錢都沒有領能補發嗎
不能,按規定孩子18周歲以前可以帶有關證件手續申款領取獨生子女獎勵金。當年申報當年發放過期不予補報補發,所以不能補發。
4. 有獨生子女證,但是沒有領過補貼,還會給補發嗎
一般情況下,根據補助金的種類無法填補。
我們有獨生子女證的父母可以得到兩個補助金。
最近引入了獨生子女看護假。這個也可以。8個省和市出台了政策。我希望有其他省市。
5. 從沒領過獨生子女證、也沒領過獨生子女費,這輩子還能領嗎
從沒領過獨生子女證、也沒領過獨生子女費,這輩子還能補辦領取。
補辦《獨生子女證》,有兩種途徑:
1、網上辦理,申請人可通過「孕健康·計生河北」手機APP客戶端或「省計劃生育網上辦事大廳」自主申請辦理。
2、窗口辦理,夫妻雙方均為農村居民的,可在男方戶籍所在地鄉級計劃生育服務窗口辦理;夫妻雙方或一方為城鎮居民的,可在女方戶籍所在地鄉級計劃生育服務窗口辦理。窗口工作人員首選網上辦事大廳辦理。
補辦材料: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原辦理《獨生子女證》時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登記表》,或者辦理獨生子女保險的相關材料,或者單位出具的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金憑證。
或者單位出具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3000元一次性獎勵憑證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出具單位公章),或者其他能夠證明申請人確實領取過《獨生子女證》的佐證材料。
(5)從沒有領過獨生子女費的可以補發擴展閱讀: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6. 我是獨生子女但沒有領取過獨身子女費 能補領取嗎
獨生子女本人是不能領取獨生子女費的,獨生子女費也不能補領。
獨生子女費是由獨生子女的父母領取的,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的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部分地區為16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獎勵費。
獨生子女費原則上應當按月發放,經發放單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領取一次,當年沒有領取的,不予補發。
7. 1995年生的孩子,是獨生子女,從來沒有領取過獨生子女費,現在能給補領嗎
不可以補辦補領。來
按規定獨生子源女18周歲前可以帶有關證件手續申報領取獨生子女獎勵金。
按規定獨生子女獎勵金是在孩子18周歲前申報一年享受一年,沒有在規定時間內申報領取的過期後不再補辦補領。
因你孩子現在已經超十八周歲過申報享受獨生子女獎勵金年齡。
所以不可以補辦補領了。
8. 獨生子女沒有領過獨生子女費還能補嗎
不能獨生子女獎勵金是申報一年領一年,過期不再補發,所以不能再補了。
9. 我是獨生子女但沒有領取過獨身子女費 能補領取嗎
獨生子女本人是不能領取獨生子女費的,獨生子女費也不能補領。
獨生子女費是由獨生子女的父母領取的,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的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部分地區為16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獎勵費。
獨生子女費原則上應當按月發放,經發放單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領取一次,當年沒有領取的,不予補發。
(9)從沒有領過獨生子女費的可以補發擴展閱讀
獨身子女費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