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房子過戶給子女與贈與子女哪種更合適
法律分析:繼承過戶最省錢:在買賣、贈與、繼承三種過戶方法之中,繼承是最經濟快捷的途徑,因為我國還沒有開征遺產稅,辦理繼承過戶只需繳納公證費,其他稅費全免。由於繼承的方式在父母一方去世的情況下才可以實現,所以很多父母都暫時不考慮這種途徑。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六條 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2. 父母房子留給子女 贈與還是買賣哪種更劃算
徐女士有兩個女兒一個兒子,1998年房屋動遷,徐女士作為被安置人口分到一套一室一廳的房屋,長期與小女兒一起生活。小女兒對母親照顧頗多,因此徐女士在2006年立下自書遺囑,稱自己在百年後將這套房屋留給小女兒,其他人不得干涉。該遺囑保留在小女兒處。2008年徐女士與小女兒又簽訂了一份房屋買賣合同,該合同內容十分簡單,僅僅約定了總價50萬元和過戶日期,其他條款均為空白,簽約後雙方立刻依據這個合同辦理過戶手續,該房屋直接過戶到小女兒名下。2010年以後小女兒與母親越來越生疏, 2011年徐女士起訴小女兒,要求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房款50萬元並且承擔相應利息。一審開庭時小女兒堅稱買賣合同有效且錢款已經支付,法庭詢問具體付款情況時,她稱50萬元全系現金支付,法庭要求她提供從銀行取款的憑證,她稱50萬元一直放在家中,並非從銀行支取。 法庭發現諸多疑點,遂認定錢款未付,判令小女兒支付。二審中,小女兒改口稱錢確實未付但是並非買賣而是贈與,因此不需要付款。二審法院經過審理認為,一審中小女兒的自認具有法律效力,現推翻一審陳述且並未提供足夠的證據支持,因此維持了一審判決,要求小女兒支付50萬元房款。律師分析:房屋擁有者須認清擁有關系本案中被告一方的答辯意見對於案件的審理、事實的認定非常重要。上海遠業律師事務所律師分析說,從本案的事實情況看, 2008年簽訂買賣合同並辦理過戶手續,應當是名為買賣,實為贈與,有幾點可以印證這一觀點:首先,家庭內部以買賣的方式辦理房產過戶的情況非常普遍,主要目的是為了減少稅費,且本案中兩人是母女關系,因此以買賣之名行贈與之實有合理性;其次,2008年的過戶有2006年遺囑作為鋪墊, 2006年的遺囑本身說明了母親有將房屋給小女兒的主觀意願;再次,所謂的房屋買賣合同中並未約定付款時間、付款方式以及違約責任等條款,違背真實房屋買賣的常理;最後,自2008年過戶到2010年關系惡化,母親從未向女兒索要房款。這些都足以說明2008年的房屋過戶,名為買賣實為贈與,因此如果小女兒一方如實向法庭陳述客觀情況,應當可以被法庭採信。然而,小女兒一方一審中稱錢款付清,也就是認可了實際就是買賣關系而不存在贈與的問題,事實上其又無法提供支付50萬元房款的直接依據,顯然應該承擔不利的後果。
3. 父母房屋過戶給子女買賣劃算還是贈與劃算,
親人之間的過戶,贈與和繼承都很劃算,最劃算的就是繼承了。如果是父母子女之間的過戶,繼承的成本最低。只需交納280元的登記費,沒有營業稅、個稅和契稅無。只有屬於有繼承關系的直系親屬之間的房產可以這么做。在實際操作中,繼承是遺產人死後才可以進行產權過戶。
如現有70平方米的房子,一手購入25萬,現按每平方米5000元估算,總價35萬元。
1、繼承方式過戶:200元公證費、280元登記費。總計480元。
2、贈與方式過戶:1050元公證費(交易金額的千分之三)、280元登記費、契稅10500元。總計11830元。
3、買賣方式過戶:房子買入超過5年後賣出,無營業稅、 契稅1%(首次購房)3500元、個人所得稅(35-25)*20% =20000元、交易費420元、登記費80元。總計24000元。
(3)父母子女房子贈與還是過戶擴展閱讀
房產過戶是指通過轉讓、買賣、贈予、繼承遺產等方式獲得房產,去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的房屋產權變更手續,即產權轉移從甲方轉移到乙方的全過程。
房產過戶有幾種不同的情形,有繼承的房產過戶、贈與的房產過戶、二手房過戶等。
房產過戶准備資料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復印件一份。
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復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應提交公證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
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4. 父母的房屋過戶給我是贈予合適還是買賣合適請求詳解。
贈與比較合適,贈與需要交的費用比買賣少很多。
房屋贈與:
具體來說,贈與過戶主要需要繳納營業稅、契稅、個人所得稅和公證費這幾項費用。
營業稅=合同價*5%
契稅=合同價*3%
個人所得稅=(合同價原值合理費用*20%或合同價*1%
公證費=合同價*2%或固定收費各個公證處收費不同
當贈與雙方當事人具有以下三種關系的情況下,可以免徵營業稅和契稅。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如果贈與雙方當事人之間不是以上的關系,但贈與的房產達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徵營業稅條件的,仍可以免徵營業稅,比如,個人將購買滿2年的住房對外贈與的,可免徵收營業稅
房屋買賣
房屋買賣過戶時所繳納的稅費主要是契稅、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這三項收費。但如果索要買賣的房產的《房屋所有權證》或契稅票的時間距離現在滿兩年或者滿五年,滿兩年免交營業稅,滿五年營業稅個稅都不要繳納。如果房屋的面積小於90平米,只需繳納合同價1%的契稅。
如果是一套價值90平方米,原發票價40萬,價值50萬元的房屋,在其交費最高的情況下和贈與對比。一般房產買賣中,屬於二套房買賣,且需要交納營業稅的情況,交費是最高的。兩種交費的差別是:
贈與方式:280元登記費 、1.5萬元契稅(3%)(二套購房)、 1500元公證費(千分之3至千分之四公證費) 總計交費:16780元
買賣方式:80元登記費、1.5萬元契稅(3%)(二套購房)、 2.75萬元營業稅(5.5%稅)、
個人所得稅(50-40)*20%=20000萬元、540元交易費
總計:63120元
5. 父母將房子過戶給子女是贈予劃算還是直接過戶
物權法 第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消滅和設立物權免不了花錢,但是肯定不多,直接考慮把房子給了孩子,讓他們重新登記也是不錯的選擇
6. 父母的房子要給子女是過戶好還是贈與好
父母的房給子女,過戶和贈與性質一樣,主要是房子到子女名下,整個過程當中哪個費用合理收費少,就採納那個方案。
7. 父親房產給我是過戶好,還是贈與好,繼承好
這三個方式各有利弊,下面逐一分析:
1.首先是繼承,繼承有二種方式:一種是遺囑繼承,另一種是法定繼承,遺囑繼承將優先於法定繼承。被繼承人去世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憑死亡證明、公證遺囑(如果是法定繼承,則需提供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房屋權屬證明等材料至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繼承公證辦理完畢後,攜帶相關材料再至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這個過程中需要交納的稅費包括:公證費、房屋評估費、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如果是非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法律上屬於遺贈),還需另外交納1.5%的契稅。如果是法定繼承人繼承,則無需交納此費用。因此目前遺產繼承是不用交遺產稅的。
2.其次是贈與,贈與人與受贈人簽訂贈與合同後,攜帶該合同和房屋權屬證明至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公證完畢後,攜帶相關文件再至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贈與需交納稅費包括:公證費、房屋評估費、印花稅、登記費及契稅。如果是一般贈與行為(包括繼承、遺贈、離婚、贍養關系、直系親屬贈與)需要交納的契稅為房屋評估費的1.5%,如果是其他無償贈與行為則需全額交納房屋評估費3%的契稅。值得一提的是,國家稅務總局還明確規定到,受贈人取得贈與人無償贈與的房屋後,如再次轉讓該房屋,將以財產轉讓收入減去受贈、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基數的20%繳納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雖然贈與發生時所交納的稅費不多,但房屋再次轉讓時,需要交納的稅費就會很多。因此,現實生活中父母房屋想過戶給子女選擇贈與的形式並不是太明智的選擇。
3.最後是買賣,通過買賣,房屋買賣雙方需繳納的稅費如下:營業稅(五年外免交,五年內按房屋價格的5.5%交納)、土地增值稅(五年外免交,五年內接房屋價格的1%交納)、個人所得稅(五年外免交,五年內按房屋價格的1%或房屋現值-原值的20%交納)、印花稅、契稅、登記費等。如果是五年外的房屋所需交納的稅費不會太多,如果是五年內的房屋光是營業稅及個人所得稅就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因此,現實生活中如父母房屋急需過戶至子女名下的,五年外的房屋選擇買賣的方式是一種不錯的選擇。
8.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用贈與好還是買賣好具體流程怎樣走
直系親屬當然走贈與流程,與房屋面積沒有關系,按現行政策,你只需要去做一個直系親屬關系證明,然後去建委辦理過戶手續即可,只收3%的契稅。手續挺簡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