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獨生子女政策與計劃生育政策的區別有哪些
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然後,到雙方單位每月領取每人五元獎金(此筆錢不用交個人所得稅)。
假如無正式單位,可以到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計生科領取。
2. 獨生子女政策都有哪些
中國的獨生子女政策,就是一對夫妻只生育一個子女,由國家頒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按照規定享受國家的獎勵政策,並由所在單位落實。如果發生意外事故,則由地方人民政府提供幫助。但在2016年憲法修訂後,國家開始推行「二胎政策」,於是實施了30多年的中國獨生子女政策就終止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第二十七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2016年1月1日,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和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施行了30多年的獨生子女政策自此終止。
3. 計劃生育政策與獨生子女政策
獨生子女政策是計劃生育政策的一種。 從概念上說計劃生育政策是大概念,獨生子女政策隸屬於計劃生育政策。
4. 獨生子女計劃生育政策
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規定,不可以享受多生一個小孩優惠政策。建議你網路下你們當地的計劃生育條例,裡面有詳盡的規定。比如《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雙方共同申請,經鄉鎮、街道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或者縣級以上直屬農林場審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經地級以上市病殘兒醫學鑒定組織鑒定,第一個子女為殘疾兒或者第一胎雙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且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養,下同)兩個以內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一個子女,離婚時依法判決或者離婚協議確定未成年子女隨前配偶,新組合家庭無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一個子女,新組合家庭只有一個子女但該子女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且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雙方婚前均未生育過子女,婚後經縣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鑒定患不孕症,依法收養子女後又懷孕的; (六)夫妻雙方為獨生子女且只有一個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礦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崗位作業連續五年以上,現仍從事該項工作且只有一個子女的; (八)夫妻雙方為農村居民(農業人口,下同),只生育一個子女且是女孩的。 按照前款規定對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請作出的批准,應當報上一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
5. 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政策
雖說你的提問說的不是很清楚,但我就來個「假設」回答你吧:如果你們夫妻生育過第一個孩子,在符合再生育政策的前提下,經過當地計生部門審批生育了第二個孩子,而第二個孩子生下後沒能成活,那麼,在你向當地計生部門承諾以後不再生育的話,我認為當地計生部門應該為你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有,如果我這兒說的正是發生在你們夫妻身上的事實,那麼,你們可以向當地部門問明不為你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理由。如果為你們辦理此事的是鄉鎮或街道計生辦的工作人員,那麼,你們可以向縣級計生部門提起申訴。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6. 計劃生育獨生子女優惠政策
以前有,現在鼓勵生育二胎,可能已經沒有了,以你戶籍所在地的街道為准,可以咨詢他們
7. 獨生子女政策是不是計劃生育政策
獨生子女政策當然是計劃生育政策,單獨二孩政策也屬於計劃生育政策,即使將來正式放開二孩生育政策,也仍然是計劃生育政策,因為,國家一定會控制生育第三胎的。
8. 關於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政策」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2001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三號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 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因此,說成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政策」並不編確切,我國也不是世界上唯一一個實行「獨生子女政策」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