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獨生子女證能享受國家那些優惠政策
全國並沒有統一的標准,要根據各地的情況而論,以下提供浙江瑞安的例子:
根據《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結合浙江實際情況,主要享受以下的優惠政策:
1、農村居民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
在審批宅基地、村級集體經濟收益分紅等利益分配時,獨生子女按兩人計算。農村承包土地和山林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獨生子女家庭。農村扶貧應當把貧困的獨生子女戶和女兒戶作為重點對象。
2、農村居民、失業人員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
應當給予獎勵和照顧。具體辦法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此外,為獎勵獨生子女家庭,對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符合相關條件的家庭,實行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雙農獨女戶家庭社會養老保障政策、計生家庭特別扶助制度以及中考加分制度、計劃生育獎學金制度等。
3、瑞安有個塘下鎮,該鎮又有自己的特殊政策:
對於本鎮人口,凡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和夫妻雙方均為農村居民的女兒戶,具有本鎮戶籍的,在就醫、就學、就業、救濟等方面分別享受以下優惠優先政策:
(一)凡父母雙方均系農村居民,且年齡在14周歲以下的獨生子女,在本市中心衛生院以上的醫療單位就診時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免費掛號(專家門診除外)。
(二)獨生子女和女兒戶女孩參加中考,在普高(不含省一級重點中學)和職高錄取分數線以下5分內(含5分)和2分內(含2分)予以照顧錄取。
(三)獨生子女參加高考,成績分別列全市文、理科類前三名,並被普通高校正式錄取的,由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頒發「計劃生育獎學金」5000元。
(四)凡在大中專院校畢業或從部隊退伍後參加本市許可權內的各種就業考試時,獨生子女享受加總分百分之五,女兒戶女孩享受加總分百分之二的待遇,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五)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金提高百分之十五。
(六)農村居民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在審批宅基地、享受村級集體經濟收益分紅、土地補償費等利益分配時,按人口基數分配的部分,獨生子女按兩人計算。農村承包土地和山林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獨生子女家庭。
(七)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領取每年不低於20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當年起至子女14周歲止。
(八)對獨生子女戶和兩女戶中的困難戶,鎮籌集資金開展扶貧結對送溫暖活動。
(九)獨生子女戶和兩女戶的育齡婦女優先參加鎮村組織的生殖健康體檢。另各村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了詳細的村規民約、利益導向制度。
要知道你們當地的政策,最好是電話咨詢或直接網上查詢當地的計生辦,他們會給你詳細的答復。具體的政策,一定是跟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緊密聯系的。
② 獨生子女證優惠政策
根據《條例》相關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此基礎上,可以在養老保險、醫療服務、產假時間等方面享受一系列優惠政策;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沒有生育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職工,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當地縣(市、區)上年職工年平均工資額的百分之三十給予一次性獎勵;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的獨生子女和純生兒女結扎戶,應當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優待辦法。在招工、錄(聘)用、安排村鎮企業工作,安排宅基地、生產扶助、扶貧救濟、入托、入學和醫療等方面給予優惠照顧
③ 辦獨生子女證有什麼優惠政策
辦證之後每個月可以領到20元一直到子女18周歲
④ 獨生子女證有什麼政策
獨生子女證的獎勵優待
1、自領取《獨生子女證》起,直至子女14周歲止,每月可以領取由夫妻工作單位或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發放的獨生子女保健費,每月5—20元不等。
2、對有《獨生子女證》的農村家庭,可以在利益分配時增加1人份的收益,比如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土地補償費等。
3、對有《獨生子女證》的農村家庭,在劃分宅基地、幫助解決生產就業問題時,給予照顧。
4、在實際條件情況允許的情況下,對有《獨生子女證》的家庭子女在上學、就醫方面給予補助。比如在有條件的情況下,農村貧困家庭子女在接受義務教育期間,可以減免學雜費。
5、有《獨生子女證》家庭的父母在退休後,自規定領取退休金之月起,可以按本人基本工資的5%增發退休金,由原單位發放。
6、根據各地政府、單位及居(村)委會的實際規定享受其它獎勵優待。
(4)獨生子女證辦理優惠政策擴展閱讀: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5)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再辦理此證。
⑤ 2017年獨生子女證有什麼優惠政策
第一點:每個月的時候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十元錢的補助,只要在你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後開始領取一直到領取到你的子女十八歲的時候。
第二點:還享受產假的增加,在經單位的批准後,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增加三個月的產假,但是在享受這三個月的產假的時候,要減少三年的是、獨生子女獎勵費的發送。
第三點:獨生子女上幼兒園和十八歲之前的醫葯費,可以在相關的單位進行報銷。
第四點:獲得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歲的時候和男方在六十周歲的時候,兩個人要享受過不少於一次性獎勵的一千元整。
第五點:當前的養老制度已經推往農村,辦理養老保險的時候應該獨生子女父母的優先辦理。
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⑥ 現在辦獨生子女證的家庭有什麼優惠政策
全國各省對抄獨生子女的優惠政策不襲一樣,大致有享受以下幾種:一次性獎勵(比如一兩千元),每個月獎勵(每個月幾十元),新農合(新農保)免費,有的地區還有大病救助,如屬低保戶在領取低保金的基礎上每個月每人再增加幾十元不等,這些都要看當地的財政條件。
⑦ 目前獨生子女證有什麼優惠政策
親愛的網路知道用戶你好!
目前有的優惠政策就是每個月或者每年有補助的!
希望可以幫到你!望採納!
⑧ 辦理獨生子女證後的優惠政策和好處有哪些
1000元 獨生子女的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 (第二十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予獎勵。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出自《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⑨ 辦獨生子女需要什麼證件,獨生子女有什麼優惠政策
到戶籍地社區領取表格辦理。多15-20天產假。每年有120塊補貼領到小孩18歲。(有些單位效益好的每年給200)。放環、結扎一次性有200塊獎勵。
退休有5%的工資(看各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