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離婚後還可以領取獨生子女費嗎
一、他還可以繼續在他們社區領取獨生子女費嗎? 如果他沒要第二個孩子還是可以領獨生子女費的。 二、他的妻子不是獨生子女,那麼他們婚後可以生一胎還是可以生兩胎? 要分兩種情況: 你們的孩子的撫養權歸他們的時候: 1、他妻子是未婚的,可以申請再生一個孩子; 2、他的妻子不是未婚,那他們不能再申請第二胎指標。 你們的孩子不歸他們撫養時: 1、他妻子曾經有過孩子,但不是她撫養,那他們的新家庭沒有孩子的話,他也可以申請再生一個孩子。 2、他妻子帶有孩子的話,那他也不能申請第二胎。
『貳』 夫妻離婚後雙方可以都辦獨生子女證嗎
離·婚夫妻申請獨抄生子女證條件: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離婚夫妻申領程序:(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 如有不明之處,可詢問當地計生辦或計生局
『叄』 離婚了,我還能享受獨生子女待遇嗎
可以。除非你再婚再生育。
各地對實行計劃生育的獎勵優待主要體現在對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的獎勵和照顧上,主要有:
1.發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2.增加產假;
3.在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入學、就業、就醫或健康檢查方面給予優待;
4.在農村安排宅基地、村級集體經濟收益分紅等利益分配方面的優待 ;
5.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農民適當減免義務工或者勞動積累,適當減免鄉統籌款或者村提留款;
6.對獨生子女父母年老時的優待。
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程序
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喪偶或離婚對象的領證程序
(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其他情況的領證程序
(1)夫妻雙方的常住戶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戶口在外地的,經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後,按照「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辦理。 (2)夫妻一方為本市農村常住戶口,另一方為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肆』 離婚了可以辦獨生子女
以山西省為例,自願終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包括雖然離異或喪偶,但回其獨生子答女是在婚姻存續期間生育或收養的),即離婚後也可以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根據《山西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
第四條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自願終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包括雖然離異或喪偶,但其獨生子女是在婚姻存續期間生育或收養的);
(二)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山西省境內戶籍;
(三)女方年齡在20周歲至49周歲之間。
第五條具備第四條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亦列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發放(或換發、補發)范圍:
(一)未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生育一個子女的家庭,男女雙方按有關規定繳清社會撫養費,且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的;
(二)只有一個子女,該子女死亡之後,只生育或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過一個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
(四)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離異或喪偶又再婚,其現配偶未生育或收養過子女且不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
(五)《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遺失、損毀的。
本條第(四)、第(五)項可不受年齡限制。
『伍』 離異帶養孩子的的單身母親,可以領取獨生子女費嗎
當然,,,你可以向你的單位領取,,,,雙方都可向單位領取
『陸』 離婚的可以辦獨生子女證嗎
離婚的可以辦獨生子女證。
按照規定,如果夫妻離婚,孩子的撫養方可持身份證、戶口簿、「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失業證和離婚證明,到戶口所在地的社區申領雙份獨生子女費,未撫養方不再領取。
離婚證明有兩種,即法院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前者能夠有效證明孩子的歸屬方,後者則需要到相關部門加蓋與原件相符的權威公章。
如果離婚時間不足兩年,您可以到辦理離婚證的區民政部門蓋章;如果超過兩年,請到區檔案局查詢並蓋章。另外,離異夫妻重新組建家庭後,如果雙方都帶有子女,則不能享受「獨生子女費」。
沒有單位的居民持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失業證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到戶口所在地的社區填寫申請表格,獲得批准後即可領取獨生子女費。
另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需要到女方戶口所在地的社區辦理。領取一式兩份的申請表後,由男方單位(或男方戶口所在社區)的計生專干簽字並蓋章,同時需提供夫妻兩英寸合影照片一張。
按照規定,如果夫妻離婚,孩子的撫養方可持身份證、戶口簿、「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失業證和離婚證明,到戶口所在地的社區申領雙份獨生子女費,未撫養方不再領取。
離婚證明有兩種,即法院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前者能夠有效證明孩子的歸屬方,後者則需要到相關部門加蓋與原件相符的權威公章。
如果離婚時間不足兩年,您可以到辦理離婚證的區民政部門蓋章;如果超過兩年,請到區檔案局查詢並蓋章。另外,離異夫妻重新組建家庭後,如果雙方都帶有子女,則不能享受「獨生子女費」。
有人認為,獨生子女沒有兄弟姐妹為伴,幼時缺少與小夥伴一起游戲的集體活動,既不易養成與人協同合作精神,又缺少競爭性,所以社會適應能力差,容易形成孤僻、缺少熱情的個性傾向。其實,只要家長能發揮孩子的優勢,獨生子女的體格和心理都會得到很好的發揮。
『柒』 離婚後獨生子女費雙方都可以領取嗎
這個應該離婚協議要寫清楚,最好是給小孩或者幫小孩存著!
『捌』 夫妻離婚後可以辦獨生子女證嗎
夫妻離婚後以下兩種情況是可以辦獨生子女證的
1.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離異的人能領取獨生子女擴展閱讀: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網路
『玖』 離婚後還能不能領取獨生子女獎勵
那就看孩子的撫養權給誰了
『拾』 離婚了,還能領獨生子女費么
《黑龍江省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六條
依法結婚後生育一個子女並落實節育措施的育齡夫妻,保證不再生育,由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和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報女方所在地的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享受以下優待:
(一)從領證之月起至子女滿十八周歲止,每月發給五元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或給予相應待遇;
(二)單位分配住房、按規定購買住房或劃分宅基地時,獨生子女按兩人計算;
(三)獨生子女入托(園)、入學、就醫、招工等方面,應優先照顧。
(四)農村在社會救濟、扶貧、生產資料供應、技術培訓等方面,應優先照顧獨生子女家庭;
(五)獨生子女父母是職工的,按規定年齡退休後,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各加發百分之五的退休金;獨生子女死亡後沒有再生育的;可各加發百分之十的退休金。加發後的退休金,不得超過本人的基本工資。
獨生子女死亡後沒有再生育的農民夫妻,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助和生活上的照顧。
第三十七條
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條件的夫妻,自願只要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經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核,除享受獨生子女家庭優待外,一次性發給不低於三百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或給予相應待遇。
第三十八條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按下列規定支出:
(一)夫妻雙方為職工的,由雙方所在單位各承擔百分之五十;
(二)一方為職工,另一方為城鎮無業居民的,由職工所在單位全部承擔;
(三)夫妻雙方均為城鎮無業居民的,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承擔;
(四)個體工商業者,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有關規定承擔;
(五)停薪留職人員,有接收單位的由接收單位承擔,無接收單位的由原單位承擔;
(六)農民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解決。
第三十九條
提倡開展獨生子女家庭和雙方家庭養老保險以及有關計劃生育的其他種類的保險。
第四十條
在計劃生育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