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2021年多少錢
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榮譽證書的夫妻,自領取證書之日起至子女滿14周歲之日起每年繳納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證書對象為30元元(2006年發行對象為1990年7月1日以後出生的獨生子女)。
根據不同地區的情況不同,獨生子女費的支付方式不同,這涉及到獨生子女費的支付標准。第三十七條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是,對全省戶籍的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頒發獨生子女父母榮譽證書,並享受以下優惠待遇獎勵補貼(一)對職工和城鎮居民,自發證之日起至子女滿14周歲,每月繳納獨生子女10元醫療費,並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由夫妻雙方各自單位承擔。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安排。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歲,女性滿55歲,按一定標准給予計劃生育獎勵;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對獨生子女死亡或者殘疾後未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婦,人民政府給予一定數額的補助;
(四)在同等條件下,就業、住房、扶貧和兒童托兒所、學校、醫療等優先;
(五)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5天;該男子享有十天的護理假。產假、護理假期間工資照常發放,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獎。前款第一款、第三款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救助的具體辦法,自本修正案實施之日起一年內,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拓展資料:
退休後獨生子女費支付標准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榮譽證書的夫婦,按規定在退休時享受以下優惠待遇:
(一)未實行養老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保險,分別繳納標准退休金的5%的養老金;(二)實施養老保險的企事業單位職工應當在2000年2月1日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榮譽證書。本規定實施後退休的,其所在單位給予一次性補助。不少於3000元; 2000年2月1日及以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榮譽證書的,由單位辦理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獨生子女父母補充養老保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榮譽證書的職工在獨生子女死亡後不再生育、收養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規定的獎勵外,其所在單位還應當給予一個——退休時給予不少於5000元的時間補助;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適當協助。退休金增加5%和本月增加106元應該沒有矛盾。
⑵ 獨生子女費標準是多少
獨生子女費標准也是全國各地各不相同,有高有低。
⑶ 請問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是什麼
⑷ 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是多少
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
1.屬於城鎮居民的獨生子女從領證開始每個月有10塊錢的內保健費容。
2.在職職工的單位負責發放保健費,如果無職業則由當地政府發放。
3.獨生子女的父母男的滿了60周歲女的滿了55周歲可以領取計劃生育獎勵金。
4.農村戶籍獨生子女一次性獲得補助金,由當地政府發放。
5.獨生子女如果發生亡故,而父母未再生育的可以申請扶助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⑸ 獨生子女贍養費一般標準是多少
獨生子女贍養費的標准:如果子女的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則該子女一般是按照超出部分的50%來計算贍養費;或者也可以依法按照每月2000等標准來計算,具體要看各地的規定。
【法律依據】
《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⑹ 今年獨生子女補貼標準是多少
獨生子女每月補貼二十至六十元不等,因為各地關於獨生子女的補貼數額不一致,所以具體應當按照當地的政策來判斷。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依據】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⑺ 北京市獨生子女費每月標準是多少
一、關於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獨生子版女父母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權榮證》(以下簡稱《光榮證》)「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