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關獨生子女條件的法律條文
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民,經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梁敏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孫渣明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第一胎生育雙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享受前款第(四)項規定以外的獎勵則告和優待,但只享受一份獨生子女獎勵待遇。對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不落實本條例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和優待政策,有關當事人可以向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舉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督促落實,並對當事人維護合法權益予以支持。
B. 黑龍江省,計劃生育條例,第36條規定的有關待遇,是什麼
黑龍江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6年修正版
第三十六條 城鎮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應當依託社區,實行屬地管理、單位負責、居民自治、社區服務的管理體制。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應當作為村民自治的一項重要內容,實行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
C. 國家最新法律法規<<獨生子女>>優惠政策
依據2002年9月1日起實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四章:獎勵與社會保障
第27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第29條:本章規定的獎勵措施,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我們省於2014年5月29日起施行的《 河南省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生育條例》
第37條:凡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憑證享受下列待遇。
1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滿十八周歲止,獎給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獎勵費二十元以上。
2在入托,入學,就醫,招生,招工,徵兵,農村劃分宅基地等方面優先照顧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必要的補助。
3農村在調整責任田時,對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分(份)給,按人分配城鎮拆遷安置,移民拆遷安置,新農村建設安置,集體經濟收入,集體福利,征地補償等經濟利益時,獨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再招收鄉(鎮),村集體企業事業職工及農業經濟發展,貸款,扶貧,救災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4城鎮無業人員,個體經營者和農村居民申請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性住房和其他社會保障時,應當優先保障,並給予優惠。其享受的各種計劃生育獎勵,扶助資金和其他優惠資金不計入家庭收入。
5對符合條件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而自願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除享受上述待遇外,應給予表彰,並獎勵二千元以上獎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獎勵百分之五十,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由當地人民政府獎勵。
第38條:對年滿六十周歲,符合國家有關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條件的夫妻,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給予獎勵扶助。獎勵扶助標准應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高,並建立利益增長機制,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D. 關於我國獨生子女政策法律法規那裡有正規的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四章 獎勵與社會保障第二十三條 國家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按照規定給予獎勵。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制度,促進計劃生育。
國家鼓勵保險公司舉辦有利於計劃生育的保險項目。
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政府引導、農民自願的原則,在農村實行多種形式的養老保障辦法。
第二十五條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條 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並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
(4)獨生子女條例三十六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一條為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推行計劃生育,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幸福、民族繁榮與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我國是人口眾多的國家,實行計劃生育是國家的基本國策。
國家採取綜合措施,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
國家依靠宣傳教育、科學技術進步、綜合服務、建立健全獎勵和社會保障制度,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第三條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應當與增加婦女受教育和就業機會、增進婦女健康、提高婦女地位相結合。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在推行計劃生育工作中應當嚴格依法行政,文明執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
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國務院領導全國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E. 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2017發多少
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
1.屬於城鎮居民的獨生子女從領證開始每個月有版10塊錢的保健費權。
2.在職職工的單位負責發放保健費,如果無職業則由當地政府發放。
3.獨生子女的父母男的滿了60周歲女的滿了55周歲可以領取計劃生育獎勵金。
4.農村戶籍獨生子女一次性獲得補助金,由當地政府發放。
5.獨生子女如果發生亡故,而父母未再生育的可以申請扶助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