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孩子十六周歲了,是不是就不能享受獨生子女費了呢
網上找的資料希望能夠幫助你一、關於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獨生子女父母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以下簡稱《光榮證》)「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一) 領取條件:
獨生子女父母憑《光榮證》領取。
1、辦理《光榮證》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子女年齡在十八周歲以內的,可申請辦理《光榮證》。
(1)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雙方再婚前累計只生育(包括收養)一個子女,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再婚後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個子女死亡後,又生育了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死亡,現只有一個子女,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無配偶的收養子女的,不予辦理《光榮證》。
2、辦理《光榮證》程序
辦理《光榮證》,需由夫妻雙方申請,並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無工作單位的和農民,由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出具證明,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辦公室審批發證。
(二)具體發放辦法: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夫妻雙方各發給50%。原則上應當按月發放,經發放單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領取一次。當年沒有領取的,不予補發。具體發放渠道:
1、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發給。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職業介紹中心存檔的人員,單位委託存檔者,由委託存檔單位發給;個人委託存檔者,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3、檔案關系在街道辦事處的無業人員,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4、農村居民,由鄉鎮人民政府發給。
二、關於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不生育的一次性獎勵
《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已婚育齡夫妻按照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單位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表彰,並給予每人不少於5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一) 領取條件:
1、領取人員憑第二個子女《生育服務證》、《結婚證》和不再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書面申請領取。
2、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
(二) 發放渠道:
具體發放渠道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關於獨生子女父母年老時的一次性獎勵
《條例》第二十一條第四項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一)領取條件:
獨生子女父母憑《光榮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和雙方單位證明(無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證明)領取。
(二)發放辦法:
獨生子女的母親年滿五十五周歲時領取;獨生子女的父親年滿六十周歲時領取。
具體發放渠道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四、關於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死亡後,對其父母的經濟幫助
《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致使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每人不少於5000元的一次性經濟幫助」。
(一)領取條件:
1、獨生子女父母憑《光榮證》、子女傷殘或死亡的有效證明和雙方單位證明(無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出具證明)領取。
2、「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致使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的標准,參照北京市計劃生育委員會和北京市衛生局《關於遠郊區、縣農民夫婦一方傷殘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的規定》的附件「北京市遠郊區、縣農民夫婦一方傷殘申請生育第二個子女審批標准」的第二項執行,由北京市計劃生育委員會和北京市衛生局規定的市、區(縣)指定醫院進行檢查鑒定。
(二)發放辦法:
1、獨生子女的母親年滿五十五周歲時,獨生子女的父親年滿六十周歲時領取。
2、此項經濟幫助,由領取人員戶籍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發放。
五、其他問題
1、享受以上獎勵和經濟幫助的人員,應具有本市戶籍。
2、已領取《光榮證》的夫妻,離婚或喪偶後,再婚前其本人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和經濟幫助;再婚後,如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而表示不再生育的,在退出第二個子女《生育服務證》(不包括市計生委特批的)後,應重新辦理《光榮證》,按規定領取。
3、已領取《光榮證》的夫妻,一方死亡,死亡一方的獎勵或經濟幫助停止發放,另一方享受單方獎勵或經濟幫助。
4、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再婚前雙方已領取了《光榮證》的,再婚後應收回《光榮證》,不享受本辦法規定的獎勵費和經濟幫助。此對夫妻如又離異,雖雙方各自只有一個子女,但不再辦理《光榮證》,亦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5、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再婚後收回《光榮證》,如其中一個子女意外傷殘、死亡,其親生父(母)可以按規定享受經濟幫助。
6、生育第一胎為雙胞胎或多胞胎的夫妻,憑單位證明(無單位的憑村、居委會的證明)領取一份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如果雙胞胎或多胞胎子女全部意外傷殘或死亡,憑單位證明(無單位的憑村、居委會的證明)領取經濟幫助。
7、夫妻離異,均未與他人再婚過,這對夫妻又復婚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待遇,《光榮證》有效;夫妻離異後,其中一人與他人再婚,後又離異與前夫(妻)復婚的,如果雙方在與他人再婚期間均沒有生育(包括收養)過子女,重新辦理《光榮證》,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待遇。
8、自費出國人員,出國期間,獎勵費停發。
9、資金渠道問題,市財政局、市勞動保障局等部門另行規定。
10、本辦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獨生子女父母,2003年9月1日前,女方已滿55周歲,男方已滿60周歲的,應予補發第二十一條第四項的獎勵費和第二十三條的經濟幫助。如單位應發人數較多,集中補發有困難,可分期分批補發。
為便於企業發放,按國家規定女職工滿50周歲退休的,企業應在辦理退休手續時,一並發放。2003年9月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可分期分批補發。
❷ 父母離婚過後算獨生子女嗎
你好,
你這種情況,只要你父親沒在結婚且生育子女的話,且你現在由你父親撫養,你就算是獨生子女。
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
獨生子女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你的情況應該和第四款符合就是獨生子女了~
很榮幸為你解答~
❸ 孩子已經超過十六周歲了,還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應該是十四周歲前辦理獨生子女證。獨生子女證是中國目前對以前實行的版計劃生育實施的一項獎勵政策,權獎勵標準是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
從領到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之月起到子女生長到14周歲,每年都會發放相關獎勵補貼,補貼標准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如果是一個孩子,你當然可以申請獨生子女證,但是領取補助的時間已經過了。
❹ 獨生子女的夫妻離婚後,還能享受獨生子女的一些政策嗎
只要你是獨生子女抄,而且辦有襲獨生證的,就算你離婚了,那麼你還是能享受獨生子女的一些政策的,除非之前你是獨生子女,後面再生了二胎的話,那麼就說你之前辦有獨生子女證也是未作廢的,也不能享受獨生子女的政策了。
❺ 父母離婚後 還能辦獨生子女證么
雖然你父母離婚後都並未有所生育,但獨生子女證是在小孩16周歲之前,帶上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小孩的出生證明以及准生證到女方戶籍所在地辦理的。但每個地方都有所例外,你可以去你家所管轄的居委會詢問不能
❻ 只生了一個孩子,離婚後還能領取獨生子女證嗎
只生了一個孩子,離婚後不一定能領取獨生子女證,因為我們都知道有關於獨生子女證的申請條件,也是有著非常嚴格的要求的,其中值得一提的就是孩子不滿16周歲才可以申請獨生子女證,如果你的孩子已經超過16周歲的話,是無法申請這個證書的。
獨生子女證對於孩子的戶口來說也是有著非常嚴格的要求的,如果孩子的戶口未申報的話是不予發證的,希望每個人都能夠知道這一點,在辦理獨生子女證的時候,一定要夫妻雙方去當地的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進行領取獨生子女申請審批表,填完表格之後,上達縣區計劃生育委員會,對符合條件的家庭按照法律規定發放獨生子女證。希望每個人都能合法取得證書。
❼ 離婚後還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兩個人離婚與自己的子女無關,在離婚之後當然能夠辦理獨生子女證。對於孩子而言,該有的權利應該繼續享有,獨生子女待遇當然是不會因為離婚而得到改變。
一、合法的權利
雖然國家現在已經提倡二孩三孩的政策,鼓勵大家能夠多生孩子,但是很多家庭依然選擇只生一個孩子。在過去的時候,獨生子女家庭能夠享有每個月的政府補貼,現在這個補貼雖然沒有了,但是依然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能夠證明孩子是獨生子女。
對於我而言,離婚家庭辦理獨生子女證是可以辦理的,但是我希望所有的家長在面臨離婚的時候應該好好的處理孩子的問題,不要讓孩子成為離婚的犧牲者,讓他走不出婚姻的陰影。婚姻應該帶給孩子是美好的回憶,父母即使離婚也應該對孩子負責,讓他感受到完整的愛。
❽ 離婚了還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離婚了還抄能辦理獨生子女證襲嗎,我覺得有兩種情況可以,第一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並且家庭中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
再婚夫妻在婚前雙方各生育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在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
❾ 怎麼安慰一個父母剛離婚的十六歲的獨生子
只能告訴她父親母親的事與你無關系,都是愛你疼你的,自己給自己努力學習今後自立自強,當個有自立自強的孩子,別在意這些細節,希望你開心幸福健康快樂
❿ 夫妻離婚之後,還能領取獨生子女費嗎
夫妻離婚之後當然還能領取獨生子女費,只要保證雙方只有這一個孩子的情況下,就是能夠領取的。
一、符合領取的身份
夫妻兩個人離婚,但是他們二人只有這一個孩子,那麼就符合領取的身份,就可以繼續領取獨生子女費。但是在領取的時候只能一方去領取,不然雙方都領取,這樣不是符合規定的,畢竟國家不是慈善企業,也是需要根據事情的實際情況來領取的。
雖然現在國家提倡二孩三孩政策,但是選擇獨生子女的家庭依舊很多,這也是與國家的政策有著十分大的關系。不管家庭是做出怎樣的選擇,但是面對獨生子女的家庭,我們應該保證他們能夠得到相應的獨生子女費用,這樣才是對孩子最大的保障,也是對於家庭的一份關心和愛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