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城鎮的子女在農村父母的宅基地上建房是違法的嗎
同一戶就可以建房。我國宅基地實行「一戶一宅」政策,同一戶口本上的所有家庭成員對宅基地都享有使用權。宅基地是集體所有的土地,由農村家庭或個人作為居住基地佔有和利用。包括已建房屋、建過房屋或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已建房屋但未被覆蓋或可居住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農民集體成員。 宅指的是房子,基指的是房子的地基,地是指宅基地土地的一部分,所以宅基地所有權有兩層含義,即土地所有權和房屋所有權。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子女是城市戶口,它不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根據規定,繼承自父母的這處宅基地上的房屋城鎮戶口子女可以一直住在這塊宅基地上,但他們不能把它翻過來或重建。當房屋倒塌、死亡或拆除時,宅基地將由村集體依法收回。
⑵ 子女在父母名義的宅基地上建房,怎麼辦房產證,房產證能辦成子女的的嗎
房隨地走,宅基地使用權以誰的名義登記則房屋所有權就是誰的。
如果房屋登記在兒子名下,則房子不是父母的遺產,女兒無權繼承。
村集體享有宅基地所有權,所以宅基地不可能成為村集體成員的遺產。
⑶ 出稼女兒有給父母建房的義務嗎
您好,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成年子女具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但具體的贍養范圍沒有規定。只要能達到老有所養,老有所居就可以,沒有具體建房子等規定的。
⑷ 子女本命年父母可以建房嗎
子女本命年,父母可以建房的,因為子女的本命年沒聽說過子女的本命年不能建房的理由,無非是子女的木命年,要注意安全吧,沒有到的事。
⑸ 父母是農村戶口子女能以父母名義蓋房嗎
不能。
⑹ 子女和父母分開戶口能建房嗎
宅基地確權後,原則上是一戶一宅,確實需要分戶,重新取得宅基地,有以下限制:
1、村裡還有宅基地指標;
2、原來的宅基地是否確實不夠;
3、是否屬於拆遷。
4、家中是否有多餘的宅基地。
⑺ 子女可以在父母宅基地建房嗎
土地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這么想是錯誤的,宅基地是按照戶批准發放的,一戶可以包括好幾代人,即要麼孩子是父母家庭的人,要麼父母加入某一個孩子的家庭,具體根據誰是一家之主而確定。現實中弟兄們分家會把父母的戶口安排在其中一家,女兒招贅的話就是父母家庭的人
⑻ 子女和父母分開戶口能建房嗎
這你要去村裡申請,同意後才可以建房的,不是子女和父母分開都可以建的,也要看情況的。
⑼ 一個子女與父母共同出資建房,父母去世房產算遺產嗎其他子女怎樣繼承
如果沒有證據表明其出資份額,房產證又沒有他的名字,那麼該房產只能作為遺產由所有子女繼承。
如果有證據表明其出資份額,但沒有借款協議,房產證又沒有他的名字,那麼該房產仍然是全體子女繼承的遺產。
⑽ 子女建房寫了父母名字,父母死後房產如何分配
不管是誰出錢誰建立的,房產證上面寫的誰就是誰。所以,房屋系父母財產無疑回!
怎麼分配?很簡答單,第一順位:子女、父母、配偶。也就是說,如果你給你爸媽建的房子,並且只寫你爸媽的名字,那麼等他們百年後,你的兄弟姐妹也有權利繼承!
如何避免這種情況呢?公正!什麼意思?簡單的理解就是找第三方權威機構公正,證明該房屋為你建立的,雖然名字寫的你父母名字,但是你們可以就建房所需費用簽署個債務合同。換句話來說就是,當你父母百年以後,你父母與你的債務合同一直有效,那麼子女繼承房屋的時候,需要先歸還屬於你父母的債務,然後繼承房屋。(當然也可以放棄繼承,這樣就不存在債務了。)
另外,如果你出錢是在婚姻存續期間,那麼你父母與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想通過這種方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也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