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莆田市獨生子女有何優惠政策
莆田的獨生女中考可以加10分,只要拿戶口簿就可以申請加分。
㈡ 獨生子女的獎勵是多少
獨生子女獎勵是以前已經領取過《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家庭,憑《獨生子女光榮證》,每個月可以領取十塊錢的獎金,一直到年滿十八周歲。國家對待獨生子女家庭獎勵政策不變,仍可繼續領取。一年1200元,十八年算下來也有21600元;有條件且按照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家庭,對於父母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第二胎的,由夫妻雙方各自所在單位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表彰獎勵,並給予每人不少於500元的一次性獎勵。
㈢ 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享受哪些優待獎勵及補助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可以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1)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
(2)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3)農村獨女戶女孩或城鎮符合低保條件的獨女戶女孩在佛山市內公辦小學就讀的,每月可領取補助金20元,在佛山市內公辦初中就讀的,每月可領取補助金35元。
(4)終生只生育(含收養、抱養)一個子女的農村家庭,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可獲得每人每月150元的獎勵金。
(5)終生只生育一個子女的禪城區戶籍人員,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可獲得每人每月150元的獎勵金。
(6)獨生子女死亡後沒有再生育也沒有收養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滿49周歲起,夫妻每人每月可領取800元的特別扶助金;獨生子女傷病殘等級為三級以上,自女方年滿49周歲起,夫妻每人每月可領取600元的特別扶助金。
(7)農村獨生子女應屆初中畢業生參加高中階段招生考試給予降5分照顧錄取。
㈣ 獨生子女證的獎勵和政策
你好,現行國家的獨生子女政策是子女18歲之前,每月10元的補貼。
另外等你們退休的時候,獨生子女證可以一定比例增發退休金。
希望對你有幫助,謝謝
㈤ 獨生子女獎勵金是多少
一、復獨生子女父母憑《獨制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每年發給12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獨生子女父母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關於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不生育的夫妻一次性獎勵1000元。《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已婚育齡夫妻按照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單位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表彰,並給予每人不少於5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關於獨生子女父母年老時,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條例》第二十一條第四項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關於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死亡後,對其父母的經濟幫助。《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致使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每人不少於5000元的一次性經濟幫助」。
㈥ 莆田獨生子女大學有什麼補助嗎
沒有。
農村獨生子女,考上二本以上大學的,可享受2000元的獎勵補貼。
獨生子女,指沒有胞生兄弟姐妹的人。
再看看別人怎麼說的。
㈦ 福建省獨生子女政策獎勵什麼
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五章 優待與獎勵
第三十三條
建立和完善政府為主、社會補充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推行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特別扶助等制度。獎勵和扶助標准應當隨著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逐步提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多渠道籌措資金,設立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用於對實行計劃生育公民的獎勵,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四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在子女年滿十四周歲以前,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領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 一次性領取不低於一千元的獎勵費 ,並享受相關的優待與獎勵。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獎勵費,由夫妻所在單位各發一半;一方屬非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由工作人員一方所在單位發給全數;雙方均屬非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獎勵費從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中支付。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財政行政部門規定。
第三十五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 農村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者生育兩個女孩並已絕育的家庭 ,享受下列獎勵與優惠:
(一)在分配集體經濟收入、享受集體福利、劃分宅基地時,增加一人份額;
(二)在培訓、就業、就醫、住房以及子女入托、入學等方面給予優惠;
(三)在扶貧項目、資金、技術等方面予以照顧;
(四)實行退休金或者生育補助費制度的地方,增加退休金或生育補助費;(五)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由各級財政按規定給予補助;(六)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優惠政策。
第三十六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 農村生育兩個女孩並已絕育的夫妻 ,除享受第三十五條規定的獎勵與優惠外,還領取 不低於三千元 的獎勵費,費用從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中支付。
第三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 生育獨生子女和農村生育兩個女孩的夫妻 ,由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發給獎勵扶助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規定。 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且未收養子女 的夫妻,由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發放 特別扶助金 。有條件的地方應當適當提高扶助標准。獨生子女死亡、傷殘的夫妻和因計劃生育手術引起並發症的人員,由市、縣人民政府按照本省有關規定為其代繳養老保險費。
第三十八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生育獨生子女和農村生育兩個女孩的家庭,遭遇家庭成員死亡、傷殘或者重大疾病的,按照本省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第三十九條
本章規定的獎勵費、獎勵扶助金、特別扶助金,國家規定的標准高於本省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從生育登記之日起,停止享受有關優待和獎勵。
第四十一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享受 婚假十五日 ;符合本條例生育子女的夫妻, 女方產假延長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顧假為十五日 。婚假、產假、照顧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晉升。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並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
㈧ 福建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是什麼2021
1、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政策在全國各省市都是非常普遍的,很多獨生子女家庭應該都聽說過這項政策。以前國家為了鼓勵一個家庭只生育一個孩子,對於獨生子女父母會頒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般從獨生子女父母領取該證當月起就可以領取獨生子女獎勵費,一直可以領取到獨生子女滿18周歲為止(有些地區是14歲或16歲為止)。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的金額從5元-30元每月不等,具體標准以當地政策為准。據了解,有些地區是每月發放,有些則可能是一次性發放。
2、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貼。很多地區獨生子女父母在退休時可以申請領取退休補貼,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貼一般都是在辦理退休手續後,由單位發放的。如果獨生子女父母只有一方有工作單位的,那麼可能就只有一方可以領取退休補貼;若獨生子女父母雙方都沒有單位,那麼則需要滿足一定年齡後(比如有些地區是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去所在社區申請領取補貼。不同地區補貼標准不同,發放形式也可能不一樣,有發放一次性補貼的,也有按年發放補貼的,另外有些地區可能是增發一定比例的養老金,具體情況以當地的政策為准。
《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 第三十七條 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前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和扶助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訂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另行制定。
㈨ 福建省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是什麼
(一)在分配集體經濟收入、享受集體福利、劃分宅基地時,增加一人份額;
(二)在培訓、就業、就醫、住房以及子女入托、入學等方面給予優惠;
(三)在扶貧項目、資金、技術等方面予照顧;
(四)實行退休金或者生育補助費制度的地方,增加退休金或生育補助費;
(五)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由各級財政按規定給予補助;
(六)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優惠政策。
《關於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 第三十七條 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前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和扶助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訂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