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你身邊的獨生子女和非獨生子女有什麼區別
來說說我身邊的獨生子女和非獨生子女,但是這並不代表所有人的觀點喲。
大學的時候,我們都是80後,家裡面基本都是兩個孩子,甚至是三個孩子,然而也有獨生子女,當時就發現獨生子女和非獨生子女之間有著很大的差別。
首先是性格方面。
非獨生子女比較會照顧他人的感受,應該是因為家裡面孩子多的緣故,兄弟姐妹之間懂得相互之間謙讓和照顧,所以在其他環境也就形成了這樣會照顧他人的感受。
然而會發現獨生子女卻是有什麼說什麼,比較直接。可能是因為在平時的生活之中,他們除了父母沒有其他的兄弟姐妹,所以說話不會顧及他人的感受。而且在一些事情上,他們會有些固執,比較堅持自己的觀點,不容易被他人說服。
其次是做事方面。
非獨生子女喜歡和同學們打成一片,而獨生子女卻很多時候是獨來獨往,因為他們已經習慣了一個人完成任何事情,所以獨生子女給人的感覺就是比較孤僻。
非獨生子女喜歡和他人合作來完成一件事情,而獨生子女給人的感覺就是:自己一個人也可以,所以獨生子女有點拒人於千里之外的感覺。
無論是獨生還是非獨生,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性格,只是成長的環境不同造就了每個人不同的性格,然而每個人也會在成長過程中,不斷地改變自己。
② 女方帶個孩子算獨生子女么
獨生子女是夫妻兩人只有一個孩子,如果離婚任何一方帶孩子都是獨生子女。但是夫妻有兩個孩子男女方各帶走一個則都不算獨生子女。
③ 再婚家庭,各帶一個孩子,獨生子女的性質改變嗎
這樣的家庭有了兩個孩子,那麼~~這倆孩子都不算獨生子女!原因你可以看一下獨生子女申報條件,我一會粘貼給你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④ 現在的獨生子女,是希望奶奶幫忙帶孩子,還是姥姥帶
正常是姥姥帶,因為女方生的孩子,奶奶帶孩子兒媳婦不滿意。
⑤ 離婚各帶一個孩子,請問孩子算是獨生子女嗎
不算!因為你們在婚姻期間有兩個孩子,現在離婚了各自帶一個孩子怎麼能算是獨生子女呢?獨生子女過去是夫妻之間只生了一個孩子的算是獨生子女!
⑥ 離異雙方各帶著一個孩子算是獨生子女嗎
不算。因為所謂獨生子女是夫妻兩個人一輩子只生育一個孩子,離婚的夫妻有兩個孩子各自帶一個孩子,仍然不能改變是兩個孩子的事實,夫妻離婚同樣不能改變父子和母子的關系。
⑦ 離異後帶一個孩子算不算獨生子女
根據2001年12月29日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三號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離婚後有一個子女是否為獨生子女可分以下幾種情況:
離婚後未再婚:
1.離婚前夫妻雙方只生育了一個子女,那麼離婚後的這個子女是獨生子女。
2.離婚前夫妻雙方生育了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子女,離婚後只帶一個子女,那麼這個子女不算獨生子女。
離婚後再婚:
1.再婚夫妻各有一個子女,在原夫妻關系存續之間所生育的子女是獨生子女,且再婚後雙方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那麼離婚後的子女依舊是獨生子女,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待遇。
2.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是獨生子女,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其子女依舊是獨生子女。
政策原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2001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三號公布
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⑧ 獨生子女沒有了又要個孩子還能享受獨生子女帶遇嗎
不能吧!畢竟理論上你有兩個啊
⑨ 離異雙方各帶著一個孩子算是獨生子女嗎
漢網消息(記者付莎)昨日,市民袁女士向本報「傾聽熱線」咨詢,離異再婚的夫妻雙方各自帶有—個獨生子女,組成家庭後孩子還能享受獨生子女政策嗎?袁女士稱,15年前,她與前夫離婚後獨自帶著獨生女生活,後經人介紹認識了現在的丈夫,丈夫也有—個獨生女兒,「最近去辦理獨生子女獎勵,卻被告知不能享受獨生子女的相關政策,但聽說只要沒有血緣關系,再婚後的獨生子女仍算獨生子女,這是怎麼回事?」市計生委相關負責人稱,離異再婚的夫妻雙方,如果都有—個獨生子女,婚後兩個孩子都不能再享受獨生子女的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