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產證有父母名字改成子女名字嗎
那得看你是為什麼改名了,改名就意味著換主人了,這和買賣房子是差不多的.房管局不會讓你隨便改的,有三種改名字的方式:1、房產證改名字方法一是贈與:需要先去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然後帶以下材料到所屬的區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當事人身份證明 原件和復印件;委託書;房地產權證;原件;房屋平面圖;地籍圖;契稅憑證原件;經公證的贈與書或贈與合同原件;房產證去名字的注意事項。2、房產證改名字方法二是買賣:還要再看買方的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或者銀行貸款房產證去名字一次性付款,先交定金,然後雙方去房管局去辦過戶,同時買方將剩餘房款打在銀行進行監管,最後過完戶,買方到房管局取新房本(自己的名字),賣方到銀行取錢。3、房產證改名字方法三是析產:以房屋析產登記增加房屋共有權人僅適用於夫妻之間。假設房屋產權人劉某某想在自己的房地產權證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那麼他除了可以選擇以上贈與、買賣方式外,還可以選擇房屋析產登記拓展資料:房產證是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按照我國現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制度,房屋登記是城鎮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方法。
⑵ 父母怎麼把房產證改成子女的名字
分析如下:
有兩種途徑一種是贈與,一種是買賣。
房屋贈與手續主要經過以下幾個步驟:
1、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按規定,房屋贈與一定要採用書面形式。
2、房屋贈與的當事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合同,按規定繳納有關契稅。在此,市民要注意的是,房屋贈與也是要繳稅的。
3、辦理公證。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規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公證費一般為總房價千分之一。
4、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下列證件:1、申請書;2、身份證件;3、原房地產產權證;4、贈與書及公證書;5、契稅收據。
5、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這里的交付要以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准。如果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但當事人之間訂立了書面贈與合同,贈與人已將原房屋產權證交給受贈人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也應當認定贈與成立。
(2)父母如何把房子改成子女名字擴展閱讀:
房產證過戶辦理流程:
一、到「登記信息、驗證協議」窗口辦理信息登記上網和協議驗證手續;
二、到「房地產估價」窗口辦理評估手續;
三、到「公證」窗口辦理公證手續;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其復印件;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託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和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3、被繼承房產的產權證明;
4、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5、法定繼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證明及親屬關系證明;
6、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及有關親屬關系證明;
7、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辦理交易手續;
五、到「契稅、印花稅」窗口繳納印花稅;
六、到「產權登記發證」窗口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更名手續。
(參考資料:網路:房產證)
⑶ 商貸的房子寫的父母名字如何改成子女名字
一般情況下可以復這樣操作:因為房子是制以你們的名字貸款的,所以房產證上必須寫上貸款人的決明子,如果要寫上父母的名字,然後要貸款購買的話,只能以子女的名字購買此房,以子女為主貸款人,房子可以加上父母的名字,共同所有。
⑷ 父母如果要把改房屋的名字改成子女的名字,是不是要父母雙方都同意簽字
夫妻共同財產,單方處理非法並無效。
處理方法很簡單:復印購房合同。房管部門絕對不會傻到允許共有財產,單方{贈與、買賣}處置,自己也成為被告的。
⑸ 父母名下的房子,如何可以轉移到子女名下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有繼承、贈與、買賣三種方式。也只有這三種方式才可以將房產證換成子女的名字。這三種方式,子女可以結合今後對房產的不同處置來採用。
繼承
繼承的方式是稅費最少的一種方式,在父母在世時是不能辦理的,只有等到父母去世後才能辦理房產繼承。在繼承房產手續的辦理過程中,只需要繳納極少的公正費和繼承公證費用,即使在房產證不到5年的情況下出手,也只需要繳納1%的個人所得稅和5.5%的營業稅。
但是,繼承的過程可能會碰到一些問題。第一個問題是有多個子女,或者是父母的父母還在世,那麼這種情況需要其他的繼承人放棄繼承,如果其他的繼承人不同意,而父母又沒有留下相關的有效遺囑,那麼只能按照法定繼承處理;如果父母留下了有效遺囑,但是其他的繼承人依舊不同意,那麼只能通過訴訟來處理。
第二個問題是繼承的公正手續不全,那麼在房產過戶的過程中就會產生很多的困難。因為在繼承的公正處要求的手續是十分嚴格的,比如之前新聞上曝光的各種奇葩的證明,要證明你爸是你爸等等!
贈與
贈與的方式簡單便捷,直系親屬之間的贈與只需繳納印花稅和契稅,費用不多。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契稅,為房屋估價的3%,也就是市場價的3%,如果考慮將房產留作自己居住或出租,可以採用此方式。但今後要出售,這種方式就不太適合了,如果兒女在受贈後不足5年即出售房子,或者子女擁有多套物業,按照目前的操作方式,子女只能按據實徵收方式繳納個人所得稅,即按轉讓收入減掉合理費用後徵收20%,同時還要繳納轉讓收入5.5%的營業稅。
買賣
買賣的方式乾脆直接,不留麻煩。直系親屬之間的房產交易不用討價還價,只需按照地稅的評估價繳納印花稅、契稅和營業稅即可,費用也不多。父母如果將房產「賣」給子女,則需要繳納評估價總額1%的個人所得稅。由於房產證未過5年,還要繳納增值部分5.5%的營業稅。子女需要繳納1%的契稅。當以後子女再次轉讓這套房產時,若取得房產證滿5年且是住房,女兒只需繳納少量交易手續費。若房產證未滿5年或者擁有多套房屋的話,則需要繳納總額1%的個人所得稅及增值部分5.5%的營業稅。
⑹ 父母的房子改為子女姓名需要辦什麼手續
兩種辦法辦理房屋產權過戶 ;
一、按房屋產權贈與辦理房屋產權過戶;
1、父母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父子關系證明》和子女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一同到當地公證處辦理《房屋產權贈與合同》公證,然後再帶上述手續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將該房屋產權過戶到子女名下即可。
2、過戶費用;
(1)公證費;按房價2%繳納,
(2)評估費:按房價0.5%繳納。
(3)契稅;按房價3%繳納
(4)土地增值稅;按房價1%繳納。
(5)所得稅;按房價1%繳納
(6)房屋產權登記費:80.00元。
二、按房屋買賣辦理過戶;
1、父母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子女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一同到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交易過戶手續,將該房屋產權過戶到子女名下即可。
2、過戶費用;
(1)契稅;90平方米以下首次購房的按1%繳納;90—140平方米按房價1.5%繳納;140平方米以上按房價3%繳納
(2)營業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5.5%繳納。
(3)土地增值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繳納。
(4)所得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稅完稅額計算)
(5)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屋建築面積6元/平方米交納
(6)房屋產權登記費:80.00元。
(7)房屋評估費;按評估額0.5%繳納
三、採用哪種辦理你自己選擇。
⑺ 父母去世後,怎樣才能把房產證上的父母名字改成子女的
辦理流程
一、房產繼承應先到被繼承房產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
二、繼承公證需要帶兩個證明和兩個證件
1、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所開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2、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具繼承人證明;
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4、被繼承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5、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遺囑繼承的情況)。
三、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所需提交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繼承公證;
3、繼承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4、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
所需費用
1、繼承公證費繼承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評估價的2%或按照受益額的2%收取,最低不低於200元。
2、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檔次標的總額(萬元)累進計費率‰文件依據1100以下(含100)5京價(房)字[1997]第419號2101以上至 10002.531001以上至20001.542001以上至50000.855001以上至80000.468001以上至 100000.2710000以上0.1
3、房地產繼承過戶稅費由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組成。
4、契稅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地產,免交契稅;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稅1.5%。
注意事項
1、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2、若房改房、經濟適用房繼承,還需提供《房改售房價格審查書》、《已購住房上市交易申請審批表》(收件窗口領取);
3、若繼承人不能親自辦理,需提交委託書或公證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4、法院判決的需提交法院判決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5、若繼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⑻ 購房合同上父母名字改成子女的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購房合同上寫父母名字,本次辦理房產證時不能添加孩子的名字。
在房產證上寫孩子名字通過以下方式可以實現:買賣、贈與、分割協議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房屋登記辦法》:
第十三條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第十四條未成年人的房屋,應當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登記。監護人代為申請未成年人房屋登記的,應當提交證明監護人身份的材料;因處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請登記的,還應當提供為未成年人利益的書面保證。
第三十三條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第三十四條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房屋的所有權,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除提供本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材料外,還應當提交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房屋轉讓的書面文件、他項權利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