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獨生子女如何繼承父母房產
我國繼承遺產的方式有兩種: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法定繼承按照繼承順序進行版繼承,第一權順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因此在法定繼承的方式中,可能存在獨生子女無法全額繼承父母房產的情況。為了使獨生子女全額繼承父母房產,律師建議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合法有效的遺囑,通過遺囑處分自己的房產,將其全額贈與給獨生子女。
❷ 獨生子女怎樣繼承過世父母房產
獨生子女繼承父母的房產依然要看是否有遺囑,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由於可能存在父母的父母仍然在世的的情況,因此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順序繼承。根據《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第一順序子女、父母共同繼承。
遺囑繼承房產具體流程:在死者死亡後,由遺囑指定繼承人憑死者合法有效遺囑,死者死亡證明,婚姻情況證明,死者財產證明(房產證,存摺等),以及繼承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死者和繼承人親屬關系證明,到本地公證處辦理遺囑公證手續。得到繼承公證書之後,繼承人再憑以上證件材料和公證書,到當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2、《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的規定,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
❸ 非獨生子女繼承父母房產需要什麼手續
辦理繼承抄手續,規定是需要襲繼承人憑繼承公證書,死者死亡證明,婚姻情況證明,遺產證明(如:房產證),繼承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去辦理繼承手續。
辦理繼承公證,首先看屬於死者的合法財產有無遺囑指定繼承人,有遺囑,要按照遺囑辦理繼承公證。
無遺囑,要按照繼承法規定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媽,三方平分繼承屬於死者合法擁有的財產了全部財產。
這種情況,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繼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證處,選取一位繼承,其他人簽署放棄繼承協議,再做公證,就可以得到繼承公證書。
❹ 獨生子女如何繼承父母房產
隨著全面二胎政策的出台,獨生子女當真成了歷史絕版,拋開一對夫妻要養四個爹媽兩個孩子外加四個孫子的心算公式不談,獨生子女享受的vip待遇還是有的吧?作為獨二代,你以為你爸媽的房子一定是你的房子?在法律面前,其實真未必!
遺囑未公證的繼承人要求繼承房產需提供
遺囑未公證的繼承人要求繼承房產需提供
父母的身份證、死亡證明(醫學死亡證明、戶籍注銷卡)
死者的親屬關系證明
法定繼承人戶口、身份證
父母的結婚證或離婚證等材料
獨生子女證明
其他法定繼承人健在的需提供其他繼承人自動放棄房屋繼承權證明
法官律師支招:提前立下遺囑或者贈與
為人父母在年滿50歲以後,最好就准備好立遺囑。立了遺囑發現子女不孝隨時可更改遺囑,按自己意願分配財產。
遺囑人死後,遺囑收益人須持公證機關的遺囑公證書和遺囑繼承權公證書或接受遺贈公證以及房屋所有權、契約,即可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贈與:當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將房產之類贈與子女,並附加條件,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使用權。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1-0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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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獨生子女注意啦:獨生子女如何繼承父母房產
有不少人會認為,獨生子女在其父母去世之後,應該享有父母房產的全部繼承權,但事實上真的是這樣嗎?隨著越來越多的獨生子女的父母老去,這個問題也成為了越來越多的人的困擾。今天小編就跟大家來說說獨生子女房產繼承的問題,弄清結論以避免日後發生房產繼承糾紛。
一、獨生子女能否全額繼承房產?
事實上,如果獨生子女的父母去世且沒有留下繼承遺囑,房屋管理部門是不會將去世父母的房產直接轉到獨生子女的名下的。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沒有遺囑時,遺產的第一順序人分別有:配偶、子女和父母。
二、獨生子女如何繼承父母房產呢?
根據司法部發布關於廢止《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通知,繼承房產、分房遺囑、贈與房產、涉外涉港澳台房產所有權轉移等有關房產登記事項可以不用公證了。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之規定,如果產權登記部門嚴格按照實施細則,那麼今後老百姓繼承房產,有2種方法3種路徑(2種方法是遺囑繼承或遺贈和法定繼承;3種路徑是協商繼承、公證繼承和訴訟繼承):
1、遺囑繼承或遺贈
提供被繼承人死亡證明、遺囑、繼承人與被繼承人親屬關系證明等材料申請房屋過戶登記。
2、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又有三種路徑:
(1)「協商繼承」,也就是全部繼承人之間如果能協商一致達成不動產分配協議的,可以提交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申請房屋過戶登記;
(2)公證繼承,也就是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申請繼承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申請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3)訴訟繼承,全部繼承人之間不能協商一致或者無法取得繼承權公證的,則需要到法院提起繼承糾紛之訴,待法院判決、調解後,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申請房屋過戶登記。
三、如果連遺囑都沒有,可以怎麼辦?
如果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可以到派出所出具個證明:繼承人本人沒有兄弟姐妹,被繼承人的父母也死亡的證明。
只要公安機關出具的有親屬關系的戶口證明情況,就能證明這個孩子是唯一合法繼承人,然後到法院打個確認之訴,確認房子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歸繼承人所用就可以了,法院確認出判決書,到房管局就可以順利過戶了。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10-2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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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獨生子女子女與父母共有房產怎樣繼承父母部分
獨生子女子女與父母共有房產,如果沒有約定份額,就是三人各佔三分之一。
父母版死亡,需要辦權理繼承三分之二房產份額手續。
先看父母有無遺囑指定繼承人,有的話,依照遺囑辦理繼承。
無遺囑前提,繼承法規定有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媽,三方平分繼承屬於死者房產份額。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繼承人,一起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選取一位繼承人繼承,其他人簽署放棄繼承協議,得到公證書,有被選取者和這位獨生子女,一起到房管部門,辦理繼承過戶住房。
❼ 獨生子女如何繼承父母房產
父母去世後,遺產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繼承,父母去世後,如果除獨生子女以外的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的,可以由獨生子女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二十五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第二十六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❽ 獨生子女繼承父母房產需辦理什麼手續
需要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的,否則房產部門一般不予更名;
事人申請辦理房產繼承公證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學死亡證明、戶籍注銷卡、死亡注銷頁)。
2、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價值評估單。
3、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口、身份證(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獨生子女證、出生證、人口卡、注銷卡等相關材料。
5、被繼承人父母死亡證明。
6、被繼承人夫妻先後死亡的,應提供後去世的一方的喪偶未再婚證明。(一般由區民政局和區檔案館出具)。
7、證明。在哈爾濱公證處領取表格,填寫被繼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養子女、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情況,到繼承人或者被繼承人單位蓋章。
8、繼承人或被繼承人的人事檔案或人事檔案復印件(通常為職工登記表或者是職工履歷表),復印件由檔案保管單位在每頁復印件上加蓋公章或人事部門章,檔案內容應包括被繼承人的全部法定繼承人情況。
如確無人事檔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繼承人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籍底卡,由派出所蓋章證明。
9、證人一名(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要求:無親屬關系)。
10、如果有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形式遺囑的,提供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遺囑;
11、公證處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全部法定繼承人必須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否則應提交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或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8)獨生子女如何繼承父母房權證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選摘)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二十六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第三十條 夫妻一方死亡後另一方再婚的,有權處分所繼承的財產,任何人不得干涉。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選摘)